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間難免會產生矛盾糾紛,在出現危機時,夫妻雙方往往會就夫妻之間的忠實,家庭責任,孩子問題及對一方的懲罰措施簽訂《承諾書》,來進行約定,但這樣的《承諾書》,並不是全部有效的
承諾書具有法律效力必須滿足三個條件,
一,承諾書是一方真實意思的表示,
二,承諾書的內容沒有違反公序良俗原則,
三,承諾書的內容沒有違反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
巜婚姻法》第十九條規定,
夫妻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權屬進行約定,
但是其約定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如果承諾書是當事人經過思考後,籤屬同意的,
是當事人自己的真實意思表示,
且對財產財富的歸屬有明確的約定,
且沒有違反違反公序良俗,
那麼,該條款就可視為夫妻對其所屬的財產的約定、是真實意思的表示,
因此, 這部分關於離婚財產處分的承諾, 應該具有法律效力, 應當予以認定,
但是,如果書寫該財產處分條款的當事人 有證據表明他在該意思表示時,有被脅迫等情形,
依據民法上的意思自治及公平原則,該條款可撤銷:
人生不易,婚姻更不易,經營管理好自己的婚姻才是正道、 勿忘初心
夫妻間難免會產生矛盾糾紛,在出現危機時,夫妻雙方往往會就夫妻之間的忠實,家庭責任,孩子問題及對一方的懲罰措施簽訂《承諾書》,來進行約定,但這樣的《承諾書》,並不是全部有效的
承諾書具有法律效力必須滿足三個條件,
一,承諾書是一方真實意思的表示,
二,承諾書的內容沒有違反公序良俗原則,
三,承諾書的內容沒有違反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
巜婚姻法》第十九條規定,
夫妻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權屬進行約定,
但是其約定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如果承諾書是當事人經過思考後,籤屬同意的,
是當事人自己的真實意思表示,
且對財產財富的歸屬有明確的約定,
且沒有違反違反公序良俗,
那麼,該條款就可視為夫妻對其所屬的財產的約定、是真實意思的表示,
因此, 這部分關於離婚財產處分的承諾, 應該具有法律效力, 應當予以認定,
但是,如果書寫該財產處分條款的當事人 有證據表明他在該意思表示時,有被脅迫等情形,
依據民法上的意思自治及公平原則,該條款可撤銷:
人生不易,婚姻更不易,經營管理好自己的婚姻才是正道、 勿忘初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