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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山的東面有群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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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青山居士說
有幾種可能,一是告訴要尋找的人,自己已經投河自盡了,是屬於自殺行為與他人無光,等死後親朋好友只需要在河中打撈起屍體就行。二是,有可能當時還不太想死,先脫掉鞋子在河裡玩一玩,不過很多時候不知河的深淺,又不會游泳,結果真死了。如果僥倖沒死,那也可以立刻上岸穿上鞋子走人。三是,穿著鞋子在水裡走或者游泳很不舒服,乾脆脫掉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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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冉陽在蘄春
在以前的電影中,古裝電視劇中,人在死前都是在岸邊脫下鞋子,然後縱身跳入湖中,那麼為什麼是這樣的方法去死呢?背後有什麼樣的意涵呢?
實際,在古書中可以查詢出,在古代,古人這樣的死法有幾種含義:
第一:古人堅信「以死明志」,其中投河自盡是捍衛尊嚴的死法,將鞋子放在岸邊,相當於留下一封遺書,代表自己抱著必死的決心,並非失足落水,因此以鞋為證。
第二種:在古代,非正常死亡的人,是無法進入祖宗宗廟的,因此岸邊的鞋子就是最好的證明,死後的牌位就可以進入宗祠,享受後代子孫的祭拜。
第三種:跟封建迷信有關,古人將鞋子視為一種占卜工具,占卜師會將死者遺留下來的鞋子放到河裡,鞋子順著水漂到哪裡就是死者最後死去的位置。
第四種:投河自盡者,將來轉世之時,享有優先地位。但是首先要入土為安,因此當自盡者的屍體被打撈上岸後,親屬會將之土葬。
第五:古人認為投河自盡者死後不能過奈何橋,魂魄不能投胎就會充滿怨念,容易變成厲鬼,如果留一雙鞋子,就可以讓魂魄留在鞋子裡,避免成為水鬼。如果親屬把鞋子帶回去當作屍體出殯,就能重新投胎轉世。
南方人把鞋叫做孩子,古人投河尋短,要把鞋脫下留在江邊,意思就是說不想讓孩子和自己一起去死,但現在的南方人卻不是這樣,他們不但要穿鞋,而且還要抱著年幼的孩子一起跳,有幾個抱幾個,任憑孩子在懷哭鬧、喊叫、瑟瑟發抖,和他人的好言相勸,退一萬步講,如果你真的就算自己不想活,活不下去,但也沒權利剝孩子的生命,有人是這樣想的,我死,也讓孩子死,用來報復帶給他傷害的家人,用心是何其險惡,還有一種想法,就是我死了,不想讓孩子留下來受苦,但要知道,你還有其他家人,還有社會。在很多抱孩子跳樓投河的事件中,最多的是來自南方,也許是他們心胸狹隘,更或者是人情冷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