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說的嘰裡咕嚕

    這個就是古代人的社會地位問題,古代重男輕女,古代女人基本沒什麼地位,但凡小說中詆譭女性,而又沒有真憑實據的,你都可以把他們的作者看成一個在生活中過的不如意現實中又得不到,又不敢去得罪,只能在書中意淫詆譭,可以說是一種吃不到葡萄說葡萄酸的心裡,自己過的不好又不想別人過的好,是一種含沙射影吧,當然也不全是含沙射影,但要過度的描寫就有點問題嘍

  • 2 # 王和成358

    是的,家暴是犯法的,過去是沒有文明規定的,家暴是常有,把自己的老婆打死是常有,自成立中華人民和共國,提出男女平等,把自己老婆打死也是犯法的 ,但,沒有文明規定,家暴是不犯法的,現在不同了,家暴也是犯法,打老婆,劣代小孩,打老人同樣是犯法的,沒有男孑主義,是不行的,俗言,男人在外是—座山,在家中是頂樑柱。小事自己老婆去解決,遇到大事是要靠自己的男人去解決和提出方案來的,這是男人的獨權的,別人是奪不走的。

  • 3 # 手機使用者大家庭

    他不寫這些東西還能寫什麼?不是公子逃浪就是婊子偷漢!或是女人打翻醋罈子!文人嘛,太文人了就屬娘娘腔了;娘娘腔的文人寫作只有圍著女人寫文章!寫習慣了想改行都改不了;習慣成自然,習慣成綱領!

  • 4 # 嵩寶欣楠

    這個讓我想起一部電影,是香港出的。上面演著幾個男人都怕老婆,天天被老婆修理。突然有一天,聽到收音機裡在講一個男人御妻有方。老婆特別聽話。那幾個男人就去找那個御妻有方的男人。結果,去到那裡的時候。那個男的比他們更拍老婆。原來在收音機裡面講的都是他自己想像出來的。從思想上解氣。這本書我是沒有看過。但有些字是寫出來發洩的。也有的是想討好那些愛著委屈 的女生。

  • 5 # 山家往事

    我們先分析一下當時的社會生活環境。

    明朝立國初期,同其他朝代一樣,面臨的是生靈凋敝、經濟崩潰的狀態,統治者採取了休養生息的政策,逐步走向了經濟繁榮、社會安定的局面。工商業得到進一步發展,人口湧向城市,當時甚至出現了多個百萬級人口的大都市。這麼多的市民,晚上都市霓虹閃爍的,難道他們都去蹴鞠?幻術?還是吟詩?賞月?所以市民的精神文明建設亟待解決。所以這個時候,通俗文學,當時叫做"擬話本",也就是小說,就這麼登場了。

    其實,這小說也不是橫空出世的,他也是有歷史人文淵源的。前朝,也就是宋元時期已經出現了話本,許多人在茶樓酒肆從事評書工作,到了明朝,文人把他們整理彙編,就成了小說了。

    另外一個原因,隨著經濟發展,社會分工進一步細化,印刷效率得到了明顯的提升,結果就是印刷小說的成本大幅度下降,這在客觀上也促進了小說的傳播。可能還有政治原因,促進了小說的長足發展。四大名著,有三本都是在明朝成書,這不能不說是一種奇蹟。

    明朝的小說,相當大的一部分都是描寫市井生活的,畢竟,它的受眾就是市民嘛。書裡好多情節,或怪誕,或過於真實,反而帶來了很大的爭論,比如金瓶梅,被列為淫書。各種情節,各種器具......實際上漢墓中就已經發現女用器具了,恰恰證明了古人沒有我們想象的那麼拘謹。很多明代小說都有涉及性愛描寫,比如三言二拍。我初中看過一本繪圖古今奇觀,開始以為是古代奇聞異事來著,後來才發現裡面有這種情節,“喬太守亂點鴛鴦譜”......

    說到正題,《醒世姻緣傳》裡面有女人家暴的描寫,好像這個對我們衝擊很大。其實相對於我上面說的,這個真實小巫大巫了。這個主要是我們缺乏對古人的瞭解。我們天然的可能就認為古代女人都是三從四德、夫唱婦隨......事實是,至少在清代以前,如果理由正當,女人也是可以休夫的!女人並不是一點地位沒有。一個地方的風俗習慣,是長時間積累沉澱的結果,天然的具有封閉性,另外一個,如果書裡都把人寫的那麼知書達理,按規則行事,那就變成家譜、變成史書了。

    還有,這小說嘛,很大一個目的也是為了變現,就像現在的自媒體哈,有市場,有需求,就自然有供方了。喝著果汁,享受著小說,保健品的待遇啊!

    家暴就家暴吧,反正那時候也沒有專案小組,還不能讓人家在書裡絮叨絮叨了?

  • 6 # 填不平木木

    我沒看過這個,但是從名字來看,醒世姻緣傳。就是為了驚醒後人。所以才著重來寫女人遭遇家暴這一塊,用來驚醒後人

  • 7 # 星演影視

    《醒世姻緣傳》字裡行間滿是對悍妻潑婦的怨氣,它在發出“醒世”的警鐘,也在傳達作者“西周生”對好女人的渴求和嚮往。一個好女人就是一所學校,她給忙碌疲憊的男人帶來愛的蔭庇,締造出頂天立地的男子漢。有了好女人就能夠建立一個完美幸福的家庭,那裡就是人間的天堂。

    古典長篇小說《醒世姻緣傳》,原名《惡姻緣》,全書共一百回,長達百萬字。

    小說以明代英宗正統年間到憲宗成化年間(1436—1487)為時代背景,寫了一個兩世姻緣、命運顛倒、輪迴報應的家庭故事。該書前二十二回,寫山東武城縣鄉紳地主之子晁源攜妓女珍哥打獵,射死了一隻仙狐,後又娶珍哥為妾,虐待妻計氏致死,此是前生故事。

    二十三回後,故事發生地轉移到繡江縣明水鎮,寫晁源逝後託生為狄希陳,仙狐託生為其妻薛素姐,計氏託生為其妾童寄姐,珍哥託生為奴婢珍珠。狄希陳是一個極端怕老婆的人,而薛、童則變成為極端悍潑的女人。她們想出種種稀奇古怪的辦法,殘忍地折磨自己的丈夫:捆綁、棒打、針刺、刀割、炭火燒。並且隨時隨地,辱罵、詛咒男人。珍珠最終被童寄姐逼死,而狄希陳只是一味忍受,逃避躲藏。

    後來,經高僧胡無翳揭示了他們的前世因果,又教狄希陳唸誦《金剛經》一萬遍,才得以消除冤業。

  • 8 # 我喂自己袋鹽78

    古典長篇小說《醒世姻緣傳》,原名《惡姻緣》,全書共一百回,長達百萬字。這部書最有特色的地方,是刻畫人物之“醜”,而不是“美”! 《醒世姻緣傳》著力塑造的主要人物薛素姐,出嫁前知書達理,是大家閨秀的代表,婚後卻兇悍異常。

    至於該長篇小說為什麼要寫女人對男人的家暴可能是因為作者別具一格的構思,達到與其他作者的與眾不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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