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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容玉榮

    物業就是吸血鬼,只收錢,不辦事,態度惡劣,我家小區也這樣,電動車樓道上隨處放,垃圾桶滿後堆一地,一週才找人拉一次,電線亂拉,向物業多次反映,每次都說小事好辦,可幾個月過去了,還是原樣,小區入住十年了,物業費,車位費,電梯廣告費,業主活動室外租費從不公佈,一個字黑。

  • 2 # 老鳥侃樓市

    物業為了收取物業費,採取鎖單元門的辦法,絕對是違法的,這樣的行為應該得到懲罰,而不是簡單的報警就完事。

    當前,物業和業主關係本來就很緊張。作為服務方的物業公司要有清醒的定位和自身認識。

    一,物業是什麼?

    1.物業公司首先是服務,和其他服務行業就沒有太大區別。唯一的區別在於很少採用一對一的定向服務,但是並不能說就可以降低服務標準。

    2.自身角色是什麼?物業是透過業主委員會或者業主大會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搞清楚,你是業主僱傭的服務,是在合同約定的範圍為業主提供公共服務,是業主的僱員,不是管理者。管理者是全體業主委託的業主委員會所代表的全體產權人。

    二,如何收取物業費?

    1.物業費的制定必須合法才能收取。物業費的制定,必須符合物業企業資質等級,符合小區設施裝置,符合業主要求,符合當地物價部門備案要求,符合僱傭雙方合同條款,符合公示條件。

    2.物業費一旦透過稽核和公示,不得隨意改變或者透過其他手段變相收費。業主拒絕繳納未經過合同約定和相關部門稽核的費用是法律法規支援的行為。

    3.業主有義務按時繳納物業費的責任,雙方有誤解的應透過溝通或者第三方調解解決,協商不成的透過訴訟解決。因此,物業透過鎖門,攔停車輛,堵門,斷水斷電等手法均是不合適的,也是違法的。

    建議業主遇到這樣的蠻橫物業公司,應該及時收集證據,提議召開業主大會並上報相關主管部門提出解聘意見。報警只能解決一時,不能完全解決這樣的無賴行為,最好的辦法就是解聘再招聘或者委託社群代管。

  • 3 # 5858551050458

    現在好多小區的業委會都由退休老人組成的,廣大業主們都不知道,他們是不是物權法規定意義上的業主,不是業主很難做到為業主著想,和物業公司狼狽為奸,多了去了。

  • 4 # 橫行八道

    很多物業公司都是個企老闆層層轉包,價格是逐年上漲,什麼停車費廣告宣傳費等等,為啥公佈出來?公司老闆要賺錢,為什麼要讓你知道?業主委員會只是物業公司忽悠業主的工具,遮羞布而己

  • 5 # AI導航

    很多服務機構有個錯誤的認知,就是明明是服務機構但把自己當成管理機構,然後管著管著就覺著管著的東西成了自己的了,然後就有點為所欲為的念頭和舉動了!

    即使物業費業主一百年不交,物業也無權鎖門,不交費物業應該透過法律起訴解決,但不能把業主的財產當做人質綁架要挾!

  • 6 # 使用者171289605239

    首先確定,物業屬於第三產業,也就是服務產業,把自己當成管理者不知道憑什麼,難道房子是你家的,地是你家的,呵呵。

  • 7 # 陌上陽春

    物業服務的範圍包括秩序安全(即保安)、環境(即保潔)、工程維修維護和管家服務,物業收費是需要看所收費用是否合理,如果是合理的話則業主該繳納的還是要繳納,如不合理則可不交,如果物業蠻橫處理可以請業主委員會或社群辦出面協調,至於漲價則需要有合理的需求,並經業主委員會同意才行,否則是不能隨意漲價的;至於物業不作為的,可以由業主委員會牽頭對物業公司發出整改通知單,要求其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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