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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細膩渴望優雅的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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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天和Auto
為什麼不還呢?現在的家庭,很多因為子女結婚而一夜回到解放前,還有很多自己的積蓄用完都不夠還要到處去借錢,給子女買房買車籌彩禮,簡直不可理喻。如果說買房是為了減輕子女負擔,給孩子一個安穩的家,讓孩子們以後日子過的壓力小點,這還可以理解。不過彩禮這個東西,這種歪風陋習真該好好的整治一下了。
有些家庭是為了攀比,覺得別人嫁閨女要了多少多少萬彩禮多有面子,自己要不來一樣的甚至更多的就會讓人看不起,這種想法真是可笑到無知。如果自己的女兒需要用金錢來衡量她的價值的話,你不覺得這反而是一種極大的侮辱嗎?什麼女人才用錢來判定價值?我也是養女兒的人,如果有天她長大成人,找到伴侶要結婚了,對方告訴我要給我多少多少彩禮來娶走我的女兒,我會告訴他,我要的不是你的錢,我要是你從我這、從你娶走我的女兒那一刻起,接管我的女兒,把我能對她的好在以後的生活裡儘量為她全數為她做到,這就是我最大的心願。如果誰一定要用彩禮的多少來判定我的女兒的話,我會毫不留情的抽爛他/她的臉。
別讓婚姻變成交易,別讓“岳父母”成為老賴的代名詞,岳父陣營的朋友最好能看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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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我我我
我女兒結婚的時候按照我們當地的習俗,必須是十五萬彩禮,樓房是必備的。我女婿家裡是農村的,家裡條件比較困難,上完大學後,他家幾乎沒什麼錢。
跟我女兒處到要談婚論嫁到時候,我女兒跟我商量說他家沒什麼錢,買房子看看能不能我們家出多點,他們家少點,我同意了,拿了三十萬,他家拿了十萬,彩禮我女兒說讓他家拿五萬吧,說實話我也不是十分願意,因為出去朋友們都會問,面子上會掛不住,我女兒說嫁女兒也不是賣女兒,以後她的幸福最重要,我覺得也對,最後就把男方給的彩禮還給女兒了,當然我們的親家也不錯,也把我們給的嫁妝也都給她們小倆口了。
我覺得彩禮還給女兒是對的,不要為了所謂的那一點面子來耽誤女兒的幸福,男方家就是困難,我們也不能說不給彩禮就不要女兒嫁過去,我想雖然男方現在沒錢,以後他們小兩口一起打拼,麵包總會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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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香烤滷蛋
首先,兩個孩子能走到結婚的一步是非常難得的緣分,也是兩個家庭莫大的喜事,這兩個人以後過得幸福與否,跟兩家的老人為人處世的方式有很大關係,我身邊就有活生生的例子明明小兩口的感情挺好,但是由於雙方父母的介入到最後走到離婚的地步,有的因為錢財,有的因為生活中的一些瑣事,他們各自的出發點都不想讓孩子吃虧,但是最後其實兩家人都互相傷害了,違背了當初的意願,談起結婚,不得不說起彩禮這個詞,這也是多少年來的民俗,女方家把姑娘養那麼大,要點彩禮是理所當然,人之常情的,這個彩禮的多少,很難把握尺度,給少了呢,不合適,給多了呢,也給男方造成太大壓力,所以如果雙方老人出發點想讓小兩口幸福的基礎上,心平氣和的談一談,儘量都能滿意,如果各自讓一步,不但事情解決了,小兩口結完婚親家還能相處得很和諧。 其次,如果都能夠互相理解,這事也非常好辦,人家女方把姑娘養那麼大要付出很大心血,嫁給你家當媳婦,從情理上給一點彩禮錢也無可厚非,也是應該的,但是如果女方父母在男方家庭能承擔得起的情況下,完全自願的情況下少要點彩禮錢,這個事情不就圓滿了麼?如果女方父母把彩禮錢退給了小兩口,那說明老人特別明事理,不想自己姑娘在孃家看人家臉色,如果不退,也不至於要受到道德的譴責,也算是得到一點心靈上的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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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小主婦大世界
這個問題,我要說說作為孩子的想法!
如果家庭經濟好的,可以全部還給女兒,甚至還要給女人更多的陪嫁錢,讓女兒在婆家有面子,不受氣!
如果家庭條件一般的,那就給女兒一半彩禮錢,現在的彩禮錢是越來越高,對於男方也可能是有太高壓力的,給女兒一半,婚後的生活也不會太辛苦!
終上所述,畢竟女兒結婚是為了幸福,為了快樂的生活去的,又不是賣女兒,所以都應該把彩禮錢給女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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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田果
謝邀,有關女兒結婚男方給的彩禮要不要還給女兒。我認為咱中國對女兒的彩禮問題,各地風俗民情不一,南北方都有差異。有些地方認為女兒就是賠錢貨。比如;中國的東南沿海地帶,廈門、泉州、章州等地,不論家庭是富有還是貧窮,對女兒的彩禮都是如數奉還給女兒,而且還有補貼一大部錢財給女兒陪嫁,特別是泉州地面更是如此。本地私人企業多,大老闆多,嫁女兒要的是門面,一般給女兒的陪嫁數目驚人,可當地的普通老百姓為了讓自己的女兒嫁出去不丟人,有些父母從銀行貸款給女兒陪嫁。
不過中國大多數地方,父母還是收女兒拿到的彩禮金,有家庭條件好的就少拿一點,剩下的一般給女兒存起來,把卡給女兒當陪嫁。也有些地方女兒的彩禮金一分不還的,他們認為女兒是他們養大的,現在要嫁人了,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父母老了拿點女兒的彩禮金是應該的,總之各地方對女兒的彩禮金還給女兒多少看法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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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老胡說三農
關於彩禮的歸屬問題,民間早有爭論。有一種聲音認為,既然是女兒的結婚彩禮,理所應當歸女兒所有;另一種聲音認為,父母將女兒養大成人,花費了不少心血,彩禮應該作為對父母養育之恩的補償,歸父母所有。其實,這兩種聲音各有各的道理,無所謂誰對誰錯。
不過,我個人還是傾向於支援第一種意見的。理由很簡單:父母養育女兒是自己應盡的義務,女兒的彩禮就讓她自己支配,以免弄得關係很僵,從而導致女兒產生逆反心理。
說說我妹妹的事情吧。
我妹妹是我父母從小抱養的。在我妹妹兩歲的時候,我母親突發疾病身故。在這種情況下,我父親和我全家並沒有放棄我的妹妹,可以說是“含辛茹苦”將我妹妹養大成人。
我妹妹中專畢業後,有幸被X市的一家大型製藥企業錄用。期間,我妹妹經人介紹,與我妹夫戀愛。按照X市當地的婚俗,結婚彩禮都很重,動輒就是十萬、二十萬!在我妹妹結婚時,我妹夫問我們家要多少彩禮,我父親和我的答覆都是:不要彩禮!後來,我妹夫硬是拿了一萬元彩禮錢,這一萬元,我們還是給了我妹妹保管。說實話,我並不是在標榜我們家有多高尚。我只想說我們是悟透了一個道理:將我妹妹養大成人,是我們家庭應盡的義務!現在我們不要彩禮看似“吃虧”,其實是“佔便宜”!為什麼這樣說呢?接下來聽我說。
我妹妹也好,我妹夫也好, 對我們家的做法非常感動。所以,自從我妹妹結婚之後,我妹夫可不是大家認為的“一個女婿半個兒”,我妹夫簡直成了我父親的“親兒子”!我父親的吃喝穿戴人家全包了!很少讓我為父親付出。
透過我們家在對待我妹妹結婚彩禮這件事情上可以看出,做父母的要在彩禮的事情上學會“大度”!你們“大度”地對待了女兒,將來女兒與女婿也會“大度”地對待你們。現在看似“吃了虧”,將來一定有“便宜”可佔!
所以,我認為,把女兒的結婚彩禮還是給了女兒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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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飄&零
這個問題看你們當地的風俗習慣和你個人的態度。一般情況下男方給了彩禮,女方這邊是要回禮的。但這個沒硬性規定,如果女方家條件可以,那就返禮。如果家裡拘謹,也可以不用。也有些家長為了女兒過的好點還要多返禮。一句話,根據家庭情況,和個人態度,溝通斟酌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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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晴能自制
每個地方不一樣的,但是男方給了彩禮,女方也給了陪嫁,我的理解是彩禮和陪嫁就等於相抵了。
第一男方給彩禮,卻也收到了陪嫁,以後結婚後就是一家人了,等於出去的也收回來了,因為有時候女方黑的陪嫁還超過了男方彩禮的。
第二作為女方父母,不管多少都會給女兒準備些許陪嫁的,陪嫁多點就不用再給女兒了,陪嫁少點可以還一部分的,我們那裡是給得少就不還女兒了,給得多就還一半,嫁妝另算。
第三看你們自己吧,我覺得給是心意,不給也很正常,人之常情嘛,如今哪裡不要彩禮的,有的女方彩禮要多點,也可能是像多給點假裝,讓女兒有面子一點,去婆家過得好點。
最後個人覺得一般女兒都不會收這個錢吧,畢竟父母養大自己不容易,不過看你們那邊大部分人的做法吧!各地風俗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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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遠w山w
這個問題可以分兩個時間段來回答。
以前國家經濟落後,個人家裡窮,兄弟姐妹多,很難攢到什麼錢,嫁個女兒,收點彩禮,雖然男方的這點彩禮也可能是東借西湊來的,但限於條件,一般也就留下,不會再讓女兒帶回去了,好給家裡男孩子翻蓋房子,置辦點東西,自家再說個媳婦用的。這樣的情況下,基本約定俗成,大家都心知肚明。對於男方來說,誰還企望彩禮帶回來,別再搭上點兒就怪好了,有時候女方一再加禮,婚禮一波三折,也得咬牙堅持,能把人娶到家,說上個媳婦也就怪好了,再說了,彩禮不帶回來,媳婦娶來了就是自己人了,有困難有饑荒的,媳婦也是一起幹活還的,不吃虧!
所以那時的彩禮,基本是不還給女兒的。
別說彩禮不帶回去,就是有時候換親你也的答應的,就是我把女兒嫁給你了,那你的把女兒也得給我家做媳婦,或者得負責給我家來個媳婦!哪裡還顧得彩禮!
現在社會發展,生活越來越好,孩子也越來越少,各家基本不怎麼依靠那點兒彩禮了,彩禮一般就都還給女兒了。女兒帶回去,一個小家庭有點經濟基礎,生活不太累,小兩口感情就好,公婆也說不出別的,女兒在婆家也就有面子,地位也就高了,父母也放心的多。
特別女方家長,就怕女兒在男方家受累受委屈,有時彩禮不但還給女兒,大多還的搭上不少呢!
現在人也想明白了,特別獨生子女,只一個女兒的,彩禮再多,最後不還是給女兒了!現在雖然結婚負擔很重,房子車子的,但雙方父母的心思,都還是為了幫扶那個小家庭。
所以現在的彩禮,一般也就都又還給女兒了!
還與不還,說到底沒有什麼依據,但總是與社會的發展相聯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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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這邊不僅要給女兒而且一般還加錢,比如彩禮十萬一般丈母孃要給十二萬,如果家庭條件不好的就不會加了,也有直接進腰包不出的但是很少。看你們那邊是風俗和你自家的條件了,如果大家都不回給女兒,那你條件好可以送東西也行,比如家電傢俱車子等,如果條件差可以先拿著到時女兒生孩子多打點紅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