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特種設備註冊登記與使用管理規則》質技監局鍋發(2001)57號第十三條 新增特種裝置在投入使用前,使用單位必須到所在地區的地、市級以上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機構辦理註冊登記手續,註冊登記後,才可以投入使用。辦理註冊登記時,應當提供以下資料:一、《特種設備註冊登記表》(每臺2份);二、驗收檢驗報告和《安全檢驗合格》標誌;三、操作人員的《特種裝置作業人員資格證》;四、與維修保養單位簽訂的維修保養合同,或者是製造企業對新增特種裝置提供免費維修保養的證明檔案,或者本單位取得特種裝置維修保養資格的人員簽訂的維修保養責任書;五、維修保養單位的《特種裝置安裝改造維修保養資格證》,或者本單位維修保養人員的《特種裝置作業人員資格證》;六、使用和運營的安全管理制度。擴充套件資料:法律規定特種作業證件至少有安監總局、質檢總局、建設部考核併發證:1、國家安監總局《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第30號令規定:特種作業:是指容易發生事故,對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裝置、設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業。特種作業的範圍由特種作業目錄規定。本規定所稱特種作業人員,是指直接從事特種作業的從業人員。特種作業人員所持證件為特種作業操作證。2、《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條例》規定: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遊樂設施、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的作業人員及其相關管理人員(以下統稱特種裝置作業人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國家統一格式的特種作業人員證書,方可從事相應的作業或者管理工作。國家質檢總局下屬地方質量技術監督局頒發《特種裝置作業人員證》。
根據《特種設備註冊登記與使用管理規則》質技監局鍋發(2001)57號第十三條 新增特種裝置在投入使用前,使用單位必須到所在地區的地、市級以上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機構辦理註冊登記手續,註冊登記後,才可以投入使用。辦理註冊登記時,應當提供以下資料:一、《特種設備註冊登記表》(每臺2份);二、驗收檢驗報告和《安全檢驗合格》標誌;三、操作人員的《特種裝置作業人員資格證》;四、與維修保養單位簽訂的維修保養合同,或者是製造企業對新增特種裝置提供免費維修保養的證明檔案,或者本單位取得特種裝置維修保養資格的人員簽訂的維修保養責任書;五、維修保養單位的《特種裝置安裝改造維修保養資格證》,或者本單位維修保養人員的《特種裝置作業人員資格證》;六、使用和運營的安全管理制度。擴充套件資料:法律規定特種作業證件至少有安監總局、質檢總局、建設部考核併發證:1、國家安監總局《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第30號令規定:特種作業:是指容易發生事故,對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裝置、設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業。特種作業的範圍由特種作業目錄規定。本規定所稱特種作業人員,是指直接從事特種作業的從業人員。特種作業人員所持證件為特種作業操作證。2、《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條例》規定: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遊樂設施、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的作業人員及其相關管理人員(以下統稱特種裝置作業人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國家統一格式的特種作業人員證書,方可從事相應的作業或者管理工作。國家質檢總局下屬地方質量技術監督局頒發《特種裝置作業人員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