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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1012576607707

    看到一位朋友也關注了這個問題,想來她可能正在經歷跟題主相同的處境。於是乎我打算結合自己的經歷,來跟你們說一下這個,。首先,可以肯定的是,該放手了,我有過幾任前女友,有的是我提的分手,是和平分手,就跟她們交往的晚期,我自己會覺得我不喜歡她,但又不忍心傷害她,也許她還對我戀戀不捨,就只有先把她晾在一邊,不聯絡,不主動問候,平時不得不在一起的時候也表現出不明顯的不在意,期望她會懂我的意思,明白這一段感情快走到了盡頭,這不是誰的錯,是真的不適合,不同的人情況可能不同,但通常這種情形是不可逆的,在我看來,無意繼續,何苦浪費別人的時間,更沒必要撕破臉皮鬧得沸沸揚揚,畢竟相愛一場,對方肯定有區別於其他異性而我又欣賞的地方,大家以後還可以是朋友,是同學,見面還可以寒暄兩句,不至於太尷尬,通常女孩感情方面較之男生更敏感,她可能很快就領悟,也可能有的會稍微晚點,然後做出該有的選擇,然後該上課上課,該逛街逛街,該打麻將打麻將,休整一段時間又可以容光煥發的投入下一段感情。差不多就這樣,我不知道這種方法正確,合理與否,但確實是減緩雙方因分手造成的傷痛的一種最切實可行的方法,,。PS,其實我覺得感情沒有對錯,本質上是各取所需,精神上的,物質上的,如果你不能給他/她所想要,那你們根本就沒有繼續的必要,不要說你看不開,捨不得,那是自私,你只是過分放大了你自己的感受,忽略了對方,人不能一味的索取,也不能一味的付出而不求回報。我說的不會完全對,僅是個人的一點見解,可能“真相”有點殘忍,但誰又能在尋找真愛的路上不受點傷,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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