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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社會保障百科

    兩個是不一樣的險種,功能肯定是不同的,就很難相互替代,卻能相互補充。

    重疾險(俗稱大病險),屬於給付型,簡單說就是保額買了多少確診就給了,不管你治療花多少。

    醫療險(俗稱住院險),屬於補償型,不管買了多少保額,給的最多不會超過花費的錢。

    重疾和醫療的特點和區別

    比較專業的對比,從上面這個圖就可以看出來了,相對功能也比較好理解。

    一、重疾險的特點:符合合同條款的疾病定義就可以賠付約定的保額,無需發票。

    舉個栗子

    如果老張不幸患了癌症,同時在三家公司都買了重疾,各100萬。那確診之後就可以直接獲得300萬的賠償,可以疊加賠付,不用換什麼花費。這300萬隨便怎麼花,老張說了算誰也管不著,哪怕不用來看病也行。

    重疾險的賠付原則:

    符合合同理賠條款

    買多少就賠多少,無論多少保額,都可以疊加賠付

    賠付金額處理方式,與它人無關

    二、醫療險的特點:憑發票進行報銷,具體的報銷範圍/報銷比例/報銷額度/規定的醫療機構等根據產品的保障責任進行報銷。

    舉個栗子:

    老王不幸患癌了,住院治療,各種費用花費了40萬。在三家保險公司各買了100萬醫療險(假設責任都一樣),那不好意思,只有一家能賠付。

    按照要求提供了住院發票/住院記錄/出院小結等資料,保險公司再根據老王提供的資料,對應合同條款,檢視具體的報銷範圍/報銷比例/報銷額度,最終社保帶醫療險報銷30萬元

    醫療險的報銷原則:

    看醫院標準是否符合規定

    看花費的用途是否合理,是否符合報銷範圍

    賠付只能在就醫花費的範圍內,不管買多少

    所以綜合來看,重疾險是賠付,醫療險是補償!

    總結:

    重疾險和醫療險,誰都代替不了誰,假使我同時買了100萬的重疾險,又買了100萬的醫療險。那麼既可以獲得30萬的費用報銷,也能得到一次性給付的100萬元重疾賠付。

    因為就醫看病我們要解決的問題不僅僅是醫療費用,還要考慮生病治癒之後的康復費用,以及不能上班所產生的收入損失等風險,這些單靠報銷是解決不了的。而且入院治療也需要一大筆的費用,如果這時候沒有提前給付的產品,就需要我們動用大量的資金甚至是要變賣資產。

    如果同時有了醫療險和重疾,就可以在生病的時候拿重疾賠付的金額去治療,最後結算之後拿著醫療險報銷的費用來修養,緩解收入損失。這樣才是比較合理的風險對抗規劃。

    一個衝鋒在前線,一個支援在後方。協同作戰,相互補充,誰都替代不了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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