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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聖英甘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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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追夢丁花香
當然要賠,餵養人天天喂,相當於他們形成一種親密關係,如果流浪狗咬人了,餵養人必須承擔責任。餵養人沒有把流浪狗送到管理機構,放任流浪狗傷人,必須賠償受害人損失!
流浪狗可以不愛人,請別傷害無辜的路人,人的生命健康權不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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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快樂的多多
這個問題是這樣的,意思是說過去是流浪狗,也就是主人放棄了,但有所謂的愛狗人士老去餵狗,狗咬人了,餵狗的人負責賠償嗎?
還有一個情況,就是很多流浪狗自己選擇了主人,特別是下了小狗,這個發現狗在她家的地盤了,主人也喂,狗咬了人,新的所謂主人她陪嗎?!
這兩種情況反對養狗的肯定認為該賠了,理由很簡單,這兩種人都助長了狗生存下來可能性。才有咬人的結果,如果不喂流浪狗也許就死了,它怎麼能咬人?
反對的就是我是獻愛心的,也不是第一個狗的主人,也沒有收養狗的關係,我不管賠。這基本是愛狗人士的特點,有了問題就撤,沒問題就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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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赤腳獸醫VV
別總提國外的狗保護法,你看看他們處理流浪狗的方法
一,美國。人們有處死流浪狗的權力,因為流浪狗可被認定為對行人造成安全威脅。也有收容流浪狗的組織,10天內無人領養的流浪狗將被毒氣毒死或注射處死。美國不同的州與地方法律對待流浪狗的態度與管制辦法差別很大,大多數州,尤其是西部地區,允許個人在被流浪狗追趕、發現流浪狗致死家禽等動物時對它們進行射殺。
二,英國和日本。如果寵物狗不套繩子、隨地排洩、吠叫擾民等行為達到一定次數,狗主將被剝奪餵養權利,寵物狗被當作流浪狗處理。在一定時間內無人領養,流浪狗將被裝進充滿一氧化碳的密封艙處死,然後狗屍體再焚化。英國稱這種方式叫做“強制收容”,日本的則叫做“保健收容”。
(圖片是日本對收容後的流浪狗施行安樂死)
流浪狗傷人,如果有長期餵養者,由餵養者擔責,請看法院判決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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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怪物稱為人zzbz4
他們看見你們都夾著尾巴跑 可是你們追著他們戲弄 沒辦法反抗叫兩聲都要被你們灌上各種罪名 你自己的行為乾淨嗎 沒幾個人敢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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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周合歡蓮
請問流浪漢殺人了接濟他的人都要抓起來嗎?!給了狗一口吃的和它咬了人有必然聯絡嗎?!人家好好流浪著你非要傷害它,它反抗了,犯賤的人是你吧。
回覆列表
老掉牙的問題又來了,狗傷人當然由餵養人負責,只要有投餵證據,就可以起訴餵養人不辦證,不打疫苗,不牽繩等違規養犬,找不到投餵人,可以起訴經營單位管理方:比如小區物業,公園管理,學校管理……等等,城市所有的狗存活的權利及義務都是依附餵養人的,當然由餵養人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