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情況是因為“手機號被佔用”所造成,從問題的原因分析,別人和銀行並無主管故意,而且對接收簡訊的人也未造成大的影響和損失,所以用不著起訴賠償,和為貴。但這確實又是一種煩惱,該怎麼解決呢?其實也簡單。
先了解一下問題原因。可以舉例說明,比如甲曾經到銀行開戶時,預留手機號為12345678901,並以此開通簡訊服務。一段時間後甲更換手機號碼了,舊號12345678901已經銷號,但並未及時更新銀行預留手機號。一段時間後,電信運營商就會將12345678901重新對外銷售,乙買了這個號使用。但是,因為甲在銀行系統預留手機號並未及時更改,所以乙會繼續接受甲的賬戶變動簡訊。可以看出甲並非故意,銀行也沒有過錯,但確實給乙帶來騷擾。
這種情況有什麼後果?首先,由於甲沒有及時更改預留手機號,他也無法再開簡訊服務,以及手機銀行等業務。其次,乙因為在用手機號被前手甲所佔用,也無法開通簡訊服務以及手機銀行,銀行無法主動更新預留手機號,除非其中一方主動提出申請。
怎麼解決?很簡單。有兩種方法,一是由甲主動向銀行申請更新預留手機號,並刪除過去用舊手機號碼簽訂的服務,包括簡訊和手機銀行等,並預留新手機號碼。處理後,乙將不再收到甲的所有資訊。當然,要找到對方比較困難,有些人根本不理;第二種方式,就是乙主動找銀行申請刪除該號碼下的所有簽約業務。但必須證明現有號碼屬於自己所有,可以向銀行出示兩種證明,一種是近3個月通話記錄,另一種是話費發票,只要能夠證明該號碼和所有權人一致即可。銀行憑其中之一,先行刪除該號碼下所有簽約業務,再根據持卡人需要,重新開辦所需業務。執行完以上操作後,所有簡訊就只向所有權人傳送。怎麼樣?是不是很簡單,沒有必要鬧到起訴賠償的地步,大動干戈,勞神費力,說不定也沒啥效果。
這種情況是因為“手機號被佔用”所造成,從問題的原因分析,別人和銀行並無主管故意,而且對接收簡訊的人也未造成大的影響和損失,所以用不著起訴賠償,和為貴。但這確實又是一種煩惱,該怎麼解決呢?其實也簡單。
先了解一下問題原因。可以舉例說明,比如甲曾經到銀行開戶時,預留手機號為12345678901,並以此開通簡訊服務。一段時間後甲更換手機號碼了,舊號12345678901已經銷號,但並未及時更新銀行預留手機號。一段時間後,電信運營商就會將12345678901重新對外銷售,乙買了這個號使用。但是,因為甲在銀行系統預留手機號並未及時更改,所以乙會繼續接受甲的賬戶變動簡訊。可以看出甲並非故意,銀行也沒有過錯,但確實給乙帶來騷擾。
這種情況有什麼後果?首先,由於甲沒有及時更改預留手機號,他也無法再開簡訊服務,以及手機銀行等業務。其次,乙因為在用手機號被前手甲所佔用,也無法開通簡訊服務以及手機銀行,銀行無法主動更新預留手機號,除非其中一方主動提出申請。
怎麼解決?很簡單。有兩種方法,一是由甲主動向銀行申請更新預留手機號,並刪除過去用舊手機號碼簽訂的服務,包括簡訊和手機銀行等,並預留新手機號碼。處理後,乙將不再收到甲的所有資訊。當然,要找到對方比較困難,有些人根本不理;第二種方式,就是乙主動找銀行申請刪除該號碼下的所有簽約業務。但必須證明現有號碼屬於自己所有,可以向銀行出示兩種證明,一種是近3個月通話記錄,另一種是話費發票,只要能夠證明該號碼和所有權人一致即可。銀行憑其中之一,先行刪除該號碼下所有簽約業務,再根據持卡人需要,重新開辦所需業務。執行完以上操作後,所有簡訊就只向所有權人傳送。怎麼樣?是不是很簡單,沒有必要鬧到起訴賠償的地步,大動干戈,勞神費力,說不定也沒啥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