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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使用者54874077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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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阿毛100249529
這獄警是要負法律責任的.因為小偷偷東西獄警不應該去追.由於是你獄警追了小偷才是小偷死了。所以按現在的法律獄警現要報警.在打電話問法官你是追還是不追.還有小偷偷的是法官的東西你追是沒有什麼問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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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靜玉咖啡
這還用說嗎?不管是什麼警,都有衛護社會治安與穩定的責任;更不要說他是明碼小偷。就是普通老百姓也有抓小偷的義務。正所謂老鼠過街,人人喊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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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莽原
獄警太有責任了,嚇死小偷寶寶了,所以小偷掉河裡淹死了,有因果關係滴!另,會有磚家說:獄警的職責是看管犯人,抓小偷是不務正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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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就是為了玩了
警犬可沒有防禦不當,就好比你掉進了老虎領域,老虎吃了你,老虎絕對不會判刑。你知道是為什麼嗎?因為你就是槍斃了這隻老虎,今後再發生這種事,別的老虎照樣吃你,這就是人和動物的區別。
另外說一聲,請提問的人學一下法律的最基本知識,比如說,為什麼社會上需要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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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陽光149148451
死有餘辜,警察追小偷是人民賦予的責任,他只對人民負責,不對犯罪分子負責。磚家們制定法律少用催斷理論,多考慮現實吧。不要再讓見義應為成為稀有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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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一指點
跳河尋死是小偷自己決定的,他(小偷)選擇走其他路徑或束手就擒不就活了嗎,如果小偷活了,法老爺是否要將法錘去敲自己的腦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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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張裕峰律師
獄警在下班途中,他的身份只是一個普通人,不在履行國家權力義務,即便是這樣,也不會負有刑事責任的。在中國刑法上想要構成犯罪,首先要有違法行為,在追趕小偷的過程中,小偷跳入水中,被淹死小偷的死亡在刑法上與獄警的追趕,沒有任何的因果關係。也就是說在刑法上小偷的死不是獄警的追趕造成的。獄警無罪。至於說民事上要不要賠償那需要看獄警能否構成正當防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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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家家米2
小偷被追也不應跳河自盡,應該坐在原地等被抓才對。小偷借被人追而自盡,其真正目的是盡最大程度讓追者多賠償。可惡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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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茂名supereasy
1、問題中獄警的身份以及下班途中的時間點其實不是關鍵因素;
2、但是否應被追究刑事責任這個問題不能一概而論,需區分情況分析:
(1)此獄警當時是否能預見追趕小偷會致其跳河身亡這個後果的過失心態?如果結合當時的具體環境、形勢等因素,有證據證實獄警已預見或應當預見而未預見到其追趕行為會導致小偷跳河身亡,則可認定其主觀上存在過失,可能會被追究過失致人死亡的刑事責任;
(2)如果認定獄警採取了正當防衛,那麼此防衛是否超出了必要限度?“防衛過當”也應該追究法律責任。追小偷導致其死亡,如果死亡結果與失主的行為有緊密的因果關係,追趕者就可能受到法律追究;
3、中國刑法設定了“緊急避險”“正當防衛”等制度,只要是合理限度內的私力救濟行為,對其所導致的損害結果都免於追究刑責。 如果排除了上述幾種可能被追究刑事責任的情形,一般的見義勇為不應擔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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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hy1300305
此事件個人認為可定性為公民見義勇為,不應承擔刑責。既然屬見義勇為,社會就應弘揚,如有民事賠償,能否啟動國家賠償予以解決,有國家的支援,社會才能樹立正氣,壞人才會膽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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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為己而奮鬥1
天下人都知道,抓壞人,救人,扶人,都是歷古以來傳下來的文明風俗,不知道現在的好人和壞人,怎麼區別,不要做行屍走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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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社會要有正義感。嚴厲打擊歪風邪氣,民風才能好轉,法律不是和事佬,照顧這個照顧那個。不然歪風邪氣就回越來越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