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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三農清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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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甜酒喝出蜜味
有錢嗎?有錢什麼好說,沒錢就不是很好辦了.財富自己的,要怎麼處理自己作主,如果要子女養老,那得問子女樂意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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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不外如世666花開有聲
能不能找,取決於自己的實力,實力允許的話,可以再找一個,可以直接和兒女說,因為於情來說,兒女估計也成年了吧?應該會理解的。於法來說,這是自身合法權益。
這裡為什麼強調自身實力呢?原因很簡單:
一,如果自己結婚晚,那麼孩子可能還沒成年,孩子所需的花費很多,自己若是再娶可能花費不少,而且如果對方也帶個孩子,那需求更大,一定的有實力。
二,若孩子成年了,但是沒結婚,那可得多方考慮,總不能和孩子比著找人結婚吧?若真是那樣,多少對子女的婚姻有點影響,你想啊,誰家父母願意和你家成親家?(老爹和孩子搶著結婚,這說出去也不太好聽吧)。
還有一種就是,如果孩子母親生前,你對她不好,孩子自己也大了,那麼不管你何種方式,何種理由,你孩子都不能理解你的,甚至會恨你的。這個很關鍵,自己要做到問心無愧的,這樣至少孩子不會怪你,哪怕當時不理解,隨著時間的推移,孩子能慢慢理解的,將來有緩和的跡象。但是對孩子母親不好,或是老婆離開人世就馬上找,那就意味著你寒了孩子的心,以後連緩和的跡象都不會有。
站在人道主義上來說,你再找無可厚非。但是一定要根據自身的實力,還有自己的家庭狀況,因為你不僅是一個男人,更是孩子的父親!是這個家庭的支柱,所以方方面面,你都要考慮成熟。
各方面條件成熟,那麼你找一個,也算是延續了孩子的母愛,你也有個老伴,畢竟人們常說,“老來伴”是有一定道理的。夫妻不光是年輕時的愛情,更是中年時的責任,老年時的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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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非知名作家心河黎
五十歲之前是可以找的,但是五十歲後就不要找了。
我給大家講講我自己家裡的一個案例:我叔叔,中年喪妻,五十多歲的時候找了現在的嬸嬸。剛開始的時候,沒領結婚證,兩個人就生活在一起了,這個嬸嬸還比較隨和也比較隨我叔叔的意思。但是一旦拿了證,立馬就變了調。還好我叔叔唯一的女兒出了嫁,基本上沒什麼矛盾。兩個人生活久了,難免有些摩擦,我叔叔比現在這個嬸嬸大八九歲,所以結婚後對這個嬸嬸百依百順。
為了撐起這個家,叔叔基本上起早貪黑,後又把房子裝修了一下,去了一趟女兒那裡待了半年。回來後菸酒都戒了,可曾沒有想到,不到一年就檢查出來得了癌症和白血病。去年夏天的時候過世,剛好65週歲。
原來我叔叔的身體非常好,基本上沒什麼病痛,頂多也就是個感冒什麼的,但是自從結了婚後,身體每況日下。
我個人分析:
一是房子裝修用了不環保的材料;
二是房事過多,人的抵抗力下降;
三是改變了原來的生活習慣,導致生物鐘調整。
不知道題主現在的年齡情況,也不知道生活條件,更不知道你的身體和經濟實力。你也沒有介紹你的現有家庭狀況,總之一條:要找,可以,但要找個會過日子的,賢惠的,知書達理的;不要結婚,一起過日子,養她都沒問題。
作為過來人,湊合過日子挺好,不一定要用什麼形式,更別講什麼愛情,那都是扯蛋!
每個人都有情感需要,特別是年紀大了要有個伴,一方面是生理需求,另外一方面也是最主要的要有個心理寄託。
但是如果一個老年人有自己的愛好和興趣,一個人也是挺好的,怕就怕一個人啥也不會,也沒興趣愛好,與其找個冤家,還不如一個人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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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小綠花說娛樂
兒女已經成人,他們有自己的生活,同時你也有權利追求自己的幸福,只是這之間可能會有一點矛盾,兒女介意的不是你再找一個,而是怕你忘記了你和他們母親曾經的愛,所以在這個時候更要去愛護兒女,坦誠的聊一次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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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兒女都成家了,那你就找一個過自己的!特別是兒子,別兒子老大不小還沒成家,你先花錢給自己找一個,估計他能給你斷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