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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老徐說事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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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聯合國特邀社會觀察員
什麼是前任?
前任就是前段戀愛期內的人!
就是那麼教會你什麼是愛,卻不愛你了或者你不再愛的人
變成前任的原因有很多種,但最後無非一種結果,不能在一起了!
盡然不能在一起了,就得讓這段感情過去,不要再存在自己的心裡面,影響自己的新感情,就算影響不了,留著又有何用,時不時的回味嗎?這樣過對得起現在的她(他)嗎?我從不相信分手了還能是朋友,分手了就是分手了,經歷過感情的兩個人,分手了,還留著彼此的東西,算什麼!感情分手和其他分手不一樣,分手就要分的乾乾淨淨徹徹底底,不留一絲一毫的痕跡,抹不掉的痕跡也只能存在自己的內心深處,深深的埋上!不然這份曾經會一點點摧毀你現在的生活,帶給你身邊的人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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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蕭蕭蕭蕭蕭丨
那要看是不是和平分手,談崩了那肯定刪,要是正常分手,還要看找沒找到現任,如果沒找到,那一般會留著吧,萬一複合了呢?她問起來我以前照片呢,你咋整?
1、當然會,不然呢?
留著過年啊?還是留著等現任看到,
然後給現任講述一下你曾經轟轟烈烈的愛情故事?
個人覺得既然分手了,
就說明你們不合適,
不管是東西還是心裡,
都要慢慢的忘記。
雖說,人是感情動物,畢竟你們彼此愛過。
但既然分開就是分開了。
不想未來的現任誤解。
2、至少,不想刺激到現任。
除非,你還愛前任,
還在幻想你們複合。
反正我覺得前任這個事
真的沒必要留什麼紀念和回憶的。
除非東西特別貴重,丟了比較可惜。
沒辦法,人就是這麼現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