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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清水軒主

    要稱為作家、詩人,一般來說,他們的作品大都能夠獲得正規出版社的出版,並在市場上暢銷,擁有一定的讀著群。根據他的作品題材,可分為詩人、小說家、散文家、劇作家…等等。

    那麼自稱作家或詩人的,只能算江湖騙子了,不可能被認證的。

  • 2 # 葬花吟裡尋花魂

    很多愛文學的人都會有一個作家夢。當然,像我這種雖然也愛文字,而只是偶爾寫一下,只為一己之私,抒發點情感的除外!有些熱愛文學的人很能堅持,不易被別的旁雜事物所誘惑,寫著寫著就會得到社會的認可,因其文字在表達自己的情感和心聲時,也為別人帶去了愉悅,產生共鳴。引領了別人的思想,指引了道路!這也就是我們所說的的作家。

    善讀書者明事理!作家,因為讀的書多,懂得的多,應該說是社會思想的先行者,他們承擔著弘揚正義,鞭撻黑暗的社會責任。首先三觀必須正!

  • 3 # 英雄拒絕黃昏

    可以這麼說,現在的作家、詩人是沒有標準的,只要有錢且能寫幾個字就可以成為作家、詩人。

    跟你說一下,你就會明白了。省作協會員的標準是:個人出版兩本書就可以加入。出一本書價格在3萬左右,二本書就是6萬上下。也就是說你願意掏錢出二本書,你就是作家或詩人了。

    現在的門坎稍稍高了一些,以前出一本書就可以了,所以現在的作家、詩人的含“書”量要高。

    出了錢,出版社會給你一千冊的書,然後你拿去送人,你就可以名正言順的說自己是作家、詩人了。

    李某某,某印刷廠的工人,初中畢業,寫了一些“淺淺體”,自費出了書,現在是韶關著名詩人了,還當上了作協副主席。

    類似李某某一樣的,大有人在。所以你想當作家或詩人的話,一定要先自費出書,如果你做不到,那你就很難成為作家、詩人。

    現在你該知道許多人為什麼稱為作家、詩人了吧,因為他們都有含“書”量!

  • 4 # 爬到樹梢的蟬

    沒有什麼標準。。。。

    我自己的經歷是,以前喜歡寫,有一次縣文聯辦個什麼雜誌,要約稿,然後投了兩篇,沒有稿費,雜誌屬於向縣各單位贈閱(估計是要經費的時候好有專案),然後陸續發了幾篇。之後市作協開會,邀請我去,然後就成了市作協會員了。然後我發現我和他們應該不太是一類人,我自己很宅,他們喜歡到處玩,於是有什麼活動也不太參與,慢慢也就不再聯絡我了,不是一個圈子。那麼,我算不算作家呢?畢竟是市作協正式會員,也寫東西。。。

    當然,入會員也有標準,縣刊物發表過若干作品,就是縣作協會員了,市刊物發表過作品,就能成市作協會員,出兩本個人文集,就可能加入省作協。作協的,當然是作家,詩人了吧。(說實話,很多人寫的東西我看不上。。。)現在我自己寫古詩,更沒幾個人看,也沒有什麼地方可發表了。

  • 5 # 喝茶慢

    自稱是,未必是。儘管這是一個盛產網紅的年代,卻不一定是作家、詩人輩出的年代。

    按照作家協會的相關規定,作家首先要在省級以上有分量的刊物上發表過作品,有一定的寫作基礎,有一定的作品規模,獲得過業內的大獎,要能持續輸出高質量的作品,作品有思想性,有獨立思考和宏大敘事的能力。像莫言,像陳丹燕,像虹影,像卡夫卡,像奈保爾,像川端康成。

    詩人也一樣。真正的詩人,是李白、杜甫、王維、泰戈爾、葉賽寧、聶魯達、北島、舒婷、顧城……

    真正在修行、在學習的人,永遠說自己還行走在路上,還需要靜心,還需要不斷攀升。

    所以,別輕易說自己是作家和詩人,它的標準挺高的……

  • 6 # 大角星人

    題目中自稱二字,明顯不是自我稱呼,有種自詡的感覺。直白來講,自認為是那樣,卻沒得到社會的認可。

    作家與詩人,沒什麼具體的標準。

    以文化創作為職業,以寫作為主的文學工作者,即可稱為作家,但通常指文學領域有盛名成就之人。

    詩人泛指寫詩的人,常用來稱呼在詩歌、詩詞創作上,有一定成就的詩作家。

    在寫、在創作,乃最低的門檻,達到某種成就,才配職業稱謂。放在工匠行業,入門只是學徒,精英才可稱為大師,差不多是這個道理。

    但在文學作品方面,包括詩詞作品,沒有絕對客觀的評比,有一定主觀喜好因素,或許可從同行業認可,社會與市場接受度,這兩方面綜合評價。

    古代的詩人、作家,最初都只是讀書人,作品廣為流傳後,才能稱為詩人、文學大家。

    在現今來說,加入正規的行業協會,算是一定程度的同行業認可。

    出實體書暢銷,達到多少銷量,網路作品多少閱讀、訂閱量,產生一定的影響力,算是社會與市場的認可。

    綜合來說,真正的作家與詩人,都應該被稱呼,而不是自稱。

  • 7 # 錦陽鍾

    自稱作家、詩人當然就不一定就是作家、詩人。

    《辭海·現代漢語》釋義:<作家是從事文學創作有相當成就的人>。<詩人是寫詩的作家>。

    這裡給作家、詩人規範了一個具體標準, 就是要從事文學創作且有相當成就。

    漢語言文學的種類有: 詩歌、戲劇、小說、電影、散文和人民口頭創作。各種類文學作品都有自身的特徵和基本要素規範。

    這裡簡單談一下詩的基本特徵和規範要求。

    詩是一種最集中

    地反映社會生活的文學樣式。它飽和著豐富的想象和情感,常常以直接抒情的方式來表現,而且在凝鍊與和諧的程度上,特別是在節奏的鮮明上,它的語言有別於散文的語言。

    詩的內容方面要求。透過形象思維, 用鮮明、生動的形象, 最集中地反映生活。無論就題材還是寫作方法上說, 集中是文學藝術的特點。詩之所以能最集中地反映生活, 是因為它可以不象小說戲劇那樣細緻地描寫人物的外貌特徵和內心特徵、描寫人物之間的衝突和構成這種衝突的詳情細節, 而概括地表現生活的典型現象和詩人的思想情感。形象地表達強烈的思想情感是詩的主要特徵。一首好詩必然具有飽滿的詩的感情,這是詩之所以為詩的決定性的因素。

    詩的形式方面要求。詩是語言藝術的象牙塔,詩人要寫出“在幾千年間都能使億萬人的心靈激盪”的詩,必須從“幾千噸語言的礦藏” 中提煉最足以表達詩的內容的字句(馬雅可夫斯基)。詩的語言還需要具有強烈的音樂性,具有鮮明的節奏和韻律, 具有美觀的排列。在視覺方面要求繪畫的美、建築的美,在聽覺方面要求音樂的美。漢語言文學詩歌的形式主要有舊體詩、近體詩(格律詩) 、詞、曲、新詩等體裁。

    詩人可以根據內容的表現和自身創作能力,選擇詩歌體裁。詩的形式上的特徵是被它內容上的特徵所決定,而又反作用於內容上的特徵的,如果不把語言、節奏、韻律和排列等當作傳達詩的情緒的工具,而把它們本身當作一種目的物,形式就流於形式了。

    作家應具備駕馭語言的基本能力。詩的語言恐怕是最難的,不管有腳韻無腳韻,韻律的排布總應該放在第一位。詩人的語言文學性更強、更嚴謹、更凝鍊、更浪漫,更具有和諧感。古詩多用雙聲疊韻或非雙聲疊韻的連綿字,這種方法在新詩裡也應該遵守的,尤其是漢語言文學創作。新詩的韻律雖然沒有古詩嚴,但平仄的規距是不應該廢去的。大凡一個作家或詩人總要有對於言語的敏感,作家自己的語言依作家的氣質而不同,有的偏於詩的,有的偏於散文的。這種敏感的習性,是從小就培養成的,但作家或詩人自己後天的努力是很重要的煅煉。語言首先要用得對,進一步還得運用得好,除去意義之外,應該要追求它的色彩、聲調、感觸。任何一種物件,最好要簡潔、和諧、熨帖、自然的描寫,無論是客觀的景物或主觀的情調,要能夠用最經濟的語言把它表達得出。

    作家應具備寫作文學體裁的能力。寫作是一種行為過程,它是一種藉助書面語言完成觀念、感情傳遞的複雜精神產品的製作過程。它包括觀察、捕捉的能力,感受、體驗能力,想象、概括能力,提煉、開拓能力等。它包括謀篇、定體的能力,選技、用筆的能力,遣詞、造語的能力。毛澤東主席《在延安文藝座談會上的講話》:“中國的革命的文學家藝術家,有出息的文學家藝術家,必須到群眾中去,必須長期地無條件地全心全意地到工農兵群眾中去,到火熱的鬥爭中去,到唯一的最廣大最豐富的源泉中去,觀察、體驗、研究、分析一切人,一切階級,一切群眾,一切生動的生活形式和鬥爭形式,一切文學和藝術的原始材料,然後才有可能進入創作過程。”

    作家應該是思想覺悟者。一個人的精神活動決不是單方面的,他有道德的情操而同時也有審美的情操,他有感情的活動而同時也有智慧的活動,所以當著一個社會快要臨著變革的時候,他的感受性比較一般人要較為銳敏,他的世界觀的形成或轉變更容易把握時代脈搏,包括作家的思想感情和藝術創作實踐。文學藝術的創作方法,是作家在世界觀指導下長期從事社會實踐和藝術實踐的產物,是作家在其世界觀指導下運用形象思維來反映生活、塑造藝術形象的原則和方法。文學藝術的創作方法主要歸納為:古典主義、浪漫主義、批判現實主義創作方法。

    作家的成就就是他的作品,他的作品具有相當的影響。如:詩人郭沫若的作品《地球,我的母親》,詩人把地球想象成養育自己的母親,我們感受到詩人被熱愛地球的情感所激起的想象力的飛躍。劇作家曹禺的《雷雨》,這是一部難得的優秀作品,全劇的構造、劇情的進行、賓白的運用、電影手法的舞臺藝術都有登峰造極的造詣,曹禺在中國作家中應是傑出的人物。小說作家袁靜、孔厥合著《新兒女英雄傳》,這裡面進步的人物都是平凡的兒女,但也都是抗日戰爭的英雄群象,可歌可泣。比詩歌、戲劇、小說等更快、更直觀的反映、評論人們日常生產生活社會活動的散文雜文,極富戰鬥性和靈活性,魯迅創造性地繼承發揚了小文品的大作用,成為中國文學史上的大文豪。這些偉大的作家都有不朽作品傳世,影響著當代文學和現代後學之輩。沒有相當社會影響力的文學作品,其創作者不能稱之為作家,只能稱之為作者。由此,可以發現自稱作家、詩人的人是多麼地自私,是多麼地渺小。作家、詩人的具體標準也就不言自明瞭。

    宋朝姜特立寫了一首《詩人》詩,讀懂了它,就知道什麼樣的作家才稱之為詩人。

    《詩人》•宋•姜特立

    自古詩人多坎壈,

    早達唯有蘇長公。

    流離嶺外七年謫,

    受盡人間半世窮。

    我方六十遇明主,

    前此獨臥空山中。

    豈唯食粥動經月,

    門外往往羅蒿蓬。

    嗚呼詩人天愛惜,

    不與富貴唯窮空。

    彼蒼於我亦厚矣,

    但畀明月和清風。

  • 8 # 紅塵彌勒

    直接下定義:凡是自稱、自詡的所謂作家、詩人之類的,沒有一個是真正的作家和詩人。

    真正的作家從來不會如此瘋漲,四處招搖。

    真正的作家或者詩人,都是很低調的存在,絕不會到處張牙舞爪的宣揚自己的所謂作品和成就。那些凡是將自家的履歷羅列得像墓誌銘一樣的所謂作家,根本就沒有什麼拿得出手的作品,也稱不上是真正的作家。

    作家是一種職業,更是一種修為,所謂“聞喧享靜,靜水深流”是也,絕不會喧闐鼓譟,恬不知恥。

    這就是作家和所謂作家的明顯區別。

    作家,那是要用作品說話的,不說如雷貫耳,名動一時,起碼也是有比較好的口碑,有令人信服的作品,還有深入生活的真切感悟,當然也有熱愛生活、反饋生活的熱血與激情。

    現在最直接的出書渠道很方便,也很容易,只要你願意掏錢,什麼樣的東西都可能付梓印刷,哪怕你隨意的幾個字。

    甚至連書號兒都沒有,胡亂印上幾冊,打包賣給親戚,或者自己贈送,餘外的人幾乎一無所知。但這卻給這些人提供了迅速晉級作家協會的機會,以出書來判定一個人是否達到了作家標準,也是作協長久以來的陳腐規定。

    這些人正是鑽了這個空子。

    只是苦了那些埋頭寫作的真正的作者,沒有錢出書,或者沒有實力贏得出版社、編輯部的青睞,痴迷於字字血聲聲淚的爬格子,寄望透過真情實感打動編輯和讀者,當然就籍籍無名,甚而執著一生,也終究是個編外人,門外漢。

    不客氣地說,現在的作家協會中,有一半兒以上的所謂作家是混進去的,是不合格的——要麼是有一張唾星四濺的大嘴;要麼是有巧舌如簧的編排;要麼會溜鬚拍馬;要麼會見風使舵,就是沒有真正的作品,全靠那套作家們最最排斥和鄙夷的手段混進作家隊伍,這才是作家們最大的悲哀。

  • 9 # augustman

    主要就這幾條吧:

    一、有足夠多的作品

    發表有一定數量的小說詩歌戲劇等文學作品。

    二、以文名世

    為受眾喜聞樂見,名聲卓起,得到業內業外的廣泛承認,或有獲得不同獎項的。

    三、可賣文為生

    四、加入行會組織

    加入作家協會,最好是成為中國作協會員。

    五、有一定的社會甚至政治地位

    在大學、研究機構有較高的學術地位,被聘為教授研究員之類。有人因文才文名成為政協委員、政府參事,有的在文宣部門任職。

  • 10 # 故鄉的雲

    我是詩人,我對自己的具體標準要求就是,自己一定要把自己陶醉掉,否則我做詩的意義就不存在了。

    雖然我的水平不高,文化很爛,也正因此我還是好打發的,一句很爛的詩詞就會讓自己陶醉半天的。

    當然,詩人這個詞也是我硬加給自己的,否則連在別人面前吹牛逼的機會都沒有了!

  • 11 # 無名草2020

    稱得上作家的人,一定是從事文學創作取得了成就的人。稱得上詩人的人,也應該是一個寫詩的作家。這些名字,不可自稱,要大家認可才好。

  • 12 # 夏冷

    我認為,凡是以作家詩人的名義編制在文聯體制內,每月領取工資的人,可以自稱為作家,詩人。其他會寫小說,會寫詩歌,在正式出版物上發表過的作者,只能是業餘愛好者。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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