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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範閒不是我

    ⒈口服或注射給藥時忌與鹼性藥物配伍,以免分解失效。

    ⒉該品不宜與鹽酸四環素、卡那黴素、多粘菌素E、磺胺嘧啶鈉、三磷酸腺苷、輔酶A等混合靜滴,以免發生沉澱或降效。

    ⒊氯黴素與青黴素一般不要聯用,因氯黴素為抑菌劑,而青黴素為繁殖期殺菌劑,聯用可影響青黴素的抗菌活性而降效。但這一問題尚有爭論,意見不一,因兩者聯用對革蘭陽性菌、陰性菌混合感染及顱內感染臨床效果好。解決的辦法,如需聯用,宜先用青黴素2~3小時後再用氯黴素。

    ⒋由於該品可抑制某些肝臟酶的活性,因此可干擾甲苯磺丁脲、苯妥英鈉和雙香豆素在人體內的生物轉化,可增強甲苯磺西脲、苯妥英鈉的作用,對雙香豆素和華法林的抗凝作用均可增強。

    ⒌嬰兒、肝、腎功能減退者慎用,妊娠末期產婦慎用,哺乳期婦女忌用。

    應用青黴素前除做皮試外,還要注意以下幾點:

    ⒈要到有搶救裝置的正規醫療單位注射青黴素,萬一發生過敏反應,可以得到及時有效的搶救治療。在注射過程中任何時候出現頭暈心慌、出汗、呼吸困難等不適,都要立即告訴醫生護士。

    ⒉注射完青黴素,至少在醫院觀察20分鐘,無不適感才可離開。

    ⒊不要在極度飢餓時應用青黴素,以防空腹時機體對藥物耐受性降低,誘發暈針等不良反應。

    ⒋兩次注射時間不要相隔太近,以4—6小時為好。靜脈點滴青黴素時,開始速度不要太快,每分鐘以不超過40滴為宜,觀察10—20分鐘無不良反應再調整輸液速度。

    ⒌如果當天有注射青黴素史,在家中出現頭暈心慌、出汗、呼吸困難等不適,應及時送醫院診治。

    氨苄青黴素注意七點:

    氨苄青黴素(包括含氨苄青黴素的安滅菌等)是青黴素類藥中分解最快、過敏反應發生率最高的一種,尤其在酸性環境中和血藥濃度高的情況下,更易發生氨苄青黴素分解產物、疊合物堆積所致的過敏性藥疹、過敏性休克,甚至因此而危及生命。在臨床使用氨苄青黴素時,不僅要做皮試,還應注意以下幾點:

    一是皮試陰性,並不意味著不過敏。氨苄青黴素過敏反應多為遲發性,可在連續用藥數天後才出現過敏性藥疹,致過敏性休克。對過敏性藥疹,在停藥後使用息斯敏、苯海拉明、地塞米松可以解決。對突然發生呼吸困難、寒戰發熱、血壓下降、心率加快等症狀者,要立即停藥,並給氧,使用腎上腺素、地塞米松、葡萄糖酸鈣等藥搶救。

    二是宜短期使用,切忌長期大量給藥,以免血藥濃度持續升高,導致致敏物質的形成與堆積,造成過敏反應。

    三是宜在足量生理鹽水中充分溶解後靜脈滴注。一般而言,4克的氨苄青黴素需在300毫升左右的生理鹽水(0.9%氯化鈉注射液)中溶解。絕對不能溶解在糖,特別是高滲糖(濃度大於5%的葡萄糖注射液)中靜脈滴注。因糖呈酸性,不僅可降低氨苄青黴素的抑菌、殺菌能力,而且可促使自身分解,增加致敏機會。

    四是痛風、尿毒症、糖尿病酮症酸中毒和乳酸酸中毒患者應儘量少用或不用氨苄青黴素。原因也是氨苄青黴素在酸性環境中可促使自身分解而增加致敏可能。

    五是患者本身為過敏體質者,應避免使用。

    六是通常靜脈給藥,宜慢不宜快,以每分鐘不超過60滴的速度靜脈滴注,以免血藥濃度增高過快而增加分解過敏可能。

    七是在使用之前,應找到對本藥敏感的致病菌感染的確切證據,切忌盲目濫用,以免因此造成菌群失調、黴菌感染而增加治療難度。

    禁忌證:對任何青黴素類過敏的患者禁用該品。

    過敏原理

    青黴素不穩定,可以分解為青黴噻唑酸和青黴烯酸。前者可聚合成青黴噻唑酸聚合物,與多肽或蛋白質結合成青黴噻唑酸蛋白,為一種速發的過敏源,是產生過敏反應最主要的原因;後者還可與體內半胱氨酸形成遲發性致敏原-青黴烯酸蛋白,與血清病樣反應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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