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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8636089741736

    正在離婚中。被騙婚。

    我與他是領導介紹,於16年5月認識,同年12月結婚。介紹人都是認識6年的領導了。對我還算是很好。我當初也在要不要結婚的想法中猶豫,後來想著是領導做的介紹,也不至於人品差到哪裡。就同意了。

    在籌備婚禮的過程中,他父母一直橫割在中間,包括婚慶的選擇,我從頭至尾沒接觸婚慶團隊,一直是他爸媽和他在籌備,現在想來,他們家真是下了好大的一局棋啊。後來就懷孕了,整個孕期,真的是以淚洗面,真的沒有辦法現象當初是怎麼熬過來的,產檢幾乎都是自己去的。那個所謂的老公,真的是個渣渣,前面多加一個人字都覺得是多餘。好在我肚子裡的孩子還算是懂事,整個孕期沒有孕吐,沒有反應。這應該是最值得欣慰的了。次年於8月產下一子,孩子先被抱出去了,到了病床,他媽就問了一句,到今天我都記得清清楚楚的話,開刀疼不疼,他媽自言自語到,應該不疼的。我了個擦,你說疼不疼?我當時真的是懶得說話,讓她說吧。噹噹噹,接下來就到了坐月子的時候啦,出了醫院,我就全程自己動手,別說什麼魚湯,那是你在做夢。

    12月要去上班了,上班之前,去了趟青島,站在棧橋迎著風吃雜糧煎餅,迎面走來一對小情侶,男孩子很友好的說,不要迎風吃啊,會拉肚子。那個時候的青島看不到幾個人,就覺得自己更加孤單,落寞。

    之後,怕過節,但凡只要雙方家庭會接觸的場合、節日,都是一種煎熬。

    2017年,過年的所有事宜,送禮都是我買好之後,給他爸媽做的順水人情。人吧,真的想的事情多了,心力交悴。

    2018年我開始尋找律師,後來找了北京的一家律所,4月份就簽訂了委託協議。之後,我一直在猶豫,每晚都在問自己,該怎麼做到對彼此,對孩子的傷害最小。一直的猶豫不決,後來想清楚了,我要與孩子一起生活,給他一個健康的生活環境。接下來,開始計劃如何把孩子接回來,9月中旬,孩子接回來了。同時,我向法院提出了訴訟。2018年12月中旬拿到第一次案件判決書。接下來,等到19年7月份,就可以判決准予離婚了。

    他爸之後來找過我,問我,有捷徑可以走,為什麼要帶著孩子受苦呢?我回了句,什麼叫做捷徑,你家騙婚,還試想讓我繼續在你家生活,就是所謂的捷徑麼? 覺得這句話說的超級對,害人的人既然選擇害人總能找到說服自己的理由,如果不把自己的惡行進行正義化,合理化,怎麼能面對那個喪盡天良的自己呢?

    2018年,帶著孩子在爸媽家過年。真的,人還是要想通透,哪有那麼多時間留給你呢?做自己想做的吧,管誰高興不高興呢?自己高興才最重要。

    我也知道,下面我要走的路是一段窮山惡水,不會有好心的女巫給我編織嫁衣,也不會有紳士的騎士帶著我劈荊斬棘,但我知道,一切的苦難都會過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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