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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楊在明徵地拆遷律師

    1、拆遷補償款達不到拆遷戶的滿意就千萬不要簽訂協議

    大量的拆遷戶表示,面對徵地拆遷的時候,自身根本沒有一點主動權。拆遷方所給的補償款數目都是他們定的。如果拆遷戶有異議的話,拆遷方的工作人員可能會採用各種各樣的方法勸諫拆遷方簽訂協議。有時也會拿出補償方案計劃書給拆遷戶看,聲稱別家都是同意籤協議的,而且補償款標準是統一規定的,事不可能隨意更改的。有一些拆遷戶招架不住他們的各種軟磨硬泡,最後就簽了拆遷補償協議。事後發現補償標準太低了,想反悔也沒有辦法了。

    2、補償政策不是統一規定的,不能損害到被拆遷人的合法權益

    其實國家沒有頒佈統一的拆遷補償政策。根據《土地管理法》的相關規定,對於土地徵收補償的標準是有一定彈性的,是參考被徵收土地的年產值來制定相應的標準。對於土地上的作物,以及耕地以外其他土地的安置補助費用,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自主規定的。

    3、拆遷徵地補償給的太少是不符合規定標準的,因為要在農民原有的生活水平不降低的情況下,可以適當提高補償款。

    (1)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徵地補償安置款必須以確保被徵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問水準、長遠生計有保障為原則。全國各地要認真落實國家頒發[2006]29號檔案的規定,做好被徵地農民的就業培訓和生活保障工作。對於被徵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應參照有關規定納入徵地補償安置費用,不足的部分應由當地政府從國有土地有償使用收入中解決。在社會保障費用沒有落實之前,不得批准徵地事宜。

    (2)根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規定,徵收土地的,按照被徵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 徵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作物的補償費。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應為該耕地被徵收之前三年內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徵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目來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徵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徵地前被徵收單位平均每人佔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用標準,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徵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具體徵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是由該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來規定。被徵收土地上的農作物的補償標準,也是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如果徵收城市郊區的菜地,具體的用地單位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

    依照本條第二款的規定支付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對於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戶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情況,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適量增加安置補助費。但是,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可以超過土地被徵收之前三年內平均年產值的三十倍。 國務院根據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在特殊情況下,可以提高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

    4、對於被徵收方拆遷方獨立制定的補償標準,是不可以直接實施的。

    拆遷補償方案是要經過相應部門的論證和審批,以及在實施之前公開發布的的徵收補償方案,公開徵求意見並進行修訂,有必要時進行聽證,最後確立安置補償方案才是合理的,才可以實行。

    (1)《徵收土地公告辦法》中規定,有關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徵求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村民或者其他權利人對徵地補償、安置方案的不同意見。對當事人要求聽證的,應當舉行聽證會。如果需要修改徵地補償、安置方案的,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批准的徵收土地方案進行合理修改。

    (2)《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中則規定,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對徵收補償方案進行論證並予以公開發布,徵求公眾的不同意見。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將徵求意見情況和根據公眾意見修改的情況及時公佈。因舊城區改建需要徵收房屋,多數被徵收人認為徵收補償方案不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由被徵收人和公眾代表參加的聽證會,並根據聽證會的實際情況修改補償方案。

    5、安置補償協議不是強制性的規定,如果覺得補償款不合理,達不到自己的要求的,雙方可以協商補償條件進行解決。

    在協商補償協議的過程中,應該是以公平、平等為前提的。徵收方與被徵收人,拆遷方與拆遷戶之間,並不是上下級別,管理與被管理的關係,而是平等協商的關係。不是把協議給你,你就必須簽字。如果一旦簽字的話,就具有了法律效益,說明你已經認可了這種補償標準,沒有一點退路!因而,拆遷戶一定要有底氣,不能被徵收方牽著鼻子走。更不要輕易相信徵收方的口頭承諾,一切承諾必須要以補償協議的方式出現。並且拆遷戶應向徵收方索要安置補償協議的原件。如果你的手裡沒有協議原件,以後後悔想透過法律途徑維護自身權利的時候,處於被動的地位,由於你缺少有力的證據。

    6、要有底氣,對於評估的主動權要積極爭取

    7、要多瞭解一些拆遷常識。

    徵地拆遷案件中,大多數被拆遷人都對法律方面知之甚少,很少和法律打過交道,面對突如其來的拆遷問題,不知所措。所以在前期應瞭解基本的拆遷常識和相關法律法規,能夠熟知自身的法定權利、判斷自身的合法權益是否受到了侵犯,楹庭拆遷團認為,只有這樣,才能在後期可能會面臨的拆遷維權大戰中掌握談判的主動權,從而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8、清點財產,列出清單。

    (1)農村住宅補償

    房子重建成本價的補償、宅基地、附屬設施、裝修、搬遷費和過渡安置費等。

    (2)農村承包地補償

    (3)農村的商鋪

    在擁有合法用地、建房審批手續和合法經營證件的前提下,除上述補償專案外,還可申請停業損失費等。

    9、保管涉案證據和其他相關材料

    在徵收過程中,會涉及到很多法律檔案,比如:預徵公告、拆遷補償安置方案、補償安置協議、分戶評估報告單、限期自行拆除通知書及其催告書、強制執行決定書等。不論它們以什麼樣形式出現,都要及時拍照儲存,妥善保管,以防將來用到。

    10、全面瞭解徵收專案

    (1)界定拆遷性質

    拆遷有兩種性質:第一種是政府徵收,即法定的公益拆遷,此時不容拒絕,只能爭取到滿意的補償安置費用即可。第二種是商業徵收,即基於商業利益的自願拆遷,此時對補償不滿意可以拒絕搬遷。

    (2)明確徵收主體

    對於徵收決定的做出主體、具體實施主體、各種拆遷檔案和行政行為的實施主體,這些都要了解清楚。

    (3)瞭解徵收專案

    透過拆遷方、媒體或其他渠道瞭解要進行什麼專案建設,從而來判定此次拆遷的性質,以便做出正確的選擇。

    (4)確定徵收範圍

    先確定此次拆遷的範圍,核實自家房屋是否被劃入了拆遷紅線範圍內,或此次拆遷是否涉及到自家房屋。如果自家房屋不在拆遷範圍內,但是後續施工會影響自家正常的生產生活,或者處於公路建設安全控制區內,則可以主動提出拆遷,也會有一定的主動權,可以為自身爭取到相應的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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