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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姜卓飛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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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溢藩
同居沒領證是否能返還彩禮,作為提問者,你應該比任何人清楚明白,不要心存僥倖,以同居而沒領證去要求對方返還彩禮。
首先,同居是什麼情形的同居,是雙方自願同居還是透過明媒正娶的同居;其次,彩禮是什麼方式的彩禮,彩禮是勒索還是自願;最後,彩禮有沒有使用到雙方利益上。。。
既然已經同居,並且因同居也消耗了一大筆金錢,似問,同居前可曾想過向對方索要彩禮?可曾想過不為同居者付出一絲一毫?可曾想過……?
同居前,你為自己的付出是怎麼想的?初心是什麼?
現在想讓對方返還彩禮,理由是同居而沒領證。
告訴你,你錯了!錯的離譜!婚姻有兩種:法律認證與道德認可。顯然,你屬於後者,奉勸你:和則興,鬥則窮。
婚姻不是兒戲,作為同居者,由陌生成為熟悉,雙方都有付出,金錢無法計算,油鹽醬醋茶,衣食住行,更重要的是雙方心血建立起來的初衷,花前月下,嚴冬酷暑,無怨無悔,喜怒哀樂……經歷了那麼多,容易嗎?討得回嗎?事情不是偶然,問題更不是想像的那麼簡單。
開心日子好打發,痛苦之日卻百倍難熬。做男人做女人都要心有責任有擔當,相遇是緣分,擁有是幸福,不忘初心,你敬我一尺,我敬你一丈,少一分抱怨,多一分付出,走到一起不容易,一晃就老了。
最後,我想說,一個大活人就能捨得,彩禮就不能捨得?錢是孬孫,沒了再拚,但人如果沒了,一切就魂飛煙滅了,遇事三思而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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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渾水摸魚32
我只簡單回答: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同居,人都被你睡了,又不要人家,叫人退彩禮,若你是女方,你同意嗎?想白玩人家,沒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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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如去佛
貧僧以為,如果走法律程式,是可以要回來的。因為同居是男歡女愛你情我願,這個不是買賣,所以法律不會因此而支援任何物質上的交易。否則與嫖娼相同了。
但與情理不通,畢竟人情世故道德還是要講究的。雖然是同居,但除了沒領結婚證,和事實的結婚並無區別,畢竟你享受了女人的青春。從這個角度講,老衲覺得再去要回彩禮就顯得自己人品有問題了。
不知閣下以為如何?
回覆列表
要求返還彩禮,法院予以支援的情況有以下三種:
第一:雙方沒有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第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沒有共同生活的;
第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而第二種和第三種都要求以雙方離婚為前提。
你屬於第一種情況可以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