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矛和盾故事?
矛與盾 《韓非子》
原文: 楚人有鬻(yù)盾與矛者,譽之曰:“吾盾之堅,物莫能陷也。”又譽其矛曰:“吾矛之利,於物無不陷也。”或曰:“以子之矛,陷子之盾,何如?”其人弗能應也。
譯文: 楚國有一個賣盾和賣矛的人。他誇耀自己的盾,說:“我的盾堅固無比,任何鋒利的東西都穿不透它。”又誇耀自己的矛,說:“我的矛非常鋒利,什麼堅固的東西都能刺穿。”有人說:“如果用你的矛,去刺你的盾,結果會怎麼樣呢?”那人張口結舌,一句話也答不上來。
註釋: 1、矛:古代的一種兵器,在長柄的一端裝有槍頭。 2、盾:盾牌,古代作戰時遮擋刀劍用。 3、鬻:賣 4、譽:誇耀 5、曰:說 6、吾:我的 7、陷:這裡是穿透的意思 8、或:有人 9、以:用 10、子:您,對人的尊稱 11、何如:怎麼樣 12、應:回答
中心思想: 《矛與盾》說的是一個人同時誇耀自己所賣的矛和盾,因自相牴觸而不能自圓其說,告誡人們說話、辦事要實事求是,不要言過其實,自相矛盾。
《矛與盾》的寓意是說話辦事要說實話,辦實事,不要違背了事物的客觀規律,自己先說服不了自己;也比喻自己說話做事前後矛盾或牴觸。 出自《韓非子·難一》。
作者介紹 韓非子(約公元前280—前233)即韓非。中國戰國末期思想家、政治家。是當時著名思想家荀卿的學生。韓非繼承和發展了荀子的法家思想,吸取了他之前的法家學說,成為法家的集大成者。秦始皇十四年(公元前233年),因受李斯的讒害,被殺於秦。他的著作後人稱作《韓非子》,現存55篇。他反對以血統為中心的等級制度,提倡“貴族”“民萌”(氓)平等;反對“用人唯親”,提倡“用人唯賢”;反對儒家的“禮治”,提倡“法治”;同時還提出“術”(君主駕馭臣民的手段)和“勢”(君主的權力)來和“法”相輔相成。
矛與盾的道理就是: 什麼事都不能誇大其詞. 使人感到漏洞百出。
買矛和盾故事?
矛與盾 《韓非子》
原文: 楚人有鬻(yù)盾與矛者,譽之曰:“吾盾之堅,物莫能陷也。”又譽其矛曰:“吾矛之利,於物無不陷也。”或曰:“以子之矛,陷子之盾,何如?”其人弗能應也。
譯文: 楚國有一個賣盾和賣矛的人。他誇耀自己的盾,說:“我的盾堅固無比,任何鋒利的東西都穿不透它。”又誇耀自己的矛,說:“我的矛非常鋒利,什麼堅固的東西都能刺穿。”有人說:“如果用你的矛,去刺你的盾,結果會怎麼樣呢?”那人張口結舌,一句話也答不上來。
註釋: 1、矛:古代的一種兵器,在長柄的一端裝有槍頭。 2、盾:盾牌,古代作戰時遮擋刀劍用。 3、鬻:賣 4、譽:誇耀 5、曰:說 6、吾:我的 7、陷:這裡是穿透的意思 8、或:有人 9、以:用 10、子:您,對人的尊稱 11、何如:怎麼樣 12、應:回答
中心思想: 《矛與盾》說的是一個人同時誇耀自己所賣的矛和盾,因自相牴觸而不能自圓其說,告誡人們說話、辦事要實事求是,不要言過其實,自相矛盾。
《矛與盾》的寓意是說話辦事要說實話,辦實事,不要違背了事物的客觀規律,自己先說服不了自己;也比喻自己說話做事前後矛盾或牴觸。 出自《韓非子·難一》。
作者介紹 韓非子(約公元前280—前233)即韓非。中國戰國末期思想家、政治家。是當時著名思想家荀卿的學生。韓非繼承和發展了荀子的法家思想,吸取了他之前的法家學說,成為法家的集大成者。秦始皇十四年(公元前233年),因受李斯的讒害,被殺於秦。他的著作後人稱作《韓非子》,現存55篇。他反對以血統為中心的等級制度,提倡“貴族”“民萌”(氓)平等;反對“用人唯親”,提倡“用人唯賢”;反對儒家的“禮治”,提倡“法治”;同時還提出“術”(君主駕馭臣民的手段)和“勢”(君主的權力)來和“法”相輔相成。
矛與盾的道理就是: 什麼事都不能誇大其詞. 使人感到漏洞百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