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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老舒侃車

    首先看看你是在高速公路還是市政道路,按照交通安全法規,高速公路安放三角架的距離要在150米以上,但是你不可能拿米尺去量,稍微放遠點安全點。大概300步左右差不多了,市政道路50米,大概100步。

    雙閃燈一定要開啟,在車輛能移動的情況下,高速建議移動到應急車道,車上人員下車,推到安全區,打報警電話叫拖車,不建議自己處理,車速太快危險。

    市政道路的話,儘量不要停在路中間,最好靠邊。

    把你能做的都做了,在出現追尾事故,就是後車的全責了,你有一樣沒做好,交警都會判你一部分責任。

  • 2 # 老煙GG

    放警示牌時被後車追尾,這種情況不是很多見,但確實有。前兩年就看到過有車主在放警示牌時被後車撞到的事情。因此,放置警示牌看似簡單,卻需要我們格外謹慎。

    根據題目描述,判斷車主是在高速上行車,且很可能車沒有停在應急車道,而是在行車道。我不相信有人敢在應急車道跑到時速115公里。

    因為在普通道路,很少有車主會在車後100米以外的地方放警示牌,而且後車時速達到115公里,若是在普通道路就屬於嚴重超速了,全責沒商量。

    那麼,我們就單獨說說在高速上,一旦發生車輛故障怎麼辦。

    車輛在高速上發生故障,因為車基本上不可能突然立刻停下動彈不得,除非它可以做到隨意蹂躪物理學定律。

    這時候,我們應該立刻開啟雙閃,利用車的慣性,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轉至應急車道(或者由車上人員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把車推到應急車道)。因為車輛故障與發生事故不一樣,發生事故的話,有可能造成車輛無法移動,這沒辦法。

    然後,車上人員迅速轉移到右側路肩上,最好是護攔外側,千萬不要在道內逗留或隨意走動。

    第三,在車後方150米外放置警示牌,用以提醒後方來車,如需報警就立刻報警。

    那麼,放警示牌時應該怎麼放?不少人都是在車道里直接向後方走,這是非常危險的。因為對於後車司機來說,我正好好地正常行駛,前面突然來了個逆行的行人,我要是緊急躲避,無疑是將自己和其它車輛置於危險之中;我要是不躲,這人就完了。

    因此,去車輛後方放警示牌,一定要牢記兩點:1、走路肩或護欄外,一般成人至少要走260步以上,再去車輛所在的車道里放置;2、放置時要時刻注意後方有無來車,動作要快,然後迅速離開車道,回到路肩或護攔外。

    當車主按標準流程並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做完了這些,再有後車撞上來,那後車肯定全責。

    所以,題主的問題,由於沒有描述當時的具體情況,無法做出判斷。一般情況下,這需要交警根本當時的具體情形去劃分責任。

    但車主可以根據上面的處理流程和注意事項,先對比一下自己的做法,看有沒有犯什麼錯誤。如果有,就也需要承擔一部分責任。

  • 3 # 車問診

    1,這個問題很有意思,按照樓主提出的問題,應該是在高速公路上,樓主竟然能知道後車的速度是115公里/小時!這個速度是在三角警時牌位置的瞬時速度,還是撞擊你車時的瞬時速度,如果是後者的話,兩臺車都要車毀人亡了!

    2,高速公路上車輛發生故障時,車輛必須停在應急車道,同時開啟雙閃燈,三角警示牌必須放在車後150米以外,正常步行的話,也就是200步以外,樓主能夠準確的告知只有130米,那責任肯定就是樓主!

    3,高速公路速度以120公里計,一般車的剎車距離不會超過50米,從發現異常到車主反應及剎車動作,以兩秒來計算,一秒車的行駛距離120/3600*1000=33米,兩秒就是66米,加上剎車距離50米,就是116米,考慮到有時溼滑路面,交通法規給出的150米是合理的!

    另外,高速公路發生車輛拋錨,即使在應急車道上,最好不要自己去檢修,人員離開高速公路隔離帶以外,避免二次事故的發生!

  • 4 # 小賴不賴59903013

    這好辦,如果後車撞前車,後車全責,原因是未保持安全距離。如果後車撞到了正在放警示牌的前車司機,依然是後車全責。此時前車司機的身份並非行人,他正在做的放置警示牌這個動作完全合理合法,不管此時故障車是停在行車道還是應急車道都是一樣的。法律沒有規定高速公路上車遇故障一定要移到應急車道,而只是建議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且在車還能控制的情況下移車到應急車道,再放置警示牌。按題主的描述,後車以115公里時速撞上前車司機的話,前車司機估計活命的機會很小。人如果死了,放置警示牌未達到標準要求150米這個抗辯理由不會減輕後車司機的任何責任的。

  • 5 # 在成長路上

    題主這是一個假設,車輛故障後,三角警示牌應該怎麼放呢,其中有些什麼講究 ,這可不只是關係到違章,而更多的是關係到全車人的生命安全。

    高速路上

    曾經有網友問,如果在高速路上爆胎了,如果我停到應急車道換輪胎,算不算違章?其實這個問題與我們今天題主的問題是相關的。首先題主說後車時速115,可以推斷一定是在高速上,在城市路面這個速度簡直是在開飛機。

    高速路上,車輛出故障,首先就是要打雙閃,然後如果車輛能夠移動的情況下,移動到應急車道,同時車上人員從車裡撤離到路肩或護欄外,避免釀成二次事故。而這裡還有一個關鍵動作,你車壞了,你要讓後方司機知道你車壞了,所以,必須在車輛後方150米以外設定三角警示牌,因為這個東東反光醒目,所以被後車看到,猶如公路上養護工人師傅們的黃背心。

    所以,如果按照以上規範動作來做,那麼就會大大降低出二次事故的機率。但是題主假設剛走到130米的地方就被後車追尾了。既然前車無過錯,後車追尾顯然是後車 全責。

    如果你沒有放置三角警示牌,你有責任,但是現在的情況顯然屬於這種。

    市區路

    如果車輛是在市區路上發生故障,依然需要放置三角警示牌,不過一般50米開外即可,開啟80步以上,當然,每個人步子不相同。

    最後,回頭前面提的另一個問題,如果是在高速上換輪胎,會不會算違章呢?只要你按照故障後的警示標誌設立,顯然換輪胎不屬於違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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