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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勿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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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玩味家
我覺得喜歡一樣的東西應該要努力爭取,但是不要強求。如果你喜歡的是一些物質上的東西,比如衣服包包之類的,在經濟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可以去滿足自己,但是不要盲目購買。如果你目前經濟能力還達不到,那就努力工作,努力賺錢,有能力了再去購買。
如果你喜歡的是一些地位或者名氣之類的,我覺得可以努力爭取,但不要為了得到這些喜歡的東西,殫精竭慮,費盡心機,更甚者不擇手段,損害他人的利益或生命,以致走向極端,或許最後得到了喜歡的東西,但是在追逐的過程中,失去的東西也無法計算,付出的代價是其得到的東西所無法彌補的,也許那代價是沉重的,直到最後才會明白。
如果你喜歡的是某個人,要是兩人彼此心動,你可以用真情去打動他,努力爭取在一起。但是很多事情並不會如我們所願,我們喜歡的人不一定也喜歡我們,或許也會因為其他很多原因,阻礙相互喜歡的人在一起。所以在遇見喜歡的人時,就要好好珍惜,好好對待,不要留下遺憾。短暫的心動變成長久的相守是一件很幸運的事,如果不能在一起,那就真心祝他安好,相忘於江湖。尊重對方,不勉強對方,喜歡一個人不一定要以得到他為最後的唯一結局,在喜歡他的過程中,你也感受到喜歡帶給你的美好了的。
如果把得到理解為據為己有我認為是狹隘的,比如你喜歡藍天就可以將其據為己有麼,答案是否定的。那麼,什麼才是真正的得到,有兩張方法:其一,唯心派的做法,“自其變者而觀之則天地曾不能以一瞬,自其不變者而觀之則物與我皆無盡也”;其二,佛家的做法,普度眾生,即是一種降維打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