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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向錢看的二大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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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在下潘不胖
至於“離婚了還跟沒離婚一樣住在一起生活”這個我們也要具體分析,如下:
1、雖然離婚了但是兩個人依舊與以前差不多的方式溝通、生活,甚至保持性生活,這種是小孩過家家,並不重視婚姻的儀式感,最起碼是主張離婚的那一方是糊塗蛋,兩個人的自我意識、情感觀點都模糊。
2、為了保持生活的儀式化,為了面子,雖然離婚了,但是害怕別人知道,所以離婚不離家。
3、經濟決定,雙方因不能承受更多的居住成本,於是在協商下共同居住。
4、為了孩子。
以上是我能想到的原因。
針對以上的情況,第一種的就別鬧騰了,2、3、4是“無奈”的選擇,不舒服時或者一方有了新的情感生活時自然改變。
以上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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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Lan泥巴公社
這種在現實中還是很多見的,我身邊就有不少,如果你問為什麼?既然還能住在一起那還離婚?
很多人離婚並不是因為忘了原本兩人之間的愛,而是隨著時間流逝,感情慢慢變質,無論是生活的壓力還是家庭的瑣碎,脆弱的婚姻,很多時候都是不堪一擊,但如若你們有孩子,想分開真的需要勇氣。
而很多人離婚不離家,就是因為有孩子的牽扯,不想讓孩子從心理上受到失落感。
當然也有很多其他因素,比如沒有房子,瞞著父母,可以做朋友…等等等…
但無論哪一種,都有他們自己的理由和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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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玉璟的天空
離了婚還跟沒離婚一樣住在一起,我覺得這有多種原因:
第一是為了孩子,不想讓孩子知道,免得給孩子造成困擾,影響孩子學習。《小歡喜》裡陶虹夫婦(喬衛東和宋倩)就是這樣,為了照顧到女兒的情緒,高考考出好成績,離婚的兩口子又住在了一起,平時老公睡地上,女兒一敲門,著急忙慌地把地上的被子往床上放。
第二是為了老人,離婚了,不讓老人傷心操心,就還是裝得象以前一樣。我認識的一對夫妻就是這樣,男方老母親已經九十歲了,為了不讓老人難過,夫妻還象以前一樣住著,約好等老人過世後,再公開離婚的事實。
第三是因為夫妻一方沒有房子,離婚後沒地方住。以前有個同事,她是外地人,離婚後沒有地方住,她說現在住的房子是婚後財產,有她一半的,所以她就佔了一個房間。
其實,離不離婚、離婚後怎麼住,作為外人都無法干涉,但離婚後住在一起,如能重新建立一份感情,那倒也不是壞事,就象喬衛東和宋倩,到最後真的復婚了。
現在,很多人離婚都考慮得不成熟,往往一時衝動,就離了婚,過後想想又後悔,所以能有重新認識、重新接觸對方的機會,說不定還真能破鏡重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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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是不想讓周圍的人知道他們已經離婚了,因為在某一些地方離婚是一件比較丟臉的事情,所以,想瞞著
另外就是不想讓孩子傷心。
再者就是還有復婚的機會,離婚只是當時在氣頭上,離了之後才後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