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郭中桂

    無論是什麼收費首先是合法,物業收費也一樣,物業收費的依據是物業服務合同,去找業委會查一下合同約定就知道是否屬於亂收費。

  • 2 # 綠化景觀工程

    如果在蘇州地區中檔小區每平米1.2元價格肯定不高!如果要加電梯費就要看到底多少了?還要看物業跟業委會的簽訂合同怎麼規定的!如果真是亂收費那肯定可以拒絕的!情況不確定因素太多!不可一概而論!

  • 3 # 邊遠業委會專家

    這個主要是看物業合同的約定。

    物業合同上會將服務標準,服務價格,服務評測進行詳細說明。

    是否和你要看整個物業專案的評估測算

  • 4 # 三武滅佛

    以後就不要發這些蛋疼的東西了,你有解決不了,怎麼看有用嗎?還不是添堵!黑社會收費你能怎麼樣?沒有一個部門來管

  • 5 # 初雪之謎

    《物業管理條例》中明確規定,物業服務費包含公共設施裝置的執行維護費,就是包含電梯費等。

    但是,判斷收費是否有問題,還需要看小區物業費的費用構成。與大多數人想象中不同,物業費並不是物業公司自行決定的,需要向物價局申報檔案備案,寫明物業費構成,才能生效。在物業費構成中,有一項“公共區域能源費”,這個費用就是負擔小區公共電器的費用,電梯執行和維護費用也有專案列出。如果小區物業費構成中沒有這些專案,那麼就要另外收取電梯費。

    實際生活中,有些物業公司的物業費中包含了電梯費,有些物業公司物業費中不包含電梯費,需要單獨收取。物業公司單獨收取電梯費,主要是考慮不同樓層住戶對電梯的使用強度不同,對電梯費採取階梯定價法,以5層住戶價格作為標準價格,每升高一層或降低一層,電梯費費按照一定比例進行提高或降低。另外,因為現在大多數小區的電梯都有地下層(如地下停車庫),所以,即使是住在一樓的業主,也是需要繳納電梯費的。個人認為,物業將電梯費作為單獨收費專案,根據業主所住樓層不同而採用階梯定價法,是比較公平,也是比較合理的。

    電梯費包括電梯執行能耗,也就是電費、電梯轎廂的日常保潔和電梯日常維護保養費用,而電梯的日常維護保養包括下列內容:

    1、至少每15日對電梯及安全設施進行一次預防性保養;

    2、每月不少於1次對安全裝置、鋼絲繩、制動器、接觸器和其他運轉部件的外觀和運轉情況進行檢查;

    3、每半年對安全裝置、限速器、緩衝器進行1次安全試驗;

    4、每年進行1次機械制動器的制動能力試驗;

    5、每年不少於1次對電梯執行情況進行全面檢查。

  • 6 # 老包有時不線上

    小區物業費收1.2元之外另收電梯費和高層水費400元,是否合理?

    這種收費組成方式在很多地方都有,在物業服務合同中間應有約定,筆者試著來分析一下。

    一、物業1.2元/平方,不含電梯費,如在三線以下城市的商品化新建小區,物業費的標準算是合理的,但不算是低價。如果是二線以上城市,此標準則屬於偏低,如在北上廣深一線城市,價格至少要翻倍。

    二、除公共物業費之外,如另外收取電梯費,在尚未執行物業一費制的城市,當地的物價部門是允許單獨收取電梯費。物業服務合同中也會對此明確,區別在於收取的方式,比如說按建築面積收,也有按戶按年收,少部分是以售卡的方式收取,筆者現住的高層,就是以一張電梯卡8元每月的價格,收取電梯費。

    至於電梯費中包不包括電梯的電費,則要看合同約定,有的可能不含,筆者住的這幢樓應是含括的,因為在向物業繳納家中電費時,我注意到同時加收公共電費只收2元/月,這是不可能包括電梯的電費。

    三、物業收取高層水費400元?對這一點筆者是有存疑的。如果描述無誤確實是高層水費400元的話,就是有點莫名其妙。

    如果400元是指二次供水的加壓費,筆者看來不屬合理。從收費合理性來說應是按用水量計算分攤,正常的是1t水/kWh,也就是一噸水消耗1度電,以這個消耗資料電費都是合理的。

    有的業主說,家裡面是一戶一表,只按自來水公司公佈的水價繳水費,不用繳加壓電費。那這個電費該由誰付呢?

    每個住宅小區開發,開發公司都會與自來水公司簽署一份小區供水協議。很多城市的協議中約定,自來水公司不承擔加壓費用。所以物業公司才會將這部分加壓費用分攤給業主。本案例應屬這種情況。

    至於從幾層開始收取加壓費,這又跟開發公司的供水設計有關,也跟當地市政供水壓力有關,有三層以上或六層以上的需加壓二次供水說法。

    但是開發公司如出於節省成本的費用,採取的全小區實行二次供水的,也不是沒有(筆者有一處住宅,一樓也是二次轉供水,物業對每噸用水收 0.5元/電費,即加壓費),沒用水不扣加壓費。

    當然,新高層住宅交付初期,由於的用水戶數少,水泵加壓費會明顯的大1噸水/1度電指標,甚至細核下來,會達到4元/噸水的成本,該如何分擔這筆費用,物業公司確實要費一下腦筋。

    如果這400元是按年收的加壓費,只是預收,年底再按實結算,也是可以的。

  • 7 # 江西龍虎山旅遊攻略

    江西省鷹潭市餘江區新旺御景都市物業吳國新兄弟,反客為主,亂收費,亂漲物業,冒充業主簽字虛假成業委會,房產證拖了十來年才辦,購房實際面積少了,差價十年了不退,小區所有消防設施成排設,還找小羅漢威脅業主,不交物就斷水斷電斷電梯卡,沒人來做主

  • 8 # 手機使用者5822334915

    不管怎麼看,大家要明事理。物業管理費是保護費,房開商的盈利專案之一,所有的樓盤都有物業管理。物業管理是服務專案,隨時都有漲價的可能。按現階段發展,物業管理應該是要取消的,垃圾有清潔工(街道)、水電、電梯等很多有外面的服務電話,防盜也有監控,所以物業是多餘的收費一項,既然物業如此多奸,取消最好。

  • 9 # 笑看老爸管兒子

    小區經常有人擺酒席,不知道那些電還有水是不是會分攤到業主上面。還看到物業的工作人員在小區用自來水洗車。這些應該怎算

  • 10 # 使用者65485473502

    現在的物業,跟土匪強盜有啥區別?它們(物業)利用"公攤面積″等等,不合理的收費強加於業主。簡直就是明搶明奪。不給吧(保護費),就用黑社會的手段對付業主。使得業主敢怒不敢言。再這樣下去業主們都成了,黑社會(物業)的保護傘了。那樣的話太可怕了。為了社會的和諧小區的安寧。

    強烈呼籲取消物業管理!支援社群管理!

  • 11 # 蔣斌114

    任何地區收了物業費都不會收取電梯費的,這個你可以到物價局投訴,至於你說的高層水費的事你沒說明白,不做解答。

  • 12 # 消防老哥哥

    不合理,我們是業主,是他們的主人一分錢都不該給,他們還得利用小區資源給我們賺錢,給我們錢,沒兒子的讓他們給當兒子,沒孫子的讓他們給當孫子,老婆生不出娃娃讓他們幫忙生!

  • 13 # 思源1666

    不是錢多少的問題,是管理層規劃的問題,首先即使物業存在的必要,也得讓業主自由選擇的權力,奴屬於行政管理吧,管理就該合意吧,取之於民,用之於民這是管理社會的法則吧,物業把業主當搖錢樹聚寶盆,盤剝業主,能收到費嗎?

  • 14 # 克峰61

    物業費收取嚴重不合理,俺房屋面積收費,完全歪曲合理性,屋內為什麼屋內為什麼要收物業費

    說這種計算方式是錯誤的。應該在放屋外所有面積計算收費,房屋內是居民自己工作物業也不可能進入服務,小區有150平方住了兩個老人,有60多平方住了5口人交的物業費肯定少,國家專家物業費缺發技術考慮。物業只管小區內 也不可能管理到家裡 也就屋內。所以物業費收費方式

  • 15 # 物業講座

    一切費用的組成是否合理,要透過業委會進行稽核。很多費用的組織,都有費用組成明細。實際上,物業企業是微利行業且很專業,工作人員的工資很低,就是因為費用不透明,在加上很多居民算不上富裕,所以,整天因很低的物業費而糾結。如果物業費進一步透明化,居民也能緩解很多因費用帶來的情緒。

  • 16 # 狼159910324

    這個問題不太好回答,物業費之外的收費,特別是一些小項雜費收取取決於小區內住戶多少。物業費收取後支出一般情況下是以人工費、綠化費、道路照明和其它電費為主,通常不包括電梯費和自來水二次加壓的增值水費。電梯費單收費主要是其開支較大,主要是電梯使用的電費、電梯維修保養費,不包括中、大修費用。高層建築自來水二次加壓產生的費用與自來水費疊加一起收取,自來水二次加壓產生的附加費中包括用電費、裝置維修保養費用、消防水箱清洗和化驗費。不包括中、大修費。小區物業費及收費內容在小區入住初期是被指定的,但小區入住率超過80%~90%時,物業費金額及收費內容由小區業主委員會與物業公司談判獲得。遺憾的是大多數小區業主委員會成立很困難或流於形式,使得物業費及電梯費、附加水費難以確立的透明和合理。這怪不得誰。同時你問的物業費、電梯費、自來水附加費是否合理,其實別人說的僅僅是說說而已,倒不如親身去調查一下這些費用收入與支出的內容,併到房管局打問一下國家這方面法規,到時你就明白許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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