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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舞馬長槍

    無論是小說還是劇本,都是文字創作,所不同的是,小說用的是文學語言,劇本用的是鏡頭語言。但其核心是相同的,都是“故事”。

    無論是寫小說,還是定劇本,不管是什麼題材,“故事”永遠是“核”,外表再花哨,“核”是空的,也是銀樣蠟槍頭,中看不中用。

    寫小說也好,也劇本也好,首先定要有好故事。

    好故事的標準就是值得去講,而且讀者也願意看的東西。發現這些東西是作為作者本人必須要獨立完成的任務。你必須擁有這種天賦,這種創造力,能以別人做夢都想不到的方式把一些看似不相干的材料組織起來,編出一個故事。當然,只完成這些還遠遠不夠,更重要的是:如何把這個故事講好。

    就像一個作曲家必須精於音樂創作的根本原則一樣,想要寫出引人入勝的作品,你必須掌握故事構思這門“手藝”。這門手藝掌握得好,就能把讀者深深地吸引到你所創造的世界中,甚至流連忘返。而對於讀者來言,能在有限的閒暇時間裡,忘記周圍的環境,將注意力投入在幾寸大的手機螢幕上來體驗另外一個時空中的人或事,並隨著故事的起承轉合而欣喜或悲傷,這才不失為一部好作品。

    一個作者,如果沒有掌握這門手藝,最多隻能抓住頭腦中蹦出來的一個孤單無助的想法,然後不知所措的面對電腦發呆,既不知道該如何下筆,也不知道從何講起。

    有了一個好故事,才能使一部好小說成為可能。

    你要做的是:寫出一個只有你才能寫出的故事,那個從你內心噴薄而出的故事,才是你最有核心競爭力的故事。你不必成為某作家二代,你只需成為你自己,獨一無二的你自己。作為一個作者,模仿這條路走不長遠,真正能把你推出深淵的,只有屬於你自己的“視點”。

    小說作者分兩類:一類是有文學才華的;另一類是有講故事天賦的。

    文學才華大多是那類文筆優美,用詞華麗的“散文派”作家。這其中,以女性作者居多,更以從前寫散文或是詩歌的,後來轉而寫小說的尤甚!

    其實對於寫小說來講,僅有文學才華是遠遠不夠的。如果講不出一個好故事,僅憑你經年累月、精雕細琢出來的那些錦繡文字,說到底也是在浪費紙張。小說不像散文或是雜文,單靠精美的文字來編織華而不實的對白和精雕細琢的各種描寫,註定是要完蛋的。

    小說作者或是編劇,重要的是講故事的天賦,文學才華是次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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