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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將軍62132671

    現在社會生活消費當中,10萬彩禮算是一般。不要彩禮更應該推廣。結婚是男女雙方的終身大事。不是說把養育大的女兒白白送給人家。做父母的也該為女兒的幸福考慮。

  • 2 # 紫玉

    ∴結婚是兩人的事,但我認為你是嫁人了,不是嫁錢,只要你們相愛有個房住就行,短啥自已奮鬥哇,我家六個姑娘,我媽就是這樣做的,也沒陪,也沒要,前提是,必須對姑娘好。兩人辛苦掙錢買的東西,治的家,懂得真惜

  • 3 # 回憶的殤

    如果男方父母願意給就不算過份,如果不願意給或者沒錢給就複雜了。雙方家長通情達理的還好說,遇到不好相處的,就要雞飛狗跳了

  • 4 # 凡人二肥馬

    婚姻是什麼?每個人的答案都不一樣,可彩禮是什麼大多數人都懂,但真正瞭解彩禮的人恐怕不多,來科普一下,周代是禮儀的集大成時代,當時逐漸形成一套完整的婚姻禮儀,《儀禮》中有詳細規制,整套儀式合為“六禮”,西周時確立併為歷朝所沿襲的“六禮”婚姻制度,是“彩禮”習俗的來源。“六禮”即:納采、問名、納吉、納徵、請期、親迎,六禮中的“納徵”是送聘財,就相當於現在所講的“彩禮”。這種婚姻形式直到中華民國都有延續。一般為結婚的時候饋贈的錢或物。中國舊時婚姻的締結,有在婚姻約定初步達成時互相贈送聘金、聘禮的習俗,這種聘金、聘禮俗稱“彩禮”。在新中國成立之後的一段時間,彩禮和與彩禮相關的訂婚和婚約都受到了批判,曾一度被廢止,但在民間始終存在。古代訂婚儀式上,男方家庭會以訂婚男子的名義送給女方一份由物品和金錢兩部分構成的“彩禮”,其中錢為財(聘金),物為禮(聘禮)。女方收受彩禮後,也會贈送男方價值相當的財物,稱作“回禮”。女方出嫁時,孃家會在彩禮的基礎上增添數倍甚至數十倍的財物隨女方嫁至夫家,稱為“嫁妝”。

    所以,彩禮的數額不應該是條件,它只是一種禮儀,用來表示雙方對婚姻的尊重和期待,如果婚姻可以討價還價,就失去了它存在的意義而成為了商品,也就是說你的婚姻只是一場交易,卻和感情無關,因為一個人在困難的時候,它可以賣很多東西,但感情一定是非賣品,它也應該是人類的底線,沒有感情的人也就成了行屍走肉與動物何異?

    重要的是和你白頭的人是否靠譜,而不是彩禮的數額多少,因為身外物和父母子女也許可以陪你一段時間,但能和你一直慢慢走到最後一刻的只有另一伴。

  • 5 # 玉璟的天空

    結婚10萬彩禮,是不是過分要看男方的經濟條件。

    如果男方很有錢,10萬元不在話下,那一點都不過分。這10萬元的彩禮給女方父母,也算替女方盡了一份孝道;如果女方再把這彩禮作為陪嫁帶過來,那就是錦上添花,婚也結得風光。

    如果男方錢不多,結婚開銷很大,房子車子酒席的,置辦了這些後,已無能力拿出10萬元的彩禮了,而女方無10萬彩禮不嫁,那就真的很過分。逼得男方去借錢給彩禮的話,婚禮是風光了,可婚後生活的味道就不一樣了。先不說要還債,婚後生活拮据。男方及家人心裡的怨氣也會讓新娘不高興的。

    所以說,彩禮多少過分沒有具體的說法,只要雙方協商好,量力而行就不過分。

  • 6 # AYSterewccp

    在北京,再婚市場,這10萬彩禮是起步價。如果北京老頭娶的是東北大媽,還需要另外買三金,買貂兒大媽如果沒有社保醫保的話,還需要給買,這個是不計算到10萬彩禮中的,不過一般大媽比北京老頭兒要小起碼8歲以上,所謂青春換錢,再婚,本來就是各取所需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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