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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真誠的來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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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情感發際線
不請自來,實在對此事件有感而發。電瓶車男在當地一家酒店任工程師(並非網傳的退伍老兵),經常加班到晚上九、十點。為人勤快、厚道。經濟壓力很大, 有一個十幾歲的孩子患了癌症。老父親近期又去世了。在生活的慘痛打擊下,他沒有倒下,始終堅持默默的承受,努力工作。一箇中年男人,承受著上有老,下有小的重擔。對同事和藹, 對工作認真,對生活即使如此不幸也還是充滿希望的。但一個生活如意,膘肥體壯的紋身男在一個晚上就改變了他的一生。如果有的選擇,他寧願一切都沒發生過,被打幾下被罵幾句,忍忍就過去了。家裡還有孩子老婆老媽要依靠自己。但當紋身男拿出砍刀揮向他的時候,他內心的憤怒爆發了,積壓許久的情緒像火山一樣爆發出來。‘’你要砍死我,我死了,我家裡人怎麼辦;你要砍死我,你怎麼這麼霸道,打也打了,罵也罵了,為什麼你還要拿刀砍我;你要砍死我,你開車寶馬生活如意,為什麼還要欺負我這個老實人‘’。紋身男喝多了, 手不穩,刀掉了。電瓶車男腦子裡已經沒有意識了,有的只是求生的慾望和對命運不共的反抗。他搶過了刀,一下兩下,紋身男要跑。不能讓他跑,他跑了,以後我的家人會被無止境的騷擾,這樣我怎麼對得起家人。不能讓他跑,他跑了我工作的單位會被流氓搗亂,這樣我怎麼對得起同事。不能讓他跑,他跑了我孩子的學校會被混混守校門,孩子和他同學會有危險。不能讓他跑,不能!直到紋身男躺下不動後,電瓶車男才呆滯的留在原地,他已經不知道自己在幹嘛了,已經不清楚剛才發生了什麼,但唯一能讓他慶幸的是,我的家人,我的同事安全了。但他沒有想過自己,自己接下來該怎麼面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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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我特別愛喝偶遇酒
我講幾個影響案件走向的細節。
1.寶馬男在第一次出去後追打電動男的過程中電動男一直極少還手,一直在防守和退讓。
2.寶馬男拿刀回來後是有用刀傷害的行為還有用刀嚇唬的行為,從公安的通報上電動男也受傷了,極有可能是在這個過程形成的,也就印證了寶馬男持刀傷害行為。
3.寶馬男失手丟刀後,電動男搶到刀後就有一刀還是兩刀的反擊,這時候我們注意這兩刀的位置應該是寶馬男的腹部部位。
4.寶馬男逃跑時電動男砍了第三刀,這時候刀又脫手了,寶馬男回看,繼續逃跑,電動男又追了兩刀,在頭肩部。
以上是事實,下面說正當防衛。
正當防衛的要點我也不說,度娘有。我說的是正當防衛什麼時候什麼時候開始什麼時候停的問題。舉個簡單例子,兩個人打架,甲先打了乙一拳,乙還手打了甲一拳,然後兩個人撕打了一會被人分開或者打的沒意思了自行分開了。再然後到了派出所,乙說甲先動的手,我是正當防衛,警察認嗎?肯定不認,甲和乙的行為屬於典型的打架鬥毆,兩個人都得接受治安管理處罰法43條的處罰!
回到這個案子,剛開始電動男一直處於被動挨打的地位,沒有明顯還手,而且是先後被兩個人打,都沒有還手。直到寶馬男拿來了刀,電動男明顯感覺到自己的生命受到了嚴重威脅,搶到刀以後順手就給了寶馬男兩刀。寶馬男開始逃跑。請注意,到此為止,電動男的行為完全是正當防衛,沒有任何問題!
至於歹徒向自己車上跑,不能確認他是不是再去取武器來殺你,追砍幾刀也實屬人之常情。
事實上,車裡確實有土槍,如果歹徒拿刀對你開一槍,你不死也殘廢了。
這種情況下,寧可砍死歹徒,也不能自己遭殃吧。
我覺得很多人也一樣會這麼做。
個人覺得,如果放在漢代唐代,我的行為不但無罪,還算是為民除害、國家說不定還發個獎牌讚揚我呢。
透過整體事件回顧來看,寶馬車主車內藏有違規管制刀具,已經涉嫌犯罪,並且持刀對他人進行蓄意傷害也明顯構成嚴重犯罪,且事實清楚,但在犯罪過程中被對方反殺,電瓶車主雖然殺人,但情有可原,應該屬於防衛過當,激情傷人致死,在當時的情況下,很難控制住情緒,無論在情理還是法理方面都應該酌情減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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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貝姐理財
首先先表明態度,我和國內大多數人民一樣,對龍哥被殺都是喜聞樂見的,畢竟這種裝B翻船的場景還是很令人開心,也是一個極好的談資;對於殺人者,以下簡稱電工先生,我也是一樣表示同情,希望他能夠逃脫牢獄之災。
以下是普法部分:
1、電工先生情有可原,但難逃牢獄之災;
2、在正常的情況下,電工先生的行為會被法院定為故意傷害罪或者故意殺人罪(取決於電工下手的力度和位置等情節,但無論是定哪個罪名,實際量刑差異不會有多大,都是5到10年);
3、基於目前的掃黑除惡的大環境,確有可能對電工先生依照防衛過度處理,從而輕判(5年以下),因為近年來中國在處理重大輿情問題上,越來越靈活和人性化了,比如長生疫苗案,在以前也就是最多判刑三兩年的,如今鐵定是要重判,而且還破天荒的由國務院下令沒收長生非法所得(相當於抄家),這在以前也是絕對不可能的;
馬上有人會說了,為什麼不是正當防衛?為什麼不能追殺?如果龍哥真掏槍了怎麼辦?如何如何的,其實這些人,真的是法盲,長可悲。
在中國司法實踐上,真正構成正當防衛的,少之又少,按照律師以正當防衛來辯護的案件看,最後真正能被定為正當防衛的,不足5%,而且這5%中基本都沒有死人(一半最多重傷這樣),也就是說,一旦你所謂的正當防衛把對方弄死了,那你99%要坐牢。
Q1:有人說啊,為什麼不能追殺啊!龍哥真拿槍怎麼辦?
A1:龍哥如果真的把槍拿出來了,哪怕拿的是個假槍,電工這時候一刀砍死他,也能靠得上正當防衛,但是龍哥至死都沒摸到槍(其實他有個卵子槍),那麼電工將其砍死,其實屬於“假象防衛”,如果你不懂,可以百度一下。
Q2:為什麼追砍不行?
A2:正當防衛只僅限於對方的犯罪行為進行的過程中,既不能早一秒,也不能晚一秒,也就是說,如果對方拿刀砍你,你必須得在自其舉起刀開始,到其刀落在你身上為止的這不到一秒鐘的時間內,準確回擊,才能夠得上正當防衛。如果對方刀還沒有抬起來,法院會認定對方未必打算殺你,只是想嚇唬你,你把人殺了,屬於故意殺人;如果對方已經砍完你了,你才砍死對方,這屬於報復殺人。
Q3:法律不是說,對於正在殺人、強姦、綁架等的犯罪分子,可以無限防衛嗎?
A3:其實所謂的無限防衛權,只存在於司法理論中,在現實中基本沒有出現過。道理同Q2,基本沒有人能夠快速反應,在那麼短的時間裡準確回擊並一擊必殺的。比如一個殺人案,比如在對方拿刀捅你的過程中你回擊才行,如果對方還沒有開始捅,或者已經捅完了(除非他還在繼續捅),你回擊都不行,都不構成正當防衛。
Q4:既然沒有什麼人能夠被定為正當防衛,那為什麼還有這個定義?
A4:還是有百分之一二的高超心理素質者有機會被定為正當防衛的,如果你想成為那百分之一二的幸運兒,那麼不僅僅是要苦練刀法,更要苦練心理素質——當然這是開玩笑的了,大部分人遇到這事兒還是跑最好。
Q5:如果遇到不法侵害怎麼辦呢?
A5:檢察院的建議和我的建議是一樣的,當好人遇到壞人侵害的時候,趕緊跑。如果你也是渾身肌肉,人高馬大,車上掛著電鋸什麼的,不戰以屈人之兵那當然是最好的。大家想想,我們跟那些爛人爭個什麼上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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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伊春美食美客
這次寶馬男被砍死和電瓶車男砍死人防衛是否過當,這個新聞事件,被炒的一時很激烈。都顯示的具體問題是,寶馬男這樣的匪氣十足的人,如果到刀不被打飛了的情況下,一定是不會放過那個電瓶車男的。如果電瓶車男不知他於死地,這個混子也不會放過人家的。被砍時,眼睛還看著自己車的後備箱,那就是想,再拿出什麼東西繼續打電瓶車男。就是這樣的兇悍的人,即使人家饒過他,他也不會善罷甘休得,這種人就得受到應有的報應。總做壞事是要還的,只是這次連累了電瓶車男,這個平民百姓。在當時那種不出手也得出手的情況下,處於自保的原因,才發生了今天的局面。我覺得這件事情的主因,就是橫行霸道的寶馬車男事先惹起的,他是咎由自取,也是罪有應得。有句話說得好,自作孽不可活。他是死有餘辜。我覺得根本就應該是防衛過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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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月下矜楓
從影片看,紋身男和同夥白衣男參加了施暴,在紋身男施暴期間打了電動男兩拳,而旁邊的黑衣男路人,在整個過程中一直在勸架,和紋身男不是一夥的,所以施暴人有兩人,所以不能排除同夥白衣男還有能威脅電動男的動機和可能性。
電動男第一次拾刀後,捅了兩刀,致命的應該就是這兩刀。然後再砍了兩刀,紋身男與同夥白衣男跑向車,電動男把刀丟了出去,這裡按照有些律師的說法就是,這時電動男就不應該再追砍了,再追砍就屬於防衛過當,但刀又第二次掉在地上。這裡要清楚三點事實。
第一,因刀離紋身男和白衣男比較近,由於不能排除兇器是否會再次落入施暴人手中,造成第二次傷害,電動男馬上跑過去第二次拾刀,繼續追砍,直到把紋身男及白衣男驅離車的範圍。這裡為什麼說是驅離,你們可以去看影片,當電動男第二次拾刀後,紋身男跑到了車後門的位置,而此時電動男和紋身男距離不足一米,電動男舉起了刀,從直劈改為了斜劈,這一刀卻砍在了寶馬車上,這麼近的距離竟然沒砍到紋身男,不可思議吧。我相信這時候電動男此時對自己的行為,還是比較剋制的,這一刀的目的就是威懾,驅離紋身男離開有問題的寶馬車輛。
第二,刀是從車上拿出來的,不能排除車裡還有其它兇器或者直接把車作為行兇工具,而且紋身男和其同夥白衣男靠近車如此之近。就算紋身男和同夥白衣男在退避,也不能證明危險已經排除,只有把他們驅離離開可能存在兇器的寶馬車,電動男也許才會感到暫時的安全。
第三,在這裡,大家在影片中,有沒有注意一個細節,當電動男第一次拾刀,捅了紋身男兩刀後,這時紋身男的同夥白衣男在幹什麼,他正看著紋身男被砍,並轉身向寶馬車走去,手從口袋裡掏東西,因為影片不清楚,估計是手機,如果是手機,那肯定就是想叫救援。而他怎麼會向寶馬車走去,難道車上還真的有兇器。所以,大家不要忽視了同夥白衣男的存在,他和紋身男都是施暴人。
所以,我認為,既然危險還在繼續,正當防衛還是有效的。直到警察來了,電動男一直握刀在手,高度緊張。站在當事人的角度看,在警察沒來之前,危險一直沒有解除。誰也不能肯定紋身男和同夥白衣男會不會叫其它同夥繼續對其施暴。
不法侵害結束很難定性,總不能把不法侵害結束定位為施暴結束後,防衛人就不能採取具有攻擊性的行為。如果是這樣,刀子進入了防衛人身體,就是施暴期間,只要一離開防衛人身體,就是不法侵害結束,那不是必須叫我們在刀還沒離開身體時,防衛人此時實施的防衛手段,才是正當防衛。刀離開以後身體,我們就不能採取任何防衛手段了,那不是很可笑嗎?
個人認為,我們應該把紋身男敷電動男實施不法侵害的行為,看成一個完整性的過程,而不應該分階段及片面化的去分析不法侵害結束的時間點。只要防衛人有繼續被侵害的可能或跡象,正當防衛就還是有效的。電動男的做法合情合理,完全不屬於防衛過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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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學我無前途
龍哥臨死前身體發生了巨烈的顫抖。這是頻臨死亡前腎上腺素大量分泌的結果。他的每一塊肌肉自己都無法控制。他突然感覺黑暗中嘈雜的聲音一下靜了許多,極力想聽清楚誰在打120。此時他什麼都聽不到了,肌肉又一陣巨烈的震顫,震顫越來越慢,越來越輕,疼痛的肚子瞬間沒有一絲疼的感覺,身體倍感輕鬆,舒爽。這個時侯他還不知道自己已經死了。
倒在草地上的龍哥,還在想那裡出了問題?從停車開始,自己衝出去,我出去幹嘛啊,怎麼也想不起來了。那把刀我又怎麼拿出來的?龍哥望著躺在地上的自己半彎曲著身子,感到自己好可笑,醬紅色的血把漂亮的紋身全搞髒了。今晚沒把衣服脫了,如果脫了衣服亮出紋身,結局會不會被篡改呢!
當刀掉地下,到龍哥死,只用了短短几分鐘,這幾分就讓三十六歲的龍哥劃上了在陽世這條道繼續生存句號。
白衣男與龍哥同時搶那把掉在地上的刀,還是白衣男快一步,二話不說,連捅三刀。又照頭上猛砍過去……來的太快了。龍哥的肚子如爆炸開後肌肉撕裂般的疼,恐懼使他大汗淋漓,第二刀捅下去時反而沒有任何的感覺,龍哥低頭一看,血就像噴湧的泉水往外冒。一個激靈,不祥之兆在龍哥腦子一閃。潛意識裡似乎預感到了什麼,他下意識的用手捂著肚子不讓血往外流出來,此時手指已伸進肚子半截,他想,越快離開拿刀的白衣男越好,他用盡全力往車尾方向跑,跑的越遠越好。這時感覺肚子有一股燙手的液體往外湧,他往肚子上看了看,血肉模糊的腸子往外冒,他把右手的血往褲子上擦了擦,用右手把掉出來的腸子往肚子裡塞,這邊塞進去了,下面又突了出來,傷口太大,根本無法把掉出來的腸子塞進去。左手儘量接著往外湧出的血不要流在地面。龍哥最終還是支援不住,一頭栽倒在路邊的草坪上。倒在地上,他才仔細看清楚從肚子裡湧出的腸子,腸子破成了幾段,有一節連著一點皮,腸子裡黃色的粘稠的液體和鮮血混雜在一起。龍哥從未有過的恐懼,腸子外流沒嚇著他,一股刺鼻的臭味伴著熱呼呼的血腥味讓他驚恐,還想低頭看看肚子,眼睛模糊不清,用力睜一下,還是看不清,他把視線移到遠處,馬路上有一串串光閃動,紅光一會變黃,一會又消失在黑暗中,他才意識到,我是不是今晚要死啊?倒在地下後,腸子越是往外湧的多,他一邊用右手往裡塞腸子,一邊喊快打120電話。實際上,他的喊聲很小很小,外人幾乎沒聽清楚他說的什麼。他還發現刀口在肚子右邊寬的多,血也流的快,他迅速翻個身,讓右邊向上,左側向下。整個腹部像有個攪拌機一樣在攪他的腸子,又像攪他的胃,巨烈的攪拌疼,使他的頭上冷汗淋淋。當他翻完這個身,突然感覺今天天氣好冷,想讓車上的黑衣女給他往身上披件衣服,太冷了,可他的嘴就張了二下。這個時候的龍哥雙眼緊緊盯著腸子,他發現肚子裡的腸子流出的都是粘稠的像麵醬一樣的東西,麵醬比血還多,除了血腥味,腸子裡的麵醬還伴有酒精的味道。龍哥的呼吸在翻身後越來越急促,每當他呼吸一次,腸子與麵醬就湧出來又吸進去一次。呼吸一次腸子也進出一次。龍哥的右手沒了一點力氣,從腸子裡流出的麵醬與血液攪在一起,氣味特別的難聞,龍哥自己都想吐又吐不出來。他想讓右臂放輕鬆一點,右手往前放了放,離開了緊按的腸子,一堆發熱柔軟的東西從肚子裡頂了出來,“媽啊,我太疼了,疼啊。”左手在路上接的血好像有點凝固了,他又把左手往前伸一伸,這個動作就舒服多了。血好像也流的不快了,也不像跑的時侯往外噴射。
這個時侯龍哥的血已經流出了一千多毫升。
身體越來越冷,眼皮一直往下沉,他很想閉上眼睛睡一覺。剛要閉眼,一陣陣的肌顫開始了,他機體的腎上腺素,多巴胺開始大量的分泌,眼睛又努力睜一睜,他發現自己呼吸不出來。他身體的肌肉突然變的鬆弛,肺部的呼吸肌由於血液的流失已經沒了起伏的力量。似乎只有肚子,腸子在幫他呼吸,隨著腸子的一吸一呼,血液混合的麵醬也吹起了泡泡,他發現地上也有很多的血液撥出的泡泡,又感覺臉上糊有冰冰的一層什麼東西,他想用左手擦一把臉,抬了抬左手,發現左手抬不動了,左手往前又伸一下,食指只能往回勾了勾,他還想把右手的食指也勾回來,結果四個手指全都勾了回來。這個動作一直到一分鐘後他徹底的停止了心跳。
勾回了四個手指,他想把身體弄的在舒服一點,腸子少出來一點,盡全力把身體彎曲的舒服,這時的他沒有了疼痛感。腎上腺素,多巴胺大量的分泌讓他的痛苦不在激烈。他還想動一動身子,在彎曲一點,肌肉動了動,一陣顫抖,瞬間覺得自己很輕鬆了,他在想用不著來救護車了吧?聲音慢慢的消失,龍哥分不清楚是汽車聲還是人聲,嗚嗚嗚的只有颳風的聲音,天氣也不冷了,自己的眼皮太重太重,只能把眼皮閉上,閉上眼睛的一瞬間,他感覺自己很輕,很輕。腦子裡閃現了他小時候讀書淘氣,坐牢,喝酒,結婚生孩子的畫面,很快,好像好多個聲音在呼喊他,只見他們張口卻又聽不太清楚,爸爸,爸爸,那幼嫩的臉是誰呢?海龍,海龍啊那慈祥的聲音,但這些人怎麼一點都記不起來了呢!
此時的他蜷縮在草地上向一隻睡著了的小羔羊,小時候在農村,他一直都想去追敢太陽,這個時候他感覺自己好像又朝著這個方向跑去了,只感覺前面的路好黑,好冷,那種冷就向冬天結了冰的河川,那水該是有多涼啊!
十多分鐘後,他的身體彎曲著,左側向下,右側向上,左手食指勾著,右手四個指頭也勾著,蝦一般的軀體,變的越來越僵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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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安居樂業做好人
影片反覆看幾遍,防衛過當是沒有疑問的,但是沒有更好的選擇,要是停手吧,後面事情難料,不停手吧,結果就是殺人。判幾年是意料之中的事,不會太多,三年內?既懲罰了殺死對方的惡劣後果,也考慮到事情的起因責任在於死者。服刑期間表現好,還可以減刑,1年半載就出獄了,這種無主觀意念侵犯他人的犯人對社會無危害,適合早日迴歸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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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行走江湖的北鼻
崑山我龍哥,人狠話也多。
十年牢獄飯,勞改沒白乾。
見義勇為獎,別墅牆上看。
十九元墨鏡,全身花紋滿。
抖音爆款發,金鍊脖上閃。
腕戴淘寶表,腰間艾瑪拴。
流行緊身褲,緊勒蛋想哭。
裝備我最強,路上我最拽。
寶馬配偃月,功夫了不得。
路遇破兩輪,敢擋寶馬車。
髒話不離口,寶刀不離手。
眼紅胡亂砍,看得人心顫。
誰知急兔子,情急也不幹。
危險在眼前,寶刀地上撿。
酒店維修工,家裡也很慘。
父親已去世,兒子病魔纏。
生活壓力大,家裡全靠他。
武功雖然高,也是怕菜刀。
朋友四處散,龍哥已昇天。
以上打油詩,純屬娛樂,也很業餘,權當笑話,一笑了之吧,下面我們才開始進去正題!
首先看看事故回放。27日晚九點左右,江蘇崑山發生了砍人事件。腳踏車男子和寶馬男子搶道行駛,開始發生口角,寶馬車中的乘客下車猛踹騎車男子,後來寶馬司機拿刀狂砍,過程中刀掉落,被騎車男子撿起來刺死了寶馬車司機。此事瞬間刷爆各大媒體及朋友圈。每天像這樣的事或許不少,但影響力卻很難像這件事一樣火爆,原因我想有以下幾點。
崑山的治安管理一直很好,經濟也非常發達,一個市的gdp比很多省的都高,正是這樣優秀的地方,如果出現這樣的事件,更容易引起反差,更能突顯出事件的嚴重性。
但,正因為如此發展迅速,外來人口也急劇增加,給當地的治安管理有了更高的要求。
寶馬男子本身的問題很多,82年出生,年齡不算大,但是也斷斷續續坐牢時間接近十年,被捕至少有五次,其犯法次數不止一兩次,算是慣犯。目前經營一家典當行,這個行業在古代很流行,但現在幾乎伴隨著很多違法勾當,例如高利貸,抵押,代收帳等等說不清道不明的黑暗事業。
一個斷斷續續坐牢的人,最近不久突然購置了寶馬,這資金的來源不得而知。3月份左右,還獲得了見義勇為獎勵,網上也有很多質疑,協助當地破案了肯定是有真事的,但至於他舉報的原因到底怎麼回事,這個也不好評論。也有人說,我們普通老百姓怎麼碰不到這些販毒的人,你自己沒問題,怎麼有這些渠道的呢?違規變道有錯在先,私藏刀具犯法不顧。還有飲酒的習慣,至於是不是酒駕,還沒得確切的訊息。
近兩年,國家專項整治打黑除惡,首先就包括紋身滿身,大金鍊子等等這樣的人。然而,這位龍哥似乎都佔一些,即便真不是混的人,也讓人有些反感!
騎車男子本來處於弱勢群體,受到群攻,本來也沒怎麼還手,但後面受到生命的威脅了,反抗在所難免,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的關鍵時刻,誰願意成為真正的弱者,誰願意任人宰割?
據瞭解,騎車男子為人不錯,也很和善,工作勤奮踏實,是社會該有的正面形象,理應受到尊重。其家庭情況也不樂觀,而已患癌,父親剛去世不久。這位家庭的頂樑柱,家裡一切都靠他,但在本想妥協忍辱負重,躲過一劫,寶馬男子卻直接上了殺手鐧。對於一個習武的人,還是群毆,如果動動手腳還能理解的話,但拿出刀的那一刻,就已經輸掉了一切尊嚴。
總結
網上有些段子很有意思,說日本的黑社會很可怕,什麼事都做得出來,但碰到中國的,只有報警!
也有人說,東北的只會用刀背假砍兩下,然後接機讓刀掉在地上,趁自己去撿刀,讓對方跑,這樣雙方都有面子,也告訴對方自己不想惹事!
但崑山龍哥這招也用了,可惜的是他只學到了扔刀,而沒學到用刀背假砍。然而最重要的假砍,這才是該學的精髓,給自己一個臺階下,也不要給別人造成傷害。
不管怎麼樣,騎車男子殺人了,在這樣的緊急情況下,是選擇保護自己還是消滅對手,在生命面前,這個選擇題答案自明,但死者為大,騎車男子到底是自衛反擊無罪釋放還是自衛過度,過失殺人,只有等待法院宣判了。最後寶馬男子兇狠的外表下也暴露出了人都有軟弱的一面,那就是生命只有一次。
但我的觀點是支援騎車男子,在這樣慌亂的情況下,如果寶馬男子刀沒掉,會是怎樣的結果?對於這樣一個兇惡的人,你不反擊他會變本加厲。殺人肯定是不對的,但刀是死者的,騎車男子對他毫無威脅的情況下,人數佔優勢的情況下,對方還沒還手的情況下,你有什麼理由掏出利器?如果非要進行選擇,我願意讓好人留下,壞人離開。
寶馬男被砍後繼續向寶馬車後備箱跑去,刀二次掉落,寶馬男此時面部朝向刀和白衣男位置僵持了一下,導致白衣男二次撿(搶)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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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的寶馬男和白衣男熱議全國,大家各抒己見,但大眾看法一致。題主這次的問題很細緻入微。
題主看到的白衣男的二次撿刀這段其實不難發現,因為腳踏車白衣男一直都是很剋制的態度,並沒有過激和故意傷害行為,造成追砍明顯是寶馬男龍哥一直在往寶馬車方向靠攏,二次拾刀也是在寶馬龍哥接近寶馬車的情況下。因為寶馬方人數較多和寶馬龍哥從寶馬車拿下砍刀的前景下,寶馬男接近寶馬男有極大機率是去進行更大規模的犯罪,甚至拿另一把刀或者駕車傷害白衣男。在寶馬男有極大的行動力和自主行為下他都極有可能繼續犯罪。所以我很挺白衣男瞬間撿刀,和二次拾刀,因為寶馬男在不喪失行動力的情況下還是對白衣腳踏車主有極大的人身威脅。
寶馬男是醉酒狀態和人數眾多以及主動挑釁情況下,白衣腳踏車主取得優勢直至寶馬車主喪失行動力和威脅力應該都是屬於正當防衛,二次撿刀和追砍也是為了保護自己,免於遭受更大的傷害。
所以我挺腳踏車主的,但我們自古講究逝者安息,死者為大,寶馬龍哥不論怎麼錯,人已故去,只希望逝者安息,生者安康。
也希望借這次事件大家能正確認識如何自我防衛,確保自己在受到人身威脅時更好的保護自己。
願逝者安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