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工程對施工企業沒有資質要求,只是對設計和監理有資質要求,對於等級較高的人防工程,對施工單位有保密的要求。
施工單位必須具有《人防工程防護裝置生產許可證》、省級《人防工程防護裝置產品備案證書》、《人防防護裝置定點生產和安裝企業資格認定證書》等。
參照《人民防空工程建設管理規定》第三十五條,從事人民防空工程施工的單位必須按照強制性標準和工程設計檔案,科學組織,文明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設計,不得偷工減料,並對承包工程的施工質量負責。施工單位對施工中出現質量問題的工程和竣工驗收不合格的工程,應當負責返修。
擴充套件資料
參照《人民防空工程建設管理規定》第十六條,人民防空工程建設按照下列基本程式進行:
(一)根據人民防空工程建設的中長期計劃,提出專案建議書;
(二)根據批准的專案建議書,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
(三)根據批准的可行性研究報告,進行工程初步設計,提出總概算;
(四)根據批准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初步設計檔案,申報年度工程建設計劃,進行施工圖設計;
(五)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申請領取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六)根據批准的年度工程建設計劃和審查批准後的施工圖設計檔案,組織工程招標和施工準備,按照有關規定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或者經批准的開工報告;
(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組織施工;
(八)工程竣工後,及時編制竣工檔案,組織竣工驗收,上報備案,進行竣工決算,交付使用。
參照《人民防空工程建設管理規定》第三十二條,人民防空工程建設單位在工程開工前,必須向工程質量監督機構申請辦理質量監督手續,並組織設計、施工單位進行技術交底和圖紙會審。在工程施工中,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工程質量進行檢查,參與隱蔽工程的驗收和工程質量問題的處理。
參照《人民防空工程建設管理規定》第三十三條,從事人民防空工程勘察設計的單位必須按照強制性標準和可行性研究報告確定的任務、投資進行勘察設計,並對勘察設計的質量負責。勘察設計單位應當按照審查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提出的意見,認真進行設計修改。建設單位應當對勘察設計及設計修改進行監督。
設計單位應當參與人民防空工程質量事故分析,並對因設計造成的質量事故,提出相應的技術處理方案。
參照《人民防空工程建設管理規定》第三十四條,從事人民防空工程監理的單位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強制性標準、設計檔案和監理合同,公正、獨立、自主地開展監理工作,公平維護專案法人和被監理單位的合法權益。監理單位應當按照法律規定和合同約定對人民防空工程的投資、質量、工期實施全面的監督管理。
監理單位對施工質量承擔監理責任。監理單位不得轉讓監理業務。
參照《人民防空工程建設管理規定》第三十九條,人民防空工程建設單位應當嚴格按照國家和人民防空主管部門有關檔案管理的規定,及時收集、整理建設專案各環節的檔案資料,建立健全建設專案檔案,並在工程竣工驗收後,及時向城建檔案館和人民防空主管部門移交建設專案檔案。
人防工程對施工企業沒有資質要求,只是對設計和監理有資質要求,對於等級較高的人防工程,對施工單位有保密的要求。
施工單位必須具有《人防工程防護裝置生產許可證》、省級《人防工程防護裝置產品備案證書》、《人防防護裝置定點生產和安裝企業資格認定證書》等。
參照《人民防空工程建設管理規定》第三十五條,從事人民防空工程施工的單位必須按照強制性標準和工程設計檔案,科學組織,文明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設計,不得偷工減料,並對承包工程的施工質量負責。施工單位對施工中出現質量問題的工程和竣工驗收不合格的工程,應當負責返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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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照《人民防空工程建設管理規定》第十六條,人民防空工程建設按照下列基本程式進行:
(一)根據人民防空工程建設的中長期計劃,提出專案建議書;
(二)根據批准的專案建議書,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
(三)根據批准的可行性研究報告,進行工程初步設計,提出總概算;
(四)根據批准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初步設計檔案,申報年度工程建設計劃,進行施工圖設計;
(五)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申請領取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六)根據批准的年度工程建設計劃和審查批准後的施工圖設計檔案,組織工程招標和施工準備,按照有關規定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或者經批准的開工報告;
(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組織施工;
(八)工程竣工後,及時編制竣工檔案,組織竣工驗收,上報備案,進行竣工決算,交付使用。
參照《人民防空工程建設管理規定》第三十二條,人民防空工程建設單位在工程開工前,必須向工程質量監督機構申請辦理質量監督手續,並組織設計、施工單位進行技術交底和圖紙會審。在工程施工中,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工程質量進行檢查,參與隱蔽工程的驗收和工程質量問題的處理。
參照《人民防空工程建設管理規定》第三十三條,從事人民防空工程勘察設計的單位必須按照強制性標準和可行性研究報告確定的任務、投資進行勘察設計,並對勘察設計的質量負責。勘察設計單位應當按照審查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提出的意見,認真進行設計修改。建設單位應當對勘察設計及設計修改進行監督。
設計單位應當參與人民防空工程質量事故分析,並對因設計造成的質量事故,提出相應的技術處理方案。
參照《人民防空工程建設管理規定》第三十四條,從事人民防空工程監理的單位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強制性標準、設計檔案和監理合同,公正、獨立、自主地開展監理工作,公平維護專案法人和被監理單位的合法權益。監理單位應當按照法律規定和合同約定對人民防空工程的投資、質量、工期實施全面的監督管理。
監理單位對施工質量承擔監理責任。監理單位不得轉讓監理業務。
參照《人民防空工程建設管理規定》第三十九條,人民防空工程建設單位應當嚴格按照國家和人民防空主管部門有關檔案管理的規定,及時收集、整理建設專案各環節的檔案資料,建立健全建設專案檔案,並在工程竣工驗收後,及時向城建檔案館和人民防空主管部門移交建設專案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