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政方法的概念 行政方法是指依靠行政機構和領導者的權威,透過行政組織系統,採用命令、指示、規定、指令性計劃、制定規章制度等行政手段,對管理物件發生影響和進行控制的管理方法。行政方法以權威和服從為基本原則。
2.行政方法的特點 ①權威性:依靠下級必須服從上級的原則,用領導機關的權威直接影響被管理者的意志、左右被管理者的行動;②強制性:所屬範圍內的管理物件都必須接受其管理;③針對性:針對某一時期、某一目的、某一物件而採取具體措施,隨時間、目的、物件的變化而變化。
行政方法的適應範圍廣、適應性強,各部門的管理都離不開行政方法。
3.行政方法的優點 ①使被管理系統集中統一,透過釋出命令、貫徹實施、檢查督促、調節處理等程式,把人們的意志和行動統一起來、組織起來;②有利於貫徹黨和國家的方針和政策,有利於國家直接控制關係國計民生的決策和措施;③便於管理職能的發揮,如發揮高層領導的決策、計劃作用,充分依靠政權機關的權威性對各個領域進行組織、指揮,透過行政管理,行政層次、行政手段進行控制;④便於處理特殊問題,以應付意外事件,如針對性地釋出行政命令、對特殊的個性問題採取強有力的措施予以處理等辦法。
4.行政方法的缺點 行政方法也存在一定的侷限性,它受到領導者水平的影響,易產生隨意性、主觀性。因權力集中,管理層次較多,資訊傳遞遲緩或失真,以及垂直指揮,橫向溝通困難,又因低層次領導主要聽命於高層領導,易造成下一級領導有職、少權、無責的現象。
1.法律方法的概念 法律方法是運用法律規範及類似法律規範性質的各種行為規則進行管理,即人們常講的“法治”。它不僅包括廣義的法律,還包括由國家的各級機構以及各個管理系統所制定和實施的各種類似法律性質的社會行為規範。
2.法律方法的特點 ①強制性:法律規範同其他社會規範不同,它是由國家強制實施的、人人必須遵守的行為規則,具有普遍的約束力和強制性。②規範性:法律規範規定人們在什麼情況下可以做什麼、應當做什麼或不應當做什麼,同時又透過這種指引,作為評價人們行為的標準。根據這些規範可以估計到自己或他人的行為是合法或是違法,並有什麼後果等。③概括性:法律規範制約的物件不是具體的人,而是概括的人,故具有普遍適用性和相對穩定性。
1.行政方法的概念 行政方法是指依靠行政機構和領導者的權威,透過行政組織系統,採用命令、指示、規定、指令性計劃、制定規章制度等行政手段,對管理物件發生影響和進行控制的管理方法。行政方法以權威和服從為基本原則。
2.行政方法的特點 ①權威性:依靠下級必須服從上級的原則,用領導機關的權威直接影響被管理者的意志、左右被管理者的行動;②強制性:所屬範圍內的管理物件都必須接受其管理;③針對性:針對某一時期、某一目的、某一物件而採取具體措施,隨時間、目的、物件的變化而變化。
行政方法的適應範圍廣、適應性強,各部門的管理都離不開行政方法。
3.行政方法的優點 ①使被管理系統集中統一,透過釋出命令、貫徹實施、檢查督促、調節處理等程式,把人們的意志和行動統一起來、組織起來;②有利於貫徹黨和國家的方針和政策,有利於國家直接控制關係國計民生的決策和措施;③便於管理職能的發揮,如發揮高層領導的決策、計劃作用,充分依靠政權機關的權威性對各個領域進行組織、指揮,透過行政管理,行政層次、行政手段進行控制;④便於處理特殊問題,以應付意外事件,如針對性地釋出行政命令、對特殊的個性問題採取強有力的措施予以處理等辦法。
4.行政方法的缺點 行政方法也存在一定的侷限性,它受到領導者水平的影響,易產生隨意性、主觀性。因權力集中,管理層次較多,資訊傳遞遲緩或失真,以及垂直指揮,橫向溝通困難,又因低層次領導主要聽命於高層領導,易造成下一級領導有職、少權、無責的現象。
1.法律方法的概念 法律方法是運用法律規範及類似法律規範性質的各種行為規則進行管理,即人們常講的“法治”。它不僅包括廣義的法律,還包括由國家的各級機構以及各個管理系統所制定和實施的各種類似法律性質的社會行為規範。
2.法律方法的特點 ①強制性:法律規範同其他社會規範不同,它是由國家強制實施的、人人必須遵守的行為規則,具有普遍的約束力和強制性。②規範性:法律規範規定人們在什麼情況下可以做什麼、應當做什麼或不應當做什麼,同時又透過這種指引,作為評價人們行為的標準。根據這些規範可以估計到自己或他人的行為是合法或是違法,並有什麼後果等。③概括性:法律規範制約的物件不是具體的人,而是概括的人,故具有普遍適用性和相對穩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