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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孟少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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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走不動了怎麼辦
這個要分情況,在我瞭解的身邊的情況是大致分兩類,一類就是分手之後再也不聯絡,刪除一切聯絡方式,扔掉一切兩人的物品,讓這個人徹底消失在生活中和記憶裡,即使某天在街角處遇到,也是當陌生人擦肩而過;還有一種就是分手之後繼續做朋友,各自有?各人的生活,偶爾約出來坐坐聊聊以前,聊聊現在的生活煩惱,不必避諱任何話題,這樣也挺好。繼續做朋友的前提是真正放下了,如果放不下還是不要再聯絡了,這樣對彼此都好,不然不聯絡偶爾只是會想念,做朋友只會是折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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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700的生活夢想
沒有和好餘地的話,就不要再聯絡了。
戀愛好幾年,不管什麼原因分手,至少有一方,感情還是在的。
如果沒有和好餘地了,就給彼此足夠的空間忘記。然後重新開始新的感情生活。
拖泥帶水的聯絡著,是對你下一段感情的不尊重。
不要對自己太有信心,認為分手了也能做朋友。
你這麼有信心不至於連一段感情都維護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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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跨洋時差五小時
莊子說相濡以沫,不如相忘於江湖。我覺得是對的,雖然相愛一場,分手後不聯絡看起來很殘忍,但往往世事無常。有的時候決絕不見得是件壞事,斷了彼此的念想,也不再彼此糾纏,對大家都好。當斷不斷,反受其亂。既然決定分手就不要做一些欲放不放的撩撥姿態,愛過再見面也還是想擁有,沒有辦法做朋友。改變不了結局只能更受傷害,所以做朋友不如做陌生人。 既然沒可能在一起能夠忘記能夠放手縱然是最好的一種方式,魚的記憶只有七秒鐘,人的細胞要七年才重新換一回,所以不可能輕言忘記。反反覆覆的記得曾經的事只會讓自己更放不下。有時候人緊緊抓牢的回憶其實真正鬆開手發現沒有什麼非得緊握,解脫的最好的方式就是學會面對,不留戀也不執念。人的一生會遇見很多人,你最深愛的人也許在和你並肩的路上教會了你如何去愛,然後再離開。 事間萬物都有它的歸宿,命裡你不是她攜手同行一生相伴的人。所以我們只能學著看淡,學著放手,學著不強求。愛過就沒有遺憾,世間感情華麗的總是諾言,而現實總是無奈。相濡以沫的道理是告訴我們即便愛過,不是同路的兩條魚也終要回到屬於它們自己的天地,最後它們要相忘於江湖,各自活著。有些遺憾,註定了要揹負漫長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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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英雄拒絕黃昏
這個問題要因人而異,很難用一句話來回答能還是不能。
就我所瞭解的情況來看,大部分人分了手一般都不再往來。因為見了面會有些尷尬。
還有些人分了手就成了仇人,那就更沒可能有來往了。
就我認為分了手不來往或少來往比較好,藕斷了就斷了還有必要絲連嗎?
當然也有些是好合好散的,各自又有了心儀的物件,偶爾見過面也沒什麼。
其實什麼樣的人反而見面少或不來往呢?就是愛得深的那一類人。為什麼呢?因為愛得深恨得自然就深。
韶關有一個小夥,跟女朋友愛得死去活來。相處幾年後,他發現女朋友有些水性楊花,跟社會上的不少男人有說不清的曖昧關係。雖然他很喜歡女朋友,但此刻更多是恨。女朋友跪著求他說,她會改正並真正愛的是他,其他男人只不過是逢場做戲而已。但小夥還是毅然決然地分手了。
你說這種分手還能來往嗎?後來小夥離開了韶關到外地發展了。他說,隨著時間的流逝他終於忘了這段感情。如果不離開,他怕藕斷絲連。
能不能來往,取決於是什麼原因分手的。如果分手前雙方覺得做情侶不行只能做個朋友,那或許會還能有來往。
來不來往,真的沒有公式化的。既然彼此不愛了,我的建議還是不要來往比較好,免得死灰復燃。你說呢?
回覆列表
雖然分手了,但是彼此還有對方的聯絡方式,比如QQ ,微信,電話號碼……卻再也很少聯絡。不需要刻意去迴避,也不需要故意躲閃,平常心對待曾經,笑迎將來,也許有一天還會因為某些事而聯絡,無論是回憶,還是生意,或者工作,又或者只是問候。有時候這種事沒有任何中間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