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文化、教育、衛生、體育、廣播電視、文化、民政、武裝、宗教、殘聯、旅遊、計生、文明建立等方面的方針政策;
2、負責區內基礎教育和社會力量辦學的管理和協調,管理直屬學校;
3、負責區內文化、廣播電視、體育事業的管理工作;
4、負責區內醫療衛生、預防、保健的管理工作,負責區內愛國衛生工作,協調有關部門,辦理有關證件;
5、負責區內計劃生育工作,做好企業計劃生育管理工作,指導各部門、鄉鎮、社群開展好計劃生育工作;
6、負責區內宗教事務的管理工作;
7、負責區內文明建立工作;
8、負責區內民政管理工作;
9、負責區內武裝工作;
10、負責區內殘聯工作。
11、負責區內旅遊管理工作;
12、負責區內城市社群管理工作;
13、負責社會事業系統黨建指導、協調工作;
14、完成區黨工委、管委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社會事業局下設教育處、衛生計生處、文化處、民政司法處、綜合處等5個處室,負責高新區教育、衛生、計生、文化、體育、廣播電視、新聞出版、旅遊、民政、司法、民族宗教、慈善、殘聯、老齡等方面工作。
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文化、教育、衛生、體育、廣播電視、文化、民政、武裝、宗教、殘聯、旅遊、計生、文明建立等方面的方針政策;
2、負責區內基礎教育和社會力量辦學的管理和協調,管理直屬學校;
3、負責區內文化、廣播電視、體育事業的管理工作;
4、負責區內醫療衛生、預防、保健的管理工作,負責區內愛國衛生工作,協調有關部門,辦理有關證件;
5、負責區內計劃生育工作,做好企業計劃生育管理工作,指導各部門、鄉鎮、社群開展好計劃生育工作;
6、負責區內宗教事務的管理工作;
7、負責區內文明建立工作;
8、負責區內民政管理工作;
9、負責區內武裝工作;
10、負責區內殘聯工作。
11、負責區內旅遊管理工作;
12、負責區內城市社群管理工作;
13、負責社會事業系統黨建指導、協調工作;
14、完成區黨工委、管委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社會事業局下設教育處、衛生計生處、文化處、民政司法處、綜合處等5個處室,負責高新區教育、衛生、計生、文化、體育、廣播電視、新聞出版、旅遊、民政、司法、民族宗教、慈善、殘聯、老齡等方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