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不能申請。
根據人社部和財政部《關於失業保險支援參保職工提升職業技能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7〕40號)可知,只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企業職工,可申領技能提升補貼:(一)依法參加失業保險,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36個月(含36個月)以上的。(二)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級(五級)、中級(四級)、高階(三級)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
有補貼的是持有職業資格證書,是由人社局發放的。而初級、中級、高階會計職稱是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不是職業資格證書,它是財政局發放的。
會計職稱
基本概念
會計職稱是衡量一個人會計業務水平高低的標準,會計職稱越高,表明 你會計業務水平越高。我們國家現有會計職稱:初級、中級和高階,初級會計職稱亦稱為助理會計師,中級職稱有會計師,高階職稱有高階會計師。
1.初級:助理會計師,僅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的不屬於初級職稱,只是擁有可以從事會計工作資格,並非擁有初級職稱。初級會計職稱(助理會計師)需要在一年內同時透過《經濟法基礎》和《初級會計實務》這兩門課程,才予評發初級專業技術職稱證書。
2.中級:會計師 課程《中級會計實務》、《經濟法》、《財務管理》
3.高階:高階會計師 《高階會計實務》
獲取上述相應職稱的人員,必須參加相應的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統一考試,包括:
1.取得初級資格。單位可根據有關規定按照下列條件聘任相應的專業技術職務:
助理會計師:大學生可以在考取從業考試後考取;中專畢業擔任會計員職務滿四年;不具備規定學歷,擔任會計員職務滿五年。
2.取得中級資格並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可聘任會計師職務。
3.取得高階資格並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可聘任高階會計師職務。
對於初中級資格,國家實行考試授予制度,而對高階資格,國家實行考評結合的授予制度。
在實行上述授予制度後,職稱不再由國家直接授予,而改為由聘任單位根據規定自行聘用任命,國家只負責授予相應的任職資格。
都不能申請。
根據人社部和財政部《關於失業保險支援參保職工提升職業技能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7〕40號)可知,只有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企業職工,可申領技能提升補貼:(一)依法參加失業保險,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36個月(含36個月)以上的。(二)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級(五級)、中級(四級)、高階(三級)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
有補貼的是持有職業資格證書,是由人社局發放的。而初級、中級、高階會計職稱是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不是職業資格證書,它是財政局發放的。
會計職稱
基本概念
會計職稱是衡量一個人會計業務水平高低的標準,會計職稱越高,表明 你會計業務水平越高。我們國家現有會計職稱:初級、中級和高階,初級會計職稱亦稱為助理會計師,中級職稱有會計師,高階職稱有高階會計師。
1.初級:助理會計師,僅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的不屬於初級職稱,只是擁有可以從事會計工作資格,並非擁有初級職稱。初級會計職稱(助理會計師)需要在一年內同時透過《經濟法基礎》和《初級會計實務》這兩門課程,才予評發初級專業技術職稱證書。
2.中級:會計師 課程《中級會計實務》、《經濟法》、《財務管理》
3.高階:高階會計師 《高階會計實務》
獲取上述相應職稱的人員,必須參加相應的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統一考試,包括:
1.取得初級資格。單位可根據有關規定按照下列條件聘任相應的專業技術職務:
助理會計師:大學生可以在考取從業考試後考取;中專畢業擔任會計員職務滿四年;不具備規定學歷,擔任會計員職務滿五年。
2.取得中級資格並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可聘任會計師職務。
3.取得高階資格並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可聘任高階會計師職務。
對於初中級資格,國家實行考試授予制度,而對高階資格,國家實行考評結合的授予制度。
在實行上述授予制度後,職稱不再由國家直接授予,而改為由聘任單位根據規定自行聘用任命,國家只負責授予相應的任職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