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有以下三個要求:
推進城鄉統籌發展。目前中國社會保障體系總體上仍呈現城鄉二元分割格局,社會保障城鄉發展不平衡問題突出。社會保障城鄉統籌發展正是基於城鄉發展差距的現實所提出的。在新時代,在全國範圍內加快推進社會保障城鄉統籌發展,就要基於社會經濟發展內在需要,透過制度調整和體制改革,逐步消除制約社會保障城鄉協調發展的制度性和體制性障礙,打破社會保障城鄉分割的壁壘,改變長期形成的社會保障城鄉二元結構,對城鄉社會保障基本制度、管理體制、執行機制進行統一籌劃,不斷縮小城鄉社會保障發展差距,逐步實現社會保障城鄉一體化發展,以最大限度地保證城鄉居民社會保障基本權利得以公平實現。
強化互助共濟功能。社會主義制度是中國的根本制度,其本質是共同富裕。中國社會保障體系建設,始終應以維護社會公平、實現社會互助共濟為基本取向。在推進社會保障體系建設的過程中,要強化社會保障的互助共濟功能,透過社會救助、社會保險、社會福利等方面的制度最佳化,對弱勢群體予以特別保障。要改革完善不合理的社會保障制度,有效調整不同地區、不同群體之間利益結構,及時化解社會經濟發展不平衡帶來的社會矛盾和衝突,實現社會經濟協調發展,增強發展動力,增進人民團結,讓城鄉全體社會成員共享改革發展成果,最終實現共同富裕。
體現權利和責任對應。加強社會保障體系建設,既要確保底線公平,又要強調權利與責任的對應,重視個人當期繳費與將來待遇之間的對應關係,激勵參保人員多繳多得。當然,權利和責任相對應,不等於權利和責任完全對等。繳費的多少並不能完全決定待遇的高低。尤其是國家在對孤寡病殘人員、城鄉貧困人口、受自然災害影響生活困難群體等實施社會救助時,並不以受助者繳費的多少為前提。社會保障體系建設受到社會經濟發展條件的內在制約,必須考慮中國實際發展情況,要在保證全體國民社會保障基本權利平等、強化社會保障互助共濟功能的基礎上,體現權利和責任的對應,從而促使城鄉社會保障體系持續均衡發展,全面提升社會保障水平。
主要有以下三個要求:
推進城鄉統籌發展。目前中國社會保障體系總體上仍呈現城鄉二元分割格局,社會保障城鄉發展不平衡問題突出。社會保障城鄉統籌發展正是基於城鄉發展差距的現實所提出的。在新時代,在全國範圍內加快推進社會保障城鄉統籌發展,就要基於社會經濟發展內在需要,透過制度調整和體制改革,逐步消除制約社會保障城鄉協調發展的制度性和體制性障礙,打破社會保障城鄉分割的壁壘,改變長期形成的社會保障城鄉二元結構,對城鄉社會保障基本制度、管理體制、執行機制進行統一籌劃,不斷縮小城鄉社會保障發展差距,逐步實現社會保障城鄉一體化發展,以最大限度地保證城鄉居民社會保障基本權利得以公平實現。
強化互助共濟功能。社會主義制度是中國的根本制度,其本質是共同富裕。中國社會保障體系建設,始終應以維護社會公平、實現社會互助共濟為基本取向。在推進社會保障體系建設的過程中,要強化社會保障的互助共濟功能,透過社會救助、社會保險、社會福利等方面的制度最佳化,對弱勢群體予以特別保障。要改革完善不合理的社會保障制度,有效調整不同地區、不同群體之間利益結構,及時化解社會經濟發展不平衡帶來的社會矛盾和衝突,實現社會經濟協調發展,增強發展動力,增進人民團結,讓城鄉全體社會成員共享改革發展成果,最終實現共同富裕。
體現權利和責任對應。加強社會保障體系建設,既要確保底線公平,又要強調權利與責任的對應,重視個人當期繳費與將來待遇之間的對應關係,激勵參保人員多繳多得。當然,權利和責任相對應,不等於權利和責任完全對等。繳費的多少並不能完全決定待遇的高低。尤其是國家在對孤寡病殘人員、城鄉貧困人口、受自然災害影響生活困難群體等實施社會救助時,並不以受助者繳費的多少為前提。社會保障體系建設受到社會經濟發展條件的內在制約,必須考慮中國實際發展情況,要在保證全體國民社會保障基本權利平等、強化社會保障互助共濟功能的基礎上,體現權利和責任的對應,從而促使城鄉社會保障體系持續均衡發展,全面提升社會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