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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追熱點分享熱點

    幾乎一談戀愛就去男方家住,過夜什麼了。

    有的女孩甚至覺得無所謂,不屬於不自愛。

    反正就是被各種毒雞湯灌輸的理念,要趁年輕,要趁XXX做XXX事。

    我的看法是,太幼稚。

  • 2 # 觀瀾小文

    你既然這樣問了,肯定受到這方面的困擾。生活是自己的,不要太在意別人的看法,身正不怕影子斜,只要自己知道自己在做什麼就好。

    一、確定要結婚的

    這個是無可厚非了,雖然有點兒著急了。可是這就是將來自己的家,也沒有什麼。

    二、不確定結婚

    如果你們只是確定戀人關係,還沒有到談婚論嫁的地步。建議還是不要的好,這樣對於一個女生的損害是要大於一個男生的。你們八字還沒有一撇呢,就住到男朋友家了,風評不好。(現在談戀愛同居的有很多,但是住到男朋友家的同居意義不同,大家酌情考慮。)

    三、剛確定關係

    現在是一個速食時代,什麼都講究效率。可是這個還是不要效率太快的好,要不然萬一不在一起了。很可能只是你男朋友吹牛逼的一個資本。

  • 3 # 東方曉輝晴暖天下

    這沒有不自愛呀。如果時間還停留在上個世紀的時候,女人沒有結婚,就和男朋友同居,這是非常不道德的事情。但現在是新世紀,沒結婚就在一起的多了去了。現在是思想觀念,變化很大。

    1.首先是孤獨,兩個人在一起是為了排遣孤獨與寂寞,形成了一個臨時性的家庭,兩個人其實就和夫妻一樣,如果條件成熟了,就會進入結婚的殿堂。

    2.婚前試愛。什麼叫婚前試愛,你可以去看這一部電影,去感受一下。在確定結婚前就在一起,是為了試驗在以後的日子會不會有矛盾?這應該算得上是試婚吧?

    3.現在一般結婚前都會走這一步,沒有經過這一步的都不敢結婚,因為彼此瞭解的太少。

  • 4 # 沛柿

    在當今社會,對於未婚住男友家情況的看法,個人認為是有關家庭教育比較欠妥的一種做法。也是女孩放棄了自己最後尊嚴的一種選擇。因為第一,自己和對方如果欠缺起碼的瞭解,倉促草率的行為有可能讓自己的處境比較被動,那就是萬一起了衝突,很容易被對方輕視,也是主動放棄尊嚴的一種選擇。第二如果自己經濟來源是依靠同居物件一方的話,這樣的狀況更加會不利兩人長期平衡的關係發展。人生的過程中,任何時候想在人格上獨立,必然經濟上是基礎,在沒有法律保障的婚姻的殿堂的人和人之間的關係,是一定要保持有足夠的距離感的。因為距離才能讓雙方的關係一直處於平等狀態下看清楚對方,而不會讓大家從一開始就出現內心過程的不平等和一方可能的輕視心。

  • 5 # 熊貓生活家

    按的我觀點,是的,這樣的女孩子太隨便,我是不太敢要 的,可能 是我太保守,不能接受新的生活方式,不過我固執地認為,女孩子還是保守一點,傳統一點的比較好,雖然可能這種思想過時了,但是幾千年形成的傳統是有一定道理的

    一個人要有原則,女孩子談物件的時候,更是要有原則,不能為了所謂的愛情放棄自己做人的準則,不要怕這個,不要怕那個,既然愛你,就要尊重自己的選擇,不能以感情相要挾,那樣做人太卑鄙,不要以為你離不開他,不要以為離開他你活不下去,沒有那個事,這個世界誰死了地球都一樣轉,不要說你愛他,你想失去這份感情,這你放心,是你的永遠是你的別人搶都搶不去,不是你的你爭都爭不來,

    當你做人有原則的時候,別人自然而然地對你敬重,反之輕易到手的東西反而不珍惜,當你放棄原則 的時候你就已經輸了

  • 6 # 秦少馨

    現在老一輩人的思想還不是那麼開放的,結婚就住到男朋友家,不僅會被婆婆看低,也會被鄰里說三道四,而且這種事怎麼算女孩都吃虧,如果是女生還是不要輕易的婚前同居吧。

  • 7 # 內向的初學者

    不自愛的意思就不愛護自己,不自重,做事沒想清後果,就這個來看,也不能說這是女孩不自愛的表現…現在也不是以前的那種年代了!所以我覺得沒結婚就住一起不是女孩不自愛的表現,反而女生願意沒結婚就跟你一起住,說明她已經下定決心要跟著你了!

  • 8 # 無所謂木偶

    我特別喜歡塗磊老師,在某檔綜藝節目裡面做嘉賓,最後一個點評的,充滿詩意的解說,特別感人。

    這種現象塗磊老師專門說過了,這是對自己的一種不尊重,也是對自己的一種不自愛,不矜持。一個人,女孩兒嘛,為什麼要把自己的青春當做賭注住到男方的家裡,這是對自己的一種不自重會導致南方的家裡對自己有一種心理上的暗示,那就是這個女人很隨便。不是嗎?

    由此男方有可能會有一種心理作用,那就是沒結婚呢,已經住到家裡的,關係已經這樣了,那麼在結婚的程式上邊是不是可以不需要講究一點。比如說彩禮啦,婚紗照啦,就酒席啦,等等,如果男方特別愛你的話,有可能他會在徵求父母的意見之下,完全滿足你的要求,如果她隨父母的話,那麼你就會很被動了。

    作為你的家人,父母來說,你父母肯定是希望自己臉上有光的女兒出嫁,風風光光的體體面面的,但是如果因為你這樣做的後果就是,有可能讓你父母的臉上無光,讓你父母,丟盡臉面,當然這都說不定呢,就看你們小兩口的關係怎麼樣了。

  • 9 # 首都人家

    1.如果領取了結婚證,就差辦婚禮了,我覺得是可以住到男朋友家裡的,因為法律上兩個人已經是合法的,也得到了父母的認可,就差個形式而已。

    2.如果結婚證都沒有領取還是不要住到男朋友的家裡,會讓對方父母和鄰居都覺得自己特別隨便,給人家留下的印象也不是太好,再說兩個人如果最後分手了,再搬出去更加不好看,為了自己考慮還是不要住進去的好。

  • 10 # 君子162051601

    個人認為是的。可以與男朋友交往,在外租房同居。但婚前不可到他家裡。

    一、家庭是家人的歸宿,女朋友不算家人。她是以什麼樣的身份居住?

    二、伙食費怎麼交合適。當家父母不可白養一個人。

    三、將來分手後,父母與將來妻子會有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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