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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手機使用者25223172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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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界底人
經全體業主同意,未交停車費不準進入小區停放車輛是正確的。
小區內的管理,業主們有自治權。小區外公共部分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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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使用者6198468942474
小區停車樓、停車場不等於停車位。小區業主分為有買和沒買停車位兩類業主。停車樓停車場屬小區業主共建,停車位業主只買了停車位,設槓禁行侵犯了其他沒買停車位業主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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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手機使用者50100548185
很合理。也合法。小區本就是業主自治。停車交費,天經地義。小區停車位屬業主共同共有。收益也是業主共同共有。憑什麼你免費停車,侵害全體業主利益。估計業主對你有過激行為後你報警。警察叔叔也會站在業主一方。以法律法規維護業主共同利益。不會支援你的黑社會的賴皮行為。不信你試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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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使用者4509020745206
有腦殘的人才會要取消物業,這些人都是不願意交物業費的業主,想要享受星級式的服務,但又不願意岀錢,一個小區沒有物業,會成何體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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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炘興
一眼看到題目時覺得有理但不合法,再細想一下道理也佔不住了,更別說合法。
自發設杆,是不讓車輛隨便進入,目的在於小區有車的人能有停車的保障。設了杆,肯定得有人看管進車出車收費,這相當於辦了個停車場還請了人來管理。有了收費,這就涉及到經營,要辦證照,……等等(其它省略不談)。本小區沒在小區停車的人又該怎麼對待,和產生的收益怎麼處理等一系列問題。這不合法呀。在法治年代,共同擁有的一畝三分地還真不好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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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紅旗飄飄ad
以前去哥哥家沒有物業,後來歸北郊區了居委會顧了一個自己親親樓前樓後畫了停車位,門口立了一副杆,繳費,外來車繳費,我一般是不給,因為沒有政府檔案,屬於亂收費,不讓出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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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馬振如
堅決支援,禁止入內,不把錢補交齊,絕對不能入內,否則怎麼面對所有業主。都是個別的壞蛋影響太壞了,必須強制譴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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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阿努比斯3688
如果是限制非本小區居民的車輛進入,可以理解。本小區居民的車也攔,就不對了。小區公共場所包括停車位屬本小區居民全體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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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靜靜的韋河
物業取消了,誰來管理,都不交錢,誰來拉垃圾,誰來維護各種裝置設施,物業取消了,不交錢的人一樣會找出各種理由不交費,垃圾人那裡都有,沾小便宜的人大有人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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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飛翔之音a
這樣就知道有物業管理的優越性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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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輝輝42236
合情不合法!這種事要麼忍,要麼集體找街道辦事處或區政府解決具體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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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699路見不平一勾拳
請問:何為自發?肯定是有人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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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雪域卜日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居民小區,只要居民自願,制定管理守則,進行合理公正公平的管理,政府應當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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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衛士67665660
你交費不就能進去了嗎,這還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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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飛龍在天6904
法是什麼?保護不守規矩的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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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端莊優雅帆船ot
小區的公共面積屬於全體業主,因此有車的業主應該繳納一定費用佔用公共面積並承擔管理責任。如果全體業主都是每戶一輛車,那就無所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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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程程kkk
這很合理,別人交錢,你幹嘛不交錢,能買車就交不起停車費,交不起停車費停外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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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使用者王立平1319021992
很合理,居民自治,憑什麼讓外來車輛免費停車,沒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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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慧智99
合理小區的停車位是小區的公共區域,有車業主佔用公共區域繳費是應當的,我們小區按規定30%作為管理費用,70%歸業委會管理,用於小區公共區域的維修。只有這樣對小區所有業主才是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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稀缺資源收費有什麼問題?有車的交費享受服務,天經地義。沒車業主的共有部位有收益,心態平衡。物業管理付出勞動有回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