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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亦有所思

    拗救,就是彌補!

    你追女孩子,她喜歡吃麻辣燙,可是你喜歡吃紅燒肉,然後你請她吃飯點了一盤紅燒肉,女孩子朝你臉吐了一口吐沫,憤然離席。

    你唯一的辦法就是再約她,請她吃麻辣燙!

    拗,等於你已經點的紅燒肉。

    救,等於你將要點的麻辣燙。

    格律是一種規律,它是實現音律之美的最好辦法,並且得到了後世詩人的一致認同。

    在無法超越格律之前,唯一要做的就是遵守。然後努力和格律站在同一高度,再玩所謂的突破和超越。可是當你終於瞭解格律之後就會發現,在音律領域,想要找一個更好的規則或者完全可以超過原有格律的辦法。

    沒有!

    從李杜,蘇黃,二安,無數天縱其才的詩人以及開國帝王都心悅誠服地遵從這一規律。

    所以,我們在創作詩詞時經常遇到這樣一個問題。就是遇到一個美麗的句子,結果發現和格律要求不符合,比如“南朝四百八十寺”,比如“一身報國有萬死”,這是無論如何也是錯的。

    錯了就要改!

    這一次我點了紅燒肉,下一次我必須點麻辣燙。或者,當時就加一個麻辣燙,不要等下一次。

    這一句的平仄組合錯了,那麼必須要在這一句或下一句彌補過來。比如七句平仄有一個定式,

    仄仄平平仄仄平。尾三字是仄仄平,如果按一三五不論二四六分明來寫的話,頂多變成,仄仄平平平仄平。但是我經常碰到寫著寫著就變成了仄仄平平仄平平。尤其是地名或人名。

    仄仄平平仄仄平,是對的。

    仄仄平平仄平平。貌似是錯的!

    可是第五個字是通用的,可平可仄,那麼如果第六個字應當是仄卻寫成了平,那麼必須要在另一處原本可以是平的地方改成仄。就變成了仄仄平平仄平平。

    關於格律拗救,網上有好多攻略和例句,樓上說得比我全面多了,我也沒有必要贅述佔記憶體。

    我想說的是

    逢拗必救不是原則,也不是鐵律。但經常會成為我們懶得弄的藉口,比如“不以辭害意”,比如“意境為先”,你說我們這些人懂個屁意境?連格律都懶得用心的人,怎麼可能寫得出意境?

    要知道不遵守格律是需要資格的,比如你寫得像李白,東坡。否則拗了的話,消逼停救吧!

    在實際創作中,我很少使用拗救,除非是不得不拗,比如地名,連人名都可改,杜甫是仄仄,我可以改成少陵,杜陵,杜公,李白是仄仄,我可以改成謫仙,青蓮。

    拗救,我的原則是

    輕易不拗,拗則必救。

    不找理由!

    任何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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