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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肖誠誠

    美國對伊朗動武,是需要國會批准的。

    如果在特殊歷史時期,情況十分緊急的情況下,宣部對一個國家動武,是不需要國會批准的,只需要總統同意即可。

    但是在非戰爭時期, 美國如果同一個國家發動戰爭,必須要國會透過授權,然後總統簽字,才能發動戰爭。

  • 2 # 陽光燦爛的先生

    需要國會批准的,國會也不可能批准,因為代價太大了。阿富汗就是例子,到現在還沒有徹底消滅塔利班武裝,況且打伊朗,伊朗的實力要比當初的塔利班利害多了,號稱中東小霸王;再加上連自己盟友也不支援,所以特郎普想想都頭疼

  • 3 # 李建秋的世界

    說不清,而且沒有人說得清。

    戰爭權到底是屬於國會還是屬於總統,這在美國是一個很難說得清楚的問題。

    憲法上的戰爭權

    翻開美國憲法:

    第二條第二款 總統為合眾國陸海軍的總司令,並在各州民團奉召為合眾國執行任務的擔任統帥

    這樣是說美國總統是三軍總司令。獲得了指揮權

    然而再看看《憲法》第一條第八款說的

    界定並懲罰海盜罪、在公海所犯的重罪和違背國際公法的罪行;宣戰,對民用船隻頒發捕押敵船及採取報復行動的特許證,制定在陸地和海面虜獲戰利晶的規則;募集和維持陸軍,但每次撥充該項費用的款項,其有效期不得超過兩年;配備和保持海軍;制定有開管理和控制陸海軍隊的各種條例;制定召集民兵的條例,以便執行聯邦法律,鎮壓叛亂和擊退侵略;規定民兵的組織、裝備和訓練,以及民兵為合眾國服務時的管理辦法,但各州保留其軍官任命權,和依照國會規定的條例訓練其民團的權力

    換言之,國會是有宣戰權的,因為說的很清楚“宣戰”。

    那麼實際執行中,戰爭權到底是屬於國會,還是屬於總統?

    實際執行的戰爭權

    美利堅建國200多年,打了200多次戰爭。

    而如同憲法規定的,由國會宣戰的戰爭有多少次呢?

    只有五次,分別是:

    1812年英美戰爭

    1846年美墨戰爭

    1899年美西戰爭

    第一次世界大戰

    第二次世界大戰

    也就是說,二戰結束以後,美國國會從未對任何國家宣戰過,絕大多數戰爭實際上就是總統打的。

    據此我可以認為,假設美國對伊朗動武,是不需要經過伊朗批准的,或者只是“知會”一下國會,讓國會知道有這麼個事,但是是不需要國會發動戰爭權的。

    因此我認為不需要國會批准。

  • 4 # 後宮佳麗已陣亡

    可以不需要國會批准出兵!但是不能正式宣戰,因為宣戰權在國會。同時長時間出兵需要國會支援,因為戰爭經費需要國會批准!國會不支援的戰爭,總統是打不長的,基本就是放幾炮就回家了!因為沒錢了!!!

  • 5 # 彧蔚

    根據1973年美國國會一致透過的《戰爭權利法》規定,美國總統可以授權對某個國家和地區採取軍事行動,但是必須在軍事行動開始的48小時內向國會遞交報告。也就是說目前特朗普政府雖然可以簽署對伊朗的軍事行動對伊朗動武,但是必須經過國會的批准才行,否則白宮是沒有權利向任何包括伊朗在內的國家或地宣戰的。

    的確在這兩年的美伊對抗中,經過幾輪的洗牌,現階段美伊之間的關係已經進入到白熱化趨勢,一方面美國想要伊朗同意自己提出的條件,另一方面伊朗對於美國提出的條件根本不理會,認為美國只有主動回到伊核協議框架中才具備重新談判的條件。所以在這種長期對峙下,美國更是派出了日本首相充當中間人來緩和美伊之間的關係。但是在日本首相安倍晉三時隔40餘年首次對伊朗訪問期間,兩艘懸掛日本國旗的油輪就在阿曼灣被炸了,所以在油輪被炸後除了國際油價瞬間上漲2%外,外界對於美國的態度最為關心,因為一直以來美國航母戰鬥群就停在波斯灣和伊朗對峙著,而伊朗一直以來也在不斷的進行各種軍事演習和導彈試射活動,所以大家最為關注的還是美國會不會趁這次機會對伊朗發動戰爭?

    畢竟從這次油輪被襲來看,油輪是被魚雷炸傷的,所以一開始很多反伊聯盟內的成員都職責是伊朗乾的,雖然伊朗第一時間公開澄清了不是伊朗乾的。而美國對這件事的態度也是一反常態的只表示:“如果以這件事為由對伊朗動武,不符合美國利益”就完了。雖然美國一直想要將伊朗招至傀下,但是伊朗並不像此前美國對付的那些小嘍囉,但是對於美國而言,雖然自己擁有全世界最強的海軍,但是直接對伊朗開戰真的不符合美國的利益。具體來說主要有這幾點:

    第一:美國想要對伊朗動武的話早就動手了,還非得等合適和理由啊?當年的那幾場戰爭哪一場不是聯合國禁止下的非法戰爭,所以對於美國而言並不是沒有合適的理由,而是還不想動武。畢竟在伊核協議簽署幾年後的時間裡,伊朗多次在波斯灣進行軍事演習和各種新型的彈道導彈試射活動,特別是彈道導彈本身就是進攻性武器,所以要找理由哪個不是理由啊。

    第二:美國對伊朗動武的代價太高,此前在伊拉克戰爭時期,美國光是軍費就花費了7600多億美元,再加上戰後的500多億美元的重建費等,而且造成了至少5萬美軍士兵傷殘,對整個中東地區造成的難民數量更是不計其數。現階段如果要對伊朗動武,整個軍費支出只多不少,因為刨除通貨膨脹的原因造成的軍費支出上漲外,伊朗的軍事實力可不是伊拉克可以比擬的,所以美國想要繼續透過非對稱作戰的大量導彈取得勝利顯然不現實,還得派更多的陸軍隊伍去掃蕩,所以這不光會增加軍費開支,而且會增加整場戰爭的傷亡人數。所以現階段美國對伊朗發動的經濟制裁能夠達到目的,為什麼還要花費更多的軍費來發動戰爭解決問題呢。畢竟相比戰爭只會消除眼前的威脅和增加幾輩子的仇恨外,經濟制裁下的影響可是幾代的損失,而且經濟制裁幾乎沒有多大的傷亡。

    第三:在這次油輪被襲和上次沙特油輪被襲後,美軍根本沒有大的軍事調動,等於是根本就沒有想要發動戰爭的準備。畢竟相比之下,伊朗的軍事實力還是很強的,雖然美軍可以打贏,但是面對伊朗這麼強的軍事對手,想要對伊朗動武至少得派遣好幾個航母戰鬥群吧。

    第四:伊朗的軍事實力也是讓美國不敢隨便就動武的,伊朗作為中東地區的軍事大國,除了有戰鬥力較強的三軍外,還有一個士兵視死如歸的革命衛隊,所以美國想要對伊朗發動空襲和地面作戰還是有很大威脅的,比如除了伊朗幾十萬的軍隊外,伊朗國內的民族團結心理特別強,美軍地面部隊進入伊朗很可能如同進入黑衚衕一去不返,所以對於美國而言,伊朗絕不是此前那些國家一樣那麼容易對付的。

    第五:一直以來美國對伊朗的經濟制裁背後不光只是伊朗孤單身影,因為伊朗的地理位置和對國際發展的石油貢獻下,伊朗背後有很多的有國際影響力的國家,如果美國對伊朗動武,除了在中東地區那些讓美軍徹夜不能眠的武裝力量外,那些站在伊朗身後支援伊朗的國家也會站出來阻止美國的入侵,所以表面上看美國對伊朗動武是兩個國家的事情,其實是整個世界大國之間的博弈。

    而這些條件早前美國就非常清楚,要不然美國也不會對伊朗發動經濟制裁和麵對這幾年伊朗在中東地區的各種大大小小軍事演習和武器研發活動置之不理,或者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所以在不能隨便對伊朗發動戰爭的情況下,美國對伊朗的經濟制裁雖然不能讓伊朗屈服,但是也限制了伊朗的發展和削弱了伊朗的實力。

  • 6 # 明輝財瑞

    從美國現有制度看,美國對別國採取大規模軍事行動需要國會透過才行。但是,美國是個奇葩的國家,有時會繞過國會對他國動武;加上目前遇上一個更奇葩的總統,完全可能會繞過國會對伊朗動武。

  • 7 # 發財笨笨豬

    現代戰爭講究的是突然性,以最小的代價獲取最大的戰果。等你走完法律程式人家也就準備好了,美國這樣的大惡霸會吃虧麼?一定是先佔了便宜再說! 回頭應付一下國會就行了。

  • 8 # lm看世界

    國會為美國最高立法機構,每兩年為一屆。國會由參、眾兩院組成。 國會的主要職能有:立法權、行政監督權、憲法修改權、對總統、副總統的複選權等。國會可透過不需總統簽署的決議案,但它們無法律作用,通常僅表示國會對某些問題的態度。國會對總統、副總統及其他聯邦政府官員有彈劾權。在擁有簡單多數票的情況下,眾議院可彈劾政府官員,參議院負責審訊被彈劾的官員,但對其定罪須得到三分之二議員的支援。總統對所有重要政府官員的任命都須得到參議院的審批。

    美國憲法第1條第2款規定:“總統是合眾國陸海軍總司令”,總統有權委任軍官、統 率和指揮武裝力量。但憲法第1條第8款同時又規定:“國會具有下列權力……籌劃合眾 國國防……宣戰……建立陸軍並提供給養……裝備海軍並維持補給……制定統轄陸、海 軍的條例。”將戰爭權分配給總統和國會,美國憲法的這種結構性安排體現了美國製憲 者所尊崇的權力制衡原則。

    “戰爭權力決議”賦予了國會限制總統戰爭權的一些潛在權力,但其象徵意義 大於其實際效果。只要總統發動的戰爭能夠迅速的取勝,沒有人介意它是否取得了國會 的授權。

  • 9 # 健康生活1960

    美國和伊朗不可能開戰,有以下幾點理由。

    1,美國國內各派撕裂,不具備開戰的條件。

    2,美國政府內、共和黨內撕裂,不具備開戰的條件。

    3,美國與北約盟友之間,利益衝突內部撕裂,不具備開戰的條件。

    4,中國、俄羅斯兩個大國強烈反對美國伊朗開戰。

    5,伊朗的實力空前強大,主要是伊拉克戰爭,美國消滅了薩達姆,這個伊朗的天敵。現在伊拉克的主流什葉派,與伊朗是天然的盟友關係。

    綜合以上幾點,美國與伊拉克開戰,是一個偽命題。

    特朗普也就是嘴上的功夫,整天瞎喊,花錢軍演。

    看官當不成了,

    只能當聽客了。

  • 10 # aa青山不老

    美國對伊朗動武是否要國會批准這個問題其實對我們來說沒有任何意義,我只知道如果美國對伊開戰將會陷入數年,如果能像美越戰爭就好了。

  • 11 # 宇宙外的世界

    需要國會批准,總統下達命令

  • 12 # 因果輪迴一塵埃1968

    批不批准又怎樣,聯合國都不被美國放在眼裡,一袋洗衣粉滅了一個國家呀

  • 13 # 讓別人忽悠了

    任意行動!想幹嘛就幹嘛!

    特朗普會給你商量嗎?

  • 14 # rainy西雨

    特殊情況下不需要,但戰爭經費必須經國會批准。

  • 15 # 食貓的魚575

    若是美國真的要動手,報國會只是後補走一下流程。

  • 16 # 北方的狼

    不需要,必要時緊急狀態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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