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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海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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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烽火冰河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 幼吾幼,以及人之幼。這個就是我們中華民族傳統美德的根基。
對於八歲的兒童來說,大家可以回想一下哦,反正我八歲上小學三年級了,在八十年代那個純樸的時代都沒有人給我讓座,何況現在了。所以說我一般不會給上了小學的兒童讓座。幼兒園的小朋友,那肯定要讓小寶寶坐下的。
我們都是花錢買票的,就有在公交車上坐下的權利。根據《城市公共汽電車客運管理辦 法》第十五條規定,城市公共汽電車經營者應該在客運車輛內設定老、弱、病、殘、孕專用座位。
老弱病殘孕專座的設立是公眾共同認可的犧牲自身權益讓出來的權利。受到大眾的認可,在正常情況下,身體健康且沒有任何不適的青年人則應該要讓出老弱病殘孕專座。我在公交車上即使這些特殊座位空著,我也不會去坐。
也就是說在道德上,除了這些專門留置的座位,每個人的權利都是均等的,不存在誰必須給誰讓座的義務。
讓座只是美德,不是義務,法律沒有強行規定必須讓座,不讓座並非違法犯罪,不能道德綁架。
但是現實中總有那麼一些人。不嚴於律己卻專門嚴於律人,手捧道德的尚方寶劍去暴力侵害別人的權益。這就是所謂的流氓道德。一旦為了讓別人為你發揚道德而採取暴力手段的,其實就是對這個傳統美德的最大的破壞。因為你滿足的是自己的私慾,一塊道德的遮羞布成了必然。
一個社會首先要有法律後有道德,為了道德去觸犯法律那就是本末倒置了。
還是那句話,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覺著老人到了我父母一樣的歲數,小孩和我的寶寶一樣弱小,那就站起來讓座,不到這個標準那完全可以不讓,完全可以靈活掌握。
PS:笑話一則:
李大媽坐公交,上車馬上有人讓座。 她坐下,又站起,把座位讓給了一個小朋友。 馬上又有人讓座,大媽毫不猶豫,讓一個老大爺坐了。 大家投來激賞的目光,紛紛讓座。 大媽說上班族不容易,把一男一女兩個疲憊的年輕人按到座位上,最後才安心坐定。 這樣,李大媽一家五口都找到了座位。這就是社會工程學的樣板,李大媽做錯什麼了嗎,完全沒有,這就是一個你情我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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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理,給八歲的小朋友讓座。現在的孩子就是父母太嬌生慣養了,一點苦啊都不讓吃,不能吃!長大了還得了啊!你說給抱小孩的讓座還可以理解,都八歲了,就不需要讓座了吧!建議:專門開通老年人專用公交,他們本來就腿腳不利索,給年輕人坐同一輛車,會帶來一些衝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