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公安部、國家質檢總局聯合下發了《關於加強和改進機動車檢驗工作的意見》,推出試行非營運轎車6年內免檢、推行機動車異地檢驗、全面推進檢驗機構社會化、加強檢驗監督管理、強化違規違法責任追究等一系列新舉措,以促進機動車檢驗工作更加嚴格、規範。
根據《意見》,對於非營運轎車等車輛6年內免檢政策自2014年9月1日起試行。註冊登記日期在2012年9月1日之後的車輛,可以免檢2次;註冊登記日期在2010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之間的,可以適用免檢1次;註冊登記日期在2010年8月31日之前的,仍按照原檢驗規定辦理年審業務。
根據《意見》,對於6座以下(含6座)的非營運小型私家客車等車輛6年內免檢是指車輛免於上線檢驗,但車主仍需要在指定期限內(一般為2年)到車管所、機動車登記服務站、交警中隊申領檢驗合格標誌,並張貼到汽車前擋風玻璃右上角。
對於交通安全責任大、易引發群死群傷的交通事故的麵包車和7座(含)以上車輛,暫不納入免檢範圍;檢驗週期是法定的,此次私家車檢驗週期沒有發生變化,僅是試行對6年內新車免予上線檢測。因此,車主還是要每2年申領一次檢驗標誌。
也就是說,對於6座及以下的新車,從購車之日起到6(周)年期間,是不需要上線檢測的,只需要每2年到車管所、機動車登記服務站、交警中隊申領檢驗合格標誌,並張貼到汽車前擋風玻璃右上角。6年期滿,第七年及以後,就需要每年上線檢測一次。
2014年,公安部、國家質檢總局聯合下發了《關於加強和改進機動車檢驗工作的意見》,推出試行非營運轎車6年內免檢、推行機動車異地檢驗、全面推進檢驗機構社會化、加強檢驗監督管理、強化違規違法責任追究等一系列新舉措,以促進機動車檢驗工作更加嚴格、規範。
根據《意見》,對於非營運轎車等車輛6年內免檢政策自2014年9月1日起試行。註冊登記日期在2012年9月1日之後的車輛,可以免檢2次;註冊登記日期在2010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之間的,可以適用免檢1次;註冊登記日期在2010年8月31日之前的,仍按照原檢驗規定辦理年審業務。
根據《意見》,對於6座以下(含6座)的非營運小型私家客車等車輛6年內免檢是指車輛免於上線檢驗,但車主仍需要在指定期限內(一般為2年)到車管所、機動車登記服務站、交警中隊申領檢驗合格標誌,並張貼到汽車前擋風玻璃右上角。
對於交通安全責任大、易引發群死群傷的交通事故的麵包車和7座(含)以上車輛,暫不納入免檢範圍;檢驗週期是法定的,此次私家車檢驗週期沒有發生變化,僅是試行對6年內新車免予上線檢測。因此,車主還是要每2年申領一次檢驗標誌。
也就是說,對於6座及以下的新車,從購車之日起到6(周)年期間,是不需要上線檢測的,只需要每2年到車管所、機動車登記服務站、交警中隊申領檢驗合格標誌,並張貼到汽車前擋風玻璃右上角。6年期滿,第七年及以後,就需要每年上線檢測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