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感情國際專線

    開發商和物業管理,當然要阻止你們成立業委會了。

    因為本來一個一個收拾你們業主,各個擊破,挺好管理的。

    你們個個業主竟然握成一個拳頭,成立業委會?和我們平起平坐???

    竟然要搞價還價,這是挑戰我們物業管理的利益啊。

    自然是能阻止就阻止!

    假如真的阻止不了,你們成立了!好好好,我就收買業主裡面的頭頭。

    本來一言堂,偏偏來一個覺醒者。

    不阻止你們阻止誰呢?

  • 2 # 衝浪151978880

    前期物業就是開發的延伸,前期物業最好能拖過房屋五年保修期,這是開發商的最終目的,所以才千方百計阻止業主委員會的成立。

  • 3 # 新聞還得看評論

    只有組織才有力量,每個小區都會存在問題,這些問題如果不是單個業主的問題,作為單個業主無法跟物業或者開發商交涉,即使聯合再多業主交涉也不被法律和政府承認,成立業委會後,業委會作為小區自治的組織天熱的代表全體業主,只要業委會出面交涉就具有法律效力,交涉不成,可以分分鐘更換物業公司。還有比如廣告公司等要進入小區,必須得到業委會允許,費用也交給業委會,而沒有業委會的情況下只要物業同意就行,費用也交給物業,雖然法律規定這錢屬於業主所有,但單個業主沒法主張權利。所以業委會成立必然會動物業公司和開發商的蛋糕。

  • 4 # 音樂人高階

    ❤❤我覺得重點是權利迴歸業主才對,因為物業費是業主拿的。物管辦根本沒有能力管理每天發生在各個小區的超多事情。合同具體內容應該由業主們給業委會獻計,並有業委會和物業簽訂有具體標準懲罰的合同。不交費的業主可以可以接受物業起訴。畢竟是法制國家啊!

    ❤停車費沒有必要收,說收就是物業和相關利益集團的變相收費的藉口,其實完全可以讓保安引導大家停車,誰先進誰先停,停滿就不能進入了。小區公共區域是大家的,不是物業的,更不是誰有錢就可以肆意橫行的地方。我們不是資本主義國家國家好不好!其實物業能做的事業委會也可以,沒有必要讓物業從中截胡,反而讓業主負擔更重了!

    法律在物業和業主方面確實有很多漏洞。物業的利益集團的黃金屋。應該取締,並改用新的模式。因為僱傭關係出了問題,業主花錢僱傭,確不能直接管理物業,也不能對物業進行時刻評估,更不能自己挑選物業。僱傭合同都不是業主們擬定的,而是開發商代替業主僱傭的,水之深可想而知。應該業主入駐20%,開發商僱傭的物業就應該自動作廢,業主們可以自己在全國上萬家物業公司表裡或全省,和物業標準裡挑選一家,這才是公平競爭的合理體質,也促進物業健康發展。物業進入必須繳納一定的抵押金,這樣業主們有權對物業工作內容制定,和罰款處理。比如門壞當天必須記錄三天內必須修好,影響外觀形象必須換新門。要不罰款物業5000元,在比如:物業不能突然離開,要不罰款20萬。等等以保證業主是僱傭者的權利。重要來了:業委會必須每年一次大選,要不業委會自動失效。一但業委會失效,物業必須5天內離開小區。這樣物業都著急業主趕緊建立業委會。積極改革才好。

  • 5 # 樂途於旅

    物業為什麼要阻止小區成立業委會,其實就是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的事了,動了他的乳酪啊!

    當物業公司阻撓小區成立業委會的時候,我們要怎樣的應對呢。

    首先,我們一定要依法依規按程式做好每一項工作。

    第二,爭取政府的支援。

    第三,一定要有一班熱心的業主緊緊的團結在一起開展工作。核心人物甚少要有二十個左右,然後再影響一班有熱心少參與的業主。透過發宣傳單,建立業主群,等方式,擴大宣傳,影響那些不明真相,認為事不關己的業主。

    眾志成城,只有合心才能成大事。

  • 6 # 手機使用者4638939736

    業委會維護業主合法權益必對開發商與物業的非法掠奪攫取行為產生有力制約!就像銀行最忌諱互金與之一搏,損其壟斷掠奪儲戶合理市場利潤一樣。

  • 7 # 說天評地鹽城哥

    1.開發商的樓盤在沒有開建式,一般都會有很多上級關係打招呼“我家某某親戚做物業,小區有需要找物業記得想起他”。當然開發商也就是聽聽罷了,真的審批完了也就無所謂了。一般情況下,除非很大的領導招呼下來,必須要聽。否則,開發商都是由自己親戚來做物業的。

    2.物業公司的入行門檻不高。所以很多開發商本著“肥水不流外人田”的心理,讓自家親戚成立物業公司,然後小區物業工作就由自己親戚來做。或者某些有關係的人合股來做小區物業。畢竟小區物業開始幾年是穩賺不賠的。

    3.開發商和物業簽訂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基本都是以最長期限簽訂的。雖然有些時候合同期限根本不合法,可是沒有人會去追究。而開發商和物業之間本就是裙帶關係。開發商的質量問題,一般都是讓物業動用維修資金來修理的。因為沒有業委會的小區,物業只要找5個不同樓號的業主簽名就可以盜用維修資金。當然,動用的維修資金很多是有物業公司的一份好處。

    4.物業公司在沒有業委會時,收買5個人很容易實現。然而成立業委會以後,所有的一切都必須公示。物業想動用維修資金是不可能了,所有的費用都必須經過業主同意才可以動用。每年幾十萬上百萬的維修資金可是物業的純利潤啊,根本不需要一分錢的成本。

    5.物業公司在小區沒有成立業委會時,可以強行收取公共停車費,開拓廣告財源,出租公共面積用於牟利。然而,這一切的收益本應是小區業主同意後才能收取,並且是應用於小區建設的。這一塊每年的費用都是上百萬來計算。

    6.小區業主的自私性也決定了一切!當物業做的不好的時候,很多人都說物業不行。然而當有人開始成立業委會的時候,很多人僅僅被物業許以一點點蠅頭小利即被收買。很多人都說“語言的巨人,行動的矮子”!說的時候頭頭是道,做的時候鬼影子都沒了。所以,開發商、物業想讓小區成立不來業委會是件極其簡單的事情。

    業主沒有一定的維權意識,沒有一定的公益心,這個小區是沒有希望的。唯有任由物業公司的威逼利誘,乖乖掏錢的份了!不讓你進門沒事,交錢就行。衛生不好沒事,交錢就行。綠化雜草叢生沒事,交錢就行。結果,錢交了,一切如常。嗚呼哀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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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8 # 金槍魚OO7

    阻止成立業委會,就可以長期“霸佔”小區物業管理並長期收費為目的!有了業委會就會被監督甚至被重新“招標新物業公司”入駐小區!

  • 9 # 玉桃93512396

    我告訴你為什麼?因為物業和開發商是骨肉相連的一對雙胞胎,開發商大賺一把,把房賣給業主,同時成立一個物業,再與物價局聯合,定一個超高物業費,業主不籤物業合同,就別想領鑰匙,別想收房,就是赤裸裸的綁架,而且物業合同還是不可撤銷的合同,強制服務,服務態度極差,服務意識極差,房子蓋完賣完,留下個親兄弟,物業繼續盤剝收錢。

  • 10 # 榮143597914

    因為他們有很大的既得利益,所以開發商和物管經常使用黑社會手段和請一些社會上的流泯,爛仔充當他們的打手使用各種手段考取豪奪,出事了就說是這些臨時工做成的,無事錢財袋袋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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