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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付了一筆離職員工的工資,發工資前,該員工部門經理和老闆都簽字了,可是事後說財務不該付這筆錢,我們說經理和老闆都簽字了我們才發的,可是老闆說我們推卸責任,說付與不付應該是財務把關。還有,我們的員工借款出車,回來報票,退錢平賬,老闆說我這樣做不對,不應該收他錢,他還在公司上班,就應該給他掛著賬,不能讓他退錢平賬,訓斥我,作為老會計怎麼能做出這樣的事,我不知道我哪裡違反財務制度,這樣的老闆真的讓我很無奈,怎麼才能和他說明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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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大肚子豬520

    說實話題主說的這種情況,我在多年的工作中並未遇到過。看上去都合情合理的做法,排除老闆主觀找茬,我覺得題主可以考慮幾方面:

    1,支付離職員工工資。

    1)題主應看看是否到了規定的發工資日期。如果沒有到正常的發薪日,即使老闆和部門經理都簽字了也不應該支付。應耐心和員工解釋需要到發薪日統一支付。

    2)看公司有沒有明確的制度和規定要求該離職員工在申請離職多久後才可以領取最後一個月工資(實際工作中有這樣的公司,雖然違反一定的規定)。

    如果題主並無違反公司各項制度,又嚴格執行了相應的報銷支付流程。可以和老闆溝通,自己這樣做遵循了各項制度和流程,財務上並無不妥。看是否需要制定相應的支付制度。下次遇到這樣的事情,財務上應該怎樣做更合適?

    2,借款出差,回來報銷平賬。平時財務工作中,一般有個原則是“前款不清,後款不借”。意思就是,前一次借款不清賬的,下一次不能借款。限定的就是公司員工借款事項。

    題中員工回來報賬需要有上級領導和老闆簽字,如果題中員工報賬各項簽字齊全,符合財務要求。題主做法並無不妥。同樣可以和老闆溝通,下次遇到這樣的問題徵詢老闆意見。同上訴觀點。

  • 2 # 鏡頭iread我讀

    怎麼辦?換!

    換老闆

    自己簽字都不能負責不敢負責不願負責的老闆不值得追隨,士為知己者死,非知己者連鍋都別背。

    換流程

    增加財務相關的專案的審批環節和流程,理由自己想,要義正辭嚴冠冕堂皇,找一堆背鍋俠,有事一起扛

    換制度

    白紙黑字,明確各環節各流程各崗位簽字的稽核專案、稽核要求,附上一張籤審表,有審有籤必有記錄,在財務存檔,有事兒它說話

    換方式

    多溝通、多請示、多文字報告、多制度流程、多書面記錄,完善管理的同時也是收集原始憑證,一旦萬一有背黑鍋的機會,這些都是救命稻草。

  • 3 # 財會小童

    這個問題從兩個方面來講。

    一是要清楚不是所有問題都是財務的責任。財務是所有業務的終端,所以看到的所有問題都會反映在財務上。但到底是誰的責任,要追根尋源。

    二是如果是別的部門的責任或者是老闆的責任,財務人員要用合適的方法來溝通,並制定制度,以防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1. 搞清楚是否是財務的責任:

    經理和老闆簽字了,但是卻發出了離職員工的工資,這個事情不能歸咎於老闆。我可以肯定的說,80%以上的老闆在應發工資上籤了字,但他不會去看明細,如果幾十個員工還好,掃一眼也許就發現了問題,如果幾百個上千個員工,還指望老闆能發現離職的人?所以,這個問題的原因在於,工資表主資料是誰提供的,誰複核的。比如,人事部負責提供工資明細,那麼在經理簽字之前,一定要有人複核一遍。另外,人事部對於當月新人和離職的人需要傳送一份名單給到財務部,這樣,才能真正發揮財務部的最終複核作用。

    2. 儘管是別人的責任,財務部要做好溝通處理工作。

    也許查出來是人事部的同事做錯了。那麼財務部要協助人事把錢先追回來,然後再共同制定預防下次犯錯的辦法。還要跟老闆講下事情的原因。但要注意順序和重點,

    (1) 事情已經發生,不要去強調誰誰錯了,老闆會覺得財務在推責任。不妨輕描淡寫地提一下誰的失誤,重點強調財務積極採取的措施,預防未來發生錯誤的可能性。

    (2) 如果事情當中牽涉有老闆本身的問題,那比較好的方法是在老闆審批前設定一個有力的節點,如果是老闆對事情的理解和看法與財務不一致,那麼財務要運用專業知識為其講解。講解的時候還要注意方式方法。

    只要在工作中體現自己的專業性,為老闆排憂解難,老闆會對你越來越信任。有了信任,更多問題會迎刃而解。這是一個良性迴圈的過程。

  • 4 # 知然V77

    公司是老闆的,當然他的職責和權力是最大的,他要對公司全盤負責,財務要對自己分管的財務問題負責。

    有些公司的財務就是個辦事人員,沒有參與決策與管理的許可權,那麼無法監控公司資金的流向,老闆簽字就可以放行。作為財務人員只認簽名,至於合不合理,該不該不在她的責任範圍。

    當老闆給予財務一定授權,可以對資金進行管控,一般能做到這種程度的,大都是老闆的親信,不然誰敢提反對意見,提多了老闆反感,另外會被小人告黑狀,吃不了兜著走。一些私企,管財務的都是老闆娘或者親戚,就是這個原因。

    根據題者所說,我認為:

    首先,財務應該建立相關的財務管理制度和費用報銷制度,把簽字流程與責任範圍規範清楚,而且財務制度必須讓老闆知悉認可,老闆大都很忙,所以作為財務人員,在簽字時多多溝通一下吧。關於離職人員工資問題,在簽字的時候提醒老闆,離職人員工資會在員工工資發放日期同時發給離職人員。關於員工借款問題,報票時按財務制度是需要多退少補來平賬。

    老闆講那句話,有兩種可能:一種不太懂財務制度,你可以跟他解釋,最好是在老闆簽字的時候說明平賬制度;另一種是那位報賬的員工跟老闆關係好,有私心在裡面。遇到這種情況,你可以先堅持原則,但如果老闆不認同,你讓他在票據上簽字同意不退錢平賬。

    有些老闆開公司很重“情義”,認為凡事他說了算,制度只是約束了一部分人,往往讓人事與財務難做,得看他的心思來決定,還得防止小人在老闆耳邊吹風。

    人在屋簷下,自己掂量掂量!

  • 5 # 康愉子

    樓主的問題,其實來自於公司裡財務職能的定位和老闆對財務的期望值之間的不匹配。

    作為財務,可能會認為按照制度辦事,把賬記清楚就盡職了;老闆希望的是財務能公司運營中跟錢有關的風險都控制住了。於是就有了矛盾,也就有了財務和老闆的不滿。

    財務人最常的抱怨是:賺著買白菜的錢,操著賣白粉的心。

    這著實是很多財務人現狀的寫照,小公司財務更甚 ,工資不高,一到月底就加班,有好事跟財務沒關係,出問題了都是財務的錯;制度是擺設,業務想要怎樣就得怎樣,老闆想幹嘛就得幹嘛。

    這是現實。財務要想改善這個問題,可能需要從兩個方面主動出擊:

    1、根據公司的業務情況,及時對公司的財務制度和財務核算進行完善

    在一些關鍵內控節點,對業務提出要求,至少要提前告訴老闆,哪些做法是有問題的,是容易出事的。在業務發生變化的時候,及時考慮修訂相關制度和核算,及時應對變化。

    在企業的財務管理職能中,內部控制本就是很重要的一部分,只不過有些公司有單獨的部門來做這事,小公司崗位劃分沒有那麼細,自然就需要歸到財務部了。把財務只定義為一個記賬的、審票的、提供報表的,可能還是有點保守了。

    2、多掌握跟領導彙報的技巧,瞭解老闆想要的財務是啥樣子的。

    很多財務人都是比較內向型性格,不太擅於表現自己,只覺得安心把工作做好就行了。但是,有時候你做好的九件有用的事都沒說,偏偏做錯了一件事讓老闆看到了,他一定會對這一件錯事更在意。所以,跟老闆保持良好的溝通,知道老闆現在關心的是什麼問題,看從財務角度,可以提供些什麼助力,也是很有必要的。

    3、跟業務保持良好的關係。

    小公司的老闆,通常是以業務為主的,因為業務能實打實賺回來錢 。如果財務固步自封,或者總是做事後諸葛亮,就很容易站到業務的對立面。

    老闆絕對不會喜歡業務和財務水火不容的,跟業務保留良好的關係,知道業務有啥新的變化,其實在財務方面做出響應,可能會更讓老闆放心。華為的財務不都跟著專案部跑現場了嘛,還怕啥呢,多走出去嘛,對財務自己也是有幫助的。

    再回到樓主的問題,離職人員的工資要不要付,看起來著實不應該讓財務來判斷。那員工離職前掛的賬,是不是應該由財務確認呢?如果財務制度裡,沒有員工欠款的管理辦法,是不是也能算是財務的失職?離職員工工資能不能付,注意關注的就是員工之前有沒有欠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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