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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胡小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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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祖國萬歲145758046
現任女友身上紋有前任的名字,如果兩個人情投意合的話,我覺得就要及早面對並採取相應措施,把對男友及其父母的不良影響降到最低點。
青年男女經過接觸和了解,彼此相親相愛,覺得只要彼此相愛就可以光明正大的共同生活。同居期間可做的不可做的全都做了。有的人為了表達至死不渝,不惜忍受皮肉之苦把男友的名字紋在胸前、大腿根處、手臂,甚至是屁股上,期望兩人能天長地久,當作是兩人之間堅貞不渝愛情的見證。然而由於性格不合、父母反對、經濟因素等一些不可調和的原因,不得不忍痛割愛。給女孩兒的身體和心理造成了很大的傷害,最令人其後悔不已的就是這個愛恨交加的紋身了。
要想公道,打個顛倒。愛一個人就要愛她的一切。如她的性格愛好,她的父母親人,但也有很多事情實在令人難以接受,零容忍的!像以前和別人的性行為、身上紋的前男友的名字和前男友藕斷絲連等等。做為男友如果你十分在意女友身上紋有前任的名字、照片,就要及早採取有效措施,勸導她去正規的醫療機構進行手術。要麼鐳射手術,要麼磨皮,手術切除後再植皮,要麼紋上別的圖案進行覆蓋,要麼鐳射清洗……
過去的就讓它過去吧,在婚姻的問題上找一個愛你的比你愛的更幸福。畢竟還是要面對現在和未來。感情是需要溝通。而不是靠埋怨暴力來維護。千萬不要因為一時衝動和不滿,把最愛你的人弄丟了。金五足金,人無完人。平心而論,一個人有無紋身真的與人品無關,紋身的不一定是壞女孩,但有教養女孩一定不紋身。所以要愛請深愛,不愛快閃開。
那個說心裡話,這個我是真的接受不了。我不知道別人是咋想的,我反正是接受不了。如果他身上有前任的紋身,我會要求他去去掉的,如果他覺得很痛不想弄,或者說覺得這沒什麼,是我小題大做,那我就分手,沒商量。
我不介意物件曾經有過前任,但我介意前任時時出現在我的生活中。
個人看法,不一定正確和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