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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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華紫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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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普法寺W
必然會!但是不會全部處理的,畢竟一大群人,這裡面要分主次!有些人是組織者,有些人是藉著這個機會搞其他目的,還有些人是盲從,來打醬油湊熱鬧的。對於組織者,動機不純搞反動的,甚至藉機打砸搶的,肯定也必須判刑!
前幾天衝擊美國國會的,也都秋後算賬了,甚至有不明原因自殺的!比起美帝國,我們的判刑已經算是很人道很法治了!
最後說一下,供暖不行。透過合理合法的手段解決,比方撥打12345市長熱線,或者去信訪局投訴信訪,再或者留存證據,起訴供熱公司(供熱也是合同的一種)等等!衝擊政府機關是最不可取的方式,反而作為普通老百姓,容易被有心的不法分子蠱惑、利用,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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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雲涯深處見紅楓
已有了專業人員詳細回答了,我只說下我個人理解:
情節輕微,可罰款,治安拘留,情節嚴重可判刑的。
還有就是明明可以按正常申訴渠道解決,為什麼要衝擊縣政府?難道聚眾衝擊才能解決嗎?
我將發生在身邊的同樣問題解決例子說下,僅供參考。
在縣城買房後,開發商收取了暖氣初裝費,天然氣開口費等,業主們就翻閱政府檔案,已取消這兩項收費在前,可開發商依然收取。
業主們在業主群將情況,政府檔案等公佈讓大家明白,又推薦各棟樓派代表2名,所有代表又成立個代表群,為統一維權,成立個12人的臨時業委會。這12個代表分別有時間,有懂法律法規,有對建築行了解,有房屋銷售瞭解的。
先將業主各項訴求,及受損合法權益,及開發商各不合理處,整理出書面文字,讓所有在家業主簽字,不在家由其親屬代簽。先與開發商多次交涉,無果後,到城建局,信訪中心多次調解。
由於開發商各種推拖不決,有人建議拉橫幅去市政府聚集,後臨委會決定合理的訴求不做違法,先打市長熱線尋求幫助,到法院起訴,同時聯絡媒體,派代表到市政府接訪處,後轉至轄區政府調解,得以解決。
平民百姓只是希望公開公正處理事情!
如果是胡擾蠻纏無原無故衝擊政府必須要依法處理!(估計是沒有幾個人敢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