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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羞畫麟臺

    先在這裡分享一個真實的往事。

    十年前,我因為心臟病需要去北京進一步的檢查。那時家裡剛剛蓋完房,手上沒錢,東拼西湊也沒能湊夠去北京做檢查的錢。當時跟婆婆住在一個院裡,我住前院門房,她住後院。沒事的時候跟她嘮嗑啊聊天啊都能說得熱火朝天的,我一提到沒湊夠去北京的錢,婆婆立時啞了,啥也不說了。忘了說了,婆婆有退休金,一年收入不菲。

    到底婆婆也沒借給我一分錢,我大弟打電話說錢不夠他給拿,這樣才去的北京。

    老公的一個姑姑家的兒子買大車,我去北京不幾天,他姑姑去借錢,婆婆借給了人家三萬。這些都是後來我不小心從他姑姑那裡聽來的,呵呵,婆婆居然不屑於囑咐囑咐姑姑不要在我跟前提起這筆錢的事。

    我們一家三口自己單過呢,自然不涉及到花婆家的錢。只是,借都是借不來的,你想想看,文中提到的問題還會有啥下文?

  • 2 # 老蔣閒言

    像樓主提的這個問題,在法律上公婆就沒有這個義務和責任,完全是屬於私人感情問題。就看這對公婆是不是真正的容納了這個媳婦,把媳婦當成自己的親生孩子對待。也要看媳婦平常是怎麼對待公婆的,是不是尊重了公婆,善待了他們,才能給予回答的。

    如果說這個媳婦自從嫁進這個門,就任勞任怨孝敬公婆,伺候公婆,把公公婆婆像對待自己的親生父母一樣,相夫教子,是一個善良賢惠的好兒媳。遇上的公公婆婆也是和善慈祥,寬厚待人,把媳婦完完全全看成是自己的孩子。一家人其樂融融,和睦相處,缺了誰都不完整。

    人吃五穀生百病,這是人生不可逆轉的規律。兒媳婦要突然得了重大疾病,別說花掉家裡一半的財產,就是砸鍋賣鐵,公公婆婆也會要救兒媳的一條命。有媳婦在,孫子就有母親,兒子就能幸福的過好後半生,公婆是絕不會吝嗇財產的。

    如果說兒媳婦和公婆的關係相處的不好不壞,只是表面現象一般般,只是比路人多了一層關係。兒媳婦要是患上了重大疾病,需要花掉一半的財產才能治癒的話。除非自己的兒子死活就認定了這個媳婦,做公婆的可能會心不甘情不願的拿出這筆費用來。

    如果說婆媳關係相處的不好,矛盾連綿不斷,就像前世的冤家,今世的對頭。就因為一個叫兒子,一個叫丈夫的男人,硬要捆綁在一起。兒媳婦要是得了重大疾病,就算兒子再愛這個媳婦,公婆會巴不得媳婦早死,儘快騰出位置,好讓兒子再娶。

  • 3 # 山上人279

    這個問題要是在我家的話,不管哪一代公婆都會拿出錢來救媳婦的。因為錢沒了,可以再掙,而人沒了就不會重生。媳婦也是家中最要緊的人物。媳婦沒了兒子就沒了伴侶,孫子就沒了娘,親家就沒了女兒。媳婦一人沒命就要造成人間三大悲劇——孫子幼年喪母。兒子中年喪妻。親家老年喪女(白髮人送黑髮人)。媳婦是家庭主婦,舉足輕重一定要救。

    在這裡我又要拿家亊為例了。我媳婦身體比較差平時我兄長買給我父母吃的人參和阿膠等,父母親總是省給我媳婦吃的。但身體還是偏弱,雖常服藥總不斷病根,至76年終於病情嚴重。住衛生院治療26天病情不好反而惡化。(當時正好有市裡大醫院的醫療隊在公社衛生院)要立即轉院。轉院時大家都以為已難治好。到市裡最大醫院後。立即託人請各科專家會診。住院65天。中間單全院各科專家會診就達三,四次。平時也都是專家親自查房(倘在現在是萬萬做不到的。也負擔不起的。)這九十多天都由我親自日夜陪著病人。因為是民辦教師,所以沒有公費醫療的,由自己全額承擔。所有費用都是我父母支援。要論花掉的錢是當時過半家產。出院後服葯休養半年餘。錢是花去了可媳婦的命救回來了。我父母是我媳婦的再生父母。他們之間的關係勝過親母女的。我母親的觀點就是媳婦才是自家的。

  • 4 # 酒飽飯足老糖人

    講道德的人家應該全力以赴!

    人家嫁到你家,就是你家的一員,與公婆、兒子一樣的身份地位,不能厚此薄彼。

    過去的風俗,女孩嫁到哪家,死了就進哪家祖墳,卻進不了孃家祖墳。

    可見,夫家應該怎麼對待生病的兒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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