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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緹縈救父

      公元前167年,臨淄地方有個小姑娘名叫淳于緹縈(淳于是姓,緹縈音tíAyíng).她的父親淳于意,本來是個讀書人,因為喜歡醫學,經常給人治病,出了名.後來他做了太倉令,但他不願意跟做官的來往,也不會拍上司的馬屁.沒有多久,辭了職,當起醫生來了.

      有一次,有個大商人的妻子生了病,請淳于意醫治.那病人吃了藥,病沒見好轉,過了幾天死了.大商人仗勢向官府告了淳于意一狀,說他是錯治了病.當地的官吏判他“肉刑”(當時的肉刑有臉上刺字,割去鼻子,砍去左足或右足等),要把他押解到長安去受刑.

      淳于意有五個女兒,可沒有兒子.他被押解到長安去離開家的時候,望著女兒們嘆氣,說:“唉,可惜我沒有男孩,遇到急難,一個有用的也沒有.”

      幾個女兒都低著頭傷心得直哭,只有最小的女兒緹縈又是悲傷,又是氣憤.她想:“為什麼女兒偏沒有用呢?”

      她提出要陪父親一起上長安去,家裡人再三勸阻她也沒有用.

      緹縈到了長安,託人寫了一封奏章,到宮門口遞給守門的人.

      漢文帝接到奏章,知道上書的是個小姑娘,倒很重視.那奏章上寫著:

      “我叫緹縈,是太倉令淳于意的小女兒.我父親做官的時候,齊地的人都說他是個清官.這回兒他犯了罪,被判處肉刑.我不但為父親難過,也為所有受肉刑的人傷心.一個人砍去腳就成了殘廢;割去了鼻子,不能再按上去,以後就是想改過自新,也沒有辦法了.我情願給官府沒收為奴婢,替父親贖罪,好讓他有個改過自新的機會.”

      漢文帝看了信,十分同情這個小姑娘,又覺得她說的有道理,就召集大臣們,對大臣說:“犯了罪該受罰,這是沒有話說的.可是受了罰,也該讓他重新做人才是.現在懲辦一個犯人,在他臉上刺字或者毀壞他的肢體,這樣的刑罰怎麼能勸人為善呢.你們商量一個代替肉刑的辦法吧!”

      大臣們一商議,擬定一個辦法,把肉刑改用打板子.原來判砍去腳的,改為打五百板子;原來判割鼻子的改為打三百板子.漢文帝就正式下令廢除肉刑.這樣,緹縈就救了她的父親.

      漢文帝廢除肉刑,看起來是件好事.但是實際執行起來,卻是弊病不少.有些犯人被打上五百或三百板,就給打死了,這樣一來,反而加重了刑罰.後來到了他的兒子漢景帝手裡,才又把打板子的刑罰減輕了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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