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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漆水河文藝

    生命的最後一刻能帶走什麼呢?我覺得啥都莫有帶走,留給親人們是悲傷和思念,下面是我寫得一點感悟,題目叫《面對死亡》。

    第一次面對死亡是關於我的弟弟,那年我六歲,弟弟不到兩歲。弟弟從外婆家高高的土灶上栽了下去。祖母抱著弟弟邁著三寸金蓮似的小腳去鎮醫院。直到天黑盡了,祖母、父親和母親才回來,可不見了弟弟。我哭著喊著要弟弟,祖母一把將我摟在懷中說:“利兒,你弟弟走了,到那兒他想吃什麼就有什麼!”說完後,我看見淚水順著祖母滿是皺紋的臉往下直流。那時候,死亡對於我來說是一種解脫,可以不再忍飢挨餓,去另一個地方想吃什麼就吃什麼。

      第二次面對死亡,是我的表姐。我那時大概十歲吧!表姐在我的印象中是那麼的美麗,那麼的大方,可表姐卻喝農藥死了。有人說是表姐夫和他的家人將我表姐打死的,然後趁人沒有嚥氣之前,硬灌了農藥。不管怎樣,我那美麗無比的表姐死去了,表姐大瞪著雙眼,好像留戀著什麼,她是不捨我那年邁的姑父、姑母?還是她那剛剛半歲的女兒?表姐去了,祖母告訴我:“利兒,人活在世上不容易,你姐到天上去了,那兒沒有人間的煩惱!”望著祖母悲痛欲絕的表情,我相信了,我相信表姐一定去了那個沒有爭吵,沒有煩惱的天上,可表姐在那兒永遠也見不到她可愛的女兒了!死亡是多麼可怕,表姐留給她女兒一生的不幸,就是失去母愛。

      第三次面對死亡,是我的父親,那年我十二歲。放學回到家中,父親就昏迷了。祖母說:“利兒,你爸只剩下一口氣了,去看一會兒你爸!”我呆呆地站在只剩下一口氣的父親身邊,淚水模糊了我的視線。父親在一瞬間咽回了那口氣,父親死了,死了的父親躺在那兒微

      睜著雙眼,他好像要對我說些什麼,可他沒有精力了。祖母哭得昏死了過去,白髮人送黑髮人,哪個斷腸,哪個心碎,是可想而知的。祖母將我叫到面前,用沙啞的聲音說:“利兒,你爸走了,你就是咱家的大男人了,你要去做一些照顧弟妹的事情!”我含淚點了點頭。那時候面對死亡,我知道我們弟妹們遭受更大苦難的日子來臨了。

      第四次面對死亡,是我的祖母,那年我十七歲。剩下一個月要高考時,祖母病逝了,我從十里外的學校趕回家時,我看見祖母已安靜地躺在床上,她好像睡著了,滿是皺紋的臉上凝固了一絲絲笑意。祖母是放心地走了,去了那個她認為有吃有穿的仙境,祖母生前總告訴我,作惡的人要下地獄,行善的人將升入仙境,祖母去了那個無憂無慮的地方,將無限的思念留給了我。那一刻,我明白了生命是多麼脆弱,當生命面對死亡時,它總留給活著的人無限的哀思和惆悵。

      第五次面對死亡,是我的岳父,妻子是岳父收養的,所以我就成了上門女婿,岳父最後日子被癌症折磨得很痛苦,有一天他拿住我的手,在我的手心裡寫了兩個字“謝謝”,不久就昏迷了,我知道岳父是感謝我兩年來對他二十四小時的照顧,他癱瘓在床,是我陪他走完最後一程,人要善良,特別是對和自己有緣的人。

      其實,我們每個人都要面對死亡,只是當我們面對死亡時,可否在悲痛中有一種直麵人生的勇氣,我想,我大概會認真對待死亡這個惡魔的,因為它每奪走我親人的同時,就增加給我一份決心:好好活著,活下來,為了我還活在這個世上的所有親人。

  • 2 # 陸君

    帶走世間和親人給予的無盡依戀,思念,關愛,擁抱,親吻,不捨,哀思,呼喚和淚水。說是帶走的,其實,也就是傳承的。

  • 3 # 星光下的獨舞668

    看見這個問題時,我的眼眶又盈滿了淚,心又開始痛起來了。

    2016年7月3日,是一個苦難的日子,我的幸福生活就到這天結束了。那天下午,老公突然右腹疼痛,以為是闌尾炎,結果是肝癌晚期,醫生說我可憐可敬的老公最多隻能活3個月。聽到這訊息時,天都變了顏色,星光也暗了,我的天塌了,從此煩惱憂傷就跟隨著我。

    我和兒子帶著他到處醫治,最終他熬了10月,帶著對人間的無限眷戀,還是離我們而去。在安葬他的頭天下午,颳起了大風,下了大雨。他眷戀人世、親人不忍離去,風的呼號就像他的怒吼,老天對他不公阿,年紀輕輕就走了。茫茫大雨,是我無助悲傷的眼淚。那個遷就我的人,那個能讓我撒嬌的人,離我遠去了,人世間再也找不到他的蹤影了。

    從此,每個黎明醒來,心就無比疼痛,我是一個沒有了老公的人,後半輩子什麼都要自己面對,我的快樂憂愁再也沒有人與我分享了,餘生不知怎麼過。我不再敬畏生命,寂寞、痛苦、思念比死亡更可怕。我倆走過的每一條街,每一條河,每一座城都留下了深深印記,………回憶常常使我淚流滿面,痛不欲生。在清明時節,為他寫下了祭奠詩,“夫在九泉泥蝕骨,我苟人間相恩苦。何時再作比翼鳥,直上雲霄任逍遙。”真想隨他而去,但想到作為母親,兒子沒有了父親,還要讓他沒有母親嗎?父親不在了,當母親的應承擔起母親和父親的責任,儘自己最大能力,讓兒子幸福。以後與老公相見的時候,才向他有交代,才對得起他的在天之靈。

    某天,見過這樣一段話“胡楊一千年不死,死了一千年不倒,倒了一千年不朽。”不禁為胡楊悲壯的生命旅程震撼,也為胡楊頑強的生命力和高貴的氣質點贊。人生就短短几十年,沒有千年那麼遙遠,做生活中的胡楊,過好短暫的幾十年。也曾讀過餘秋雨寫的“生命是一樹花開,或安靜,或熱烈,或寂寞或璀璨。"人生總有許無奈,是人無法掌控的,就像有時星不是月的故事,月不是夜的故事一樣。

    每個人都要好好珍惜生命,生命的最後一刻,帶走的將是親人的幸福與快樂,留下的是無盡的思念和悲傷,留下的是無休止的責任與擔當,留下的是獨自與生命頑強的抗爭。

  • 4 # 少師俊

    一花一世界,一葉一菩提!~對自我來說,死亡的同時帶走了所有,帶走了世界!~對他人來說,什麼都沒有帶走,哪怕最廉價的空氣!

    ☞生命如此寶貴,但又如此脆弱。人有旦夕禍福,月有陰晴圓缺。生命又是如此無常!芸芸眾生,有千萬個人,就有千萬個人生。有億萬種人,就有億萬種思想。

    ☞生命的意義?我們很難去界定!這個星球神秘而又熟悉,卻是因為有了生命,它才有了意義!——正所謂:山不在高,有仙則名!水不在深,有龍則靈!

    ☞從達爾文的進化論,到自然界的生存法則!從盤古開天劈地,到五千文明歷史!從原始社會,到今天科技文明!人類不變的主題,貫徹始終!——生存,發展,進化!

    ☞從宇宙一個元素,到星球一粒塵埃。從海洋一個單細胞,到今天地球上無處不在的生物。生命的進化和探索,從未停止!

    ☞生命的意義在於未來,生存的意義在於繁衍!

    ☞我死了,有子孫,——愚公移山,這是祖宗為子孫開闢光明未來!匹夫死了,國家還在,——藺相如完璧歸趙,廉頗八十能飯,都是為了國家!——聶耳譜寫《義勇軍進行曲》喚醒了民族,一個覺醒了的中華民族,今天還在!!!

    ☞祖先——給我們留下了五千年璀璨的文明。我們——也將會把更加精彩文明,留給子孫後代,留給民族的未來!!!個人也是民族的一滴水,傳承文明,奉獻子孫,寄望未來——我們將——死而永生!!!

  • 5 # 覓心悅心

    生命最後一刻,能帶走生前所擁有的一切東西。

    死後,是否擁有靈魂,能否擁有記憶,情感等等,不是此問題探討的。

    生命最後一刻,也就是死亡來臨之時,能帶走什麼呢?

    你擁有的財富、地位、名利等等,轉眼成空,一旦死亡,一切就煙消雲散。

    活著的所有感官,也隨著肉體的消亡而消失。

    所有感官帶來的娛樂享受也不再有感覺。

    我們無法聽到美妙的音樂,品嚐到美食的味道,嗅到鮮花的香味,觸控到愛人的擁抱。

    曾經一切美妙的感覺都消失不見,肉體會變成一句腐朽的屍體。

    這些聽起來都感覺很可怕,可是這就是現實。

    可是生命帶不走什麼?

    帶不走家人對你的愛,即便你離去,家人對你的愛永遠在心中。

    帶不走人生的體驗,你這一生獨一無二,只屬於你自己的經歷。

    帶不走你曾為這個世界做出的一切,當然,每個人的能力千差萬別,有些人能改變過世界,影響過世界,而你也能幫助過他人,即便是微不足道,世界也因你而不同。

    希望,這個問題,能夠讓我們去反思人生,反思死亡。

    那些死亡不走的東西,卻往往是我們活著的時候不肯放手的東西。

    那些死亡帶不走的東西,恰恰是我們應該去珍惜的東西。

    願我們每個人都能擁有不一樣的人生,願生命終結時,感覺自己活過,而不是在追悔中離開。

  • 6 # 高山仰止1808

    這個問題很沉重。筆者不知該怎樣作答是好,現在,只能認真的告訴你,人死後,他的權力、地位和財富,什麼也帶不走。

    人生一齣戲。人生最公平的,就是人的生與死,即是:赤裸裸的攥著拳頭而來,最後,又赤裸裸的撒手而去。並且,人在生與死之間的生命過程中所創造的權力、地位和財富等一樣都帶不走。例如:我們看到許多古墓考古或被盜的殉葬品甚至屍體,在地裡埋了幾千年後又弄出來,那是你的嗎?

    實際上,佛門對人的生死都有明確的闡述。生命是有靈魂的,人的肉體是四大元素結合而成的(地、水、火、風),它只不過是靈魂賴以生存的皮囊和住所。人的一期生命結束,肉身的四大就隨之分散消融,唯有靈魂是不生不滅,不增不減的,它最後將隨著人本身累劫的習氣雜染而往生自己該去的頻道……這就是佛門常說的“萬般帶不走,只有業隨身”。(此文中,如有不妥之處,敬請批評指正,合十)

  • 7 # 只想做成人

    除了能帶走你是一個什麼樣的人,其他是什麼都不能帶走的。

    所以,我們說人生的真正目的就是做人。人要能做人,那就是你能做到多少,就能讓你帶走多少。人不是做人,而是盡是做別的東西去了,人做的所有一切,你都是帶不走一丁點兒的。因為那一切都不是你的。只有做人,那才是真正的都是你自己的,是別人搶不去一點的,是神也要不去一點的,那是你真正的是在做自己,那是你真正的自己。別人能要得去你嗎?

    為什麼要做人?為什麼要做自己?為什麼不需要別的一切?因為人只有你自己,只有你自己才能決定自己。人為什麼要活著呢?活著就是要做自己。不做自己,活著沒有任何意義。活著,就是為了活著,為了活著的家,就是回家。回家,就是為了活著,就是要做成人。做不成人,人會很難活著,人會永遠回不了家。活著要為了別的一切,都是要為了做人,都是能證明你是什麼人。所以,人在這世界上做的一切,都是有意義,都是能證明人的,都是能決定人的。人離開這世上時,是帶不走任何什麼的,但是能帶走人自己,人也只要帶走人自己就足夠了。

    人在這世上。知道了要怎麼樣做人嗎?人自己還會痴迷自己不該痴迷的嗎?

  • 8 # 醉餘堂主人

    其實什麼也不能帶走。

    所有能被人“帶走”的東西,都在人的生前。人走如燈滅,你說能帶走什麼?

    所以,我們在考慮死亡的時候,倒不應該考慮“帶走”。我們要考慮的是,留下什麼?

    該盡的責任盡到,這是人一生的職責。如果沒做到,你可能會“帶走”遺憾。可是你想一想,其實遺憾也“帶”不走的,當形神俱滅時,遺憾就永遠是遺憾了。這個遺憾,就留給活著的人了。哪裡“帶走”了?

    該享受的人生儘量享受到,人生在世,原本是為了快樂的。一生勞作,目的也是為了這個,如果辛勞一生,到最後還是記掛著要掙這幾個辛苦錢,而不捨得放下,那就太遺憾了。錢帶不走,但快樂、精彩的時光瞬間,卻可以透過無論照片的形式,還是親朋好友的記憶形式,都可以留下來。在人活著的時候,這些快樂時光都構成了相對高一點質量的人生。這些都是可以留下來的。

    當然,如果你有較高的能力,能為子女、為後世留下了更多或物質或精神的遺產,那麼你的人生價值會更加凸顯。後人能夠更多地記得你曾經的存在。但是,記住,這些遺產是給後人的,你依然帶不走。

    如果一定要說“帶走”兩字,那麼,一個人的離去可以把親人的悲傷漸漸帶走。因為隨著時間的流逝,一個人在世人心中的印象將會逐漸減弱,它可能存在一代人心裡,到第二代或第三代,將遞減到徹底消失。

    所以,把悲傷帶走,把快樂留下。每個人,都應如此。

    當生命的最後一刻來臨,一個人如果能夠平靜安詳地離開,心願滿足地離開,這些是他留在世界上最後的幸福感受。這種幸福,能人走得安定,留給家人的是一種安慰。這是一個人留在世界上的最後感受。過一會,人就會一無所有地走,正如他當初一無所有地來。

    帶走做不到,人們只能留下。

    留下的意思,其實就是活好當下。

  • 9 # 艾予

    人固有一死,在彌留之際,他能帶走什麼呢?

    他能帶走自己的記憶。自己的一生起起伏伏,有歡笑,也有淚水,記憶是人最珍貴也最美好的財富,在人生的艱難時刻正是那深埋在心底的記憶化作一股向上的力量把自己推出低谷。記憶也是人的能夠反思自我,回味自我的美味養料,就如牛羊吃飽後,臥在地上緩緩進行的反芻。

    他能帶走自己對未來的憧憬。已走到人生的最後時刻,這一刻也一定感慨萬千,還需要憧憬未來嗎?可能不需要了,但又會情不自禁地去思索,如果再給我多少年光景,我會如何,我的後代會如何,這個社會又會變成什麼樣子。對未知事物的探索是人的天性,這個時刻不得不帶走了。

    他能帶走自己的身體。不,他可能會捐獻自己的器官給急需的人,自己的身體器官在他人身上繼續發光發熱,他想到,就感到欣慰和滿足,這種感覺也會在這一刻隨他而去。

    他是個好人,他帶走了自己的思考,留給後人對他的追憶......

  • 10 # 一葉草73

    我覺得生命最後一刻能帶走的只有對親人的眷念和不捨。

    5年前的一個週末,當我在家接到小叔的電話;說大哥去了的時候。我頭腦一下子就蒙了——早上還好好的,吃了我煮的餃子去上班,怎麼說去了就去了呢?

    我打車去廠裡,看到老公被倒下的木頭砸的人都變了形。沒氣了。但我還是堅持送醫院,希望醫生能起死回生。可醫生看了看就說;沒必要搶救了。

    我沒有哭,只是抱著老公不撒手。

    不知道過了多久,天開始黑起來。老公單位的空地上搭好了臨時靈堂。

    當別人把我從老公的屍體旁拉開的時候,我握著的老公的手還是暖軟的。他的屍體還有我喜歡嗅的他活著時的體味。他怎麼捨得離開我?

    守靈的最後那個晚上,我哭了,哭的昏天黑地,直到喉嚨沙啞暈了過去。醒來的時候,女兒跟我說;她守在爸爸旁邊打了個盹,似夢非夢的聽見爸爸說,照顧好媽媽!

    我問;看見爸爸什麼樣?

    女兒說;太黑,看不清,但聲音很清楚,是爸爸的。

    我相信;老公不放心我啊?

    老公入土後,我就抱著老公的遺像,時不時的親吻一下,發現老公的體味還在。可二三天後,老公的體味就消失了。我嗅到的只是淡淡的泡沫的氣味(遺像是泡沫做的)。

    老公把對我和女兒的眷念與不捨帶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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