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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話釋義:郭汾陽在汾州,曾經奏請朝廷任命一個州的縣官,可是皇帝命令不下達。判官張曇向同級官員說:"憑令公(令公,稱尚書令,郭子儀時為尚書令)的功德,奏請任命一官吏卻致阻礙,這是宰相太不懂道理了。"汾陽王聽到這話,對下屬官員說:"自國家艱難(指安史之亂)以來,朝廷姑息遷就掌握一方軍權的長官武臣,他們的要求沒有辦不到的。因此掌握一方軍權的長官很驕橫,使得朝廷疑慮他們,以致出現像現在這樣的情況。現在我奏請任命一個下屬官吏,朝廷的命令沒有下達,不過是我奏請任命的人不適合皇帝的心意。皇帝的恩德親切而優厚,不按武臣對待我,各位可以祝賀我了!"聽到這番話的人都佩服他公正忠誠。汾陽王在河中之地時,禁止無緣無故地跑馬,違犯者死罪。南陽夫人(指他的妻子)的乳母的兒子犯禁令,管巡查警戒的都虞候用木杖打死了他。汾陽王的幾個兒子到汾陽王處哭泣控告,說到虞候無所忌懼的樣子,汾陽王叱責了他們後讓他們走了。第二天,汾陽王再三再四地對賓客屬官長吁短嘆。大家都不明白,慢慢問他,汾陽王說:"我的幾個兒子,都是不成器的人。"於是把緣故告訴說:"他們不讚賞父親的都虞候,卻痛惜母親的乳母的兒子,不是不成器的人又是什麼呢?原文:郭汾陽在汾州,嘗奏一州縣官,而敇不下。判官張曇言於同列,以令公勳德,而請一吏致阻,是宰相之不知體甚也。汾陽王聞之,謂僚屬曰:“自艱難以來,朝廷姑息方鎮武臣,求無不得。以是方鎮跋扈,使朝廷疑之,以致如此。今子儀奏一屬官不下,不過是所請不當聖意。上恩親厚,不以武臣待子儀,諸公可以見賀矣!”聞者服其忠公焉。王在河中,禁無故走馬,犯者死。南陽夫人乳母之子抵禁,都虞候杖殺。諸子泣告於王,言虞侯縱橫之狀,王叱而遣之。明日,對賓僚吁嘆者數四。眾皆不曉,徐問之,王曰:“某之諸子,皆奴材也。”遂告以故曰:“伊不賞父之都虞侯,而惜母之阿奶兒,非奴材而何?”此文出自唐·趙璘所寫的《因話錄》。擴充套件資料寫作背景:趙璘(約公元八四四年前後在世),字澤章,南陽人,後徙平原。生卒年均不詳,約唐武宗會昌中前後在世。家世顯貴。宣宗常索科名記,鄭顥令璘採訪諸家科目記,撰成十三卷,進之。大和八年(834)進士及第。開成三年(838),博學鴻詞登科。大中七年(853)為左補闕。後官衢州刺史。小說家,代表作品有《因話錄》六卷。 趙璘為唐德宗時宰相趙宗儒之侄孫,其母柳氏為關中貴族,母之叔曾祖姑為玄宗婕妤,生延王玢,為肅宗弟兄。由於家世原因,作者多識典故,嫻於舊事。書中所記,乃得之於家族和親故間的異聞軼事,以及他本人的親歷往事或見聞。全書按五音宮、商、角、徵、羽分為五部分。卷一"宮部"記玄宗至宣宗朝人君言行,卷二、卷三"商部"記王公大臣妙語卓行,皆平實可信,時有自注,說明為親所聞見。卷四"角部"多透露民間流俗,如書生賓士入京應不求聞達科,僧文淑借講經論投世俗之好而聽者填咽,至教坊效其聲調以為歌曲。由於趙璘是唐德宗時宰相趙宗儒的侄孫、關中貴族柳氏的外孫,家世顯赫,多識朝廷典故,故所記多為第一手材料。《四庫全書總目》稱其書“雖體近小說,而往往足與史傳相參”。其中有的寫得較好,如宮部《郭曖》就是一篇膾炙人口的故事,寫唐代宗如何解決家庭兒女之間糾紛,非常具有人情味。其中代宗、昇平公主以及郭子儀、郭曖的形象均十分鮮明,文筆也很活潑有趣,後來演繹成傳統劇目《打金枝》。另外像《政和公主》反對“一人犯罪,株連九族”,《劉禹錫改授播州》肯定唐德宗的勇於納諫,都較有思想意義。後一條其中的細節與史實有出入,為司馬光《通鑑考異》所指責,但這恰恰證明它是軼事小說而不是文史筆記。作如此改動也透露出作者的施政理想。宮部中的《政和公主》和角部中的《皎然工律詩》也為中國戲曲史和詩歌史提供了重要的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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