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史學界所謂的“羅馬盛世”(Pax Romana)從公元前29年奧古斯塔大帝登基開始,到公元180年羅馬皇帝奧雷留斯(Marcus Aurelius)去世為止,綿延二百餘年。英國曆史學家吉本(Edward Gibbon)認為,這個時期羅馬帝國統治的人口大約有一億兩千萬人。即使古羅馬這樣貌似堅不可摧的帝國,也逃脫不了土崩瓦解的命運。今天的遊客到南歐、小亞細亞和北非必不可少的觀光專案就是各種各樣的羅馬廢墟,在一片殘垣斷壁之間感受著千百年前的盛世輝煌。古羅馬詩人弗拉古斯(Quintus Horatius Flaccus)晚年總結他一生的成就,寫下這樣幾句:“我建起了一個紀念碑比青銅更加耐久,比金字塔更加高大,我將永遠不會完全消亡。” 這句詩兩千年來被無數後人引用,以歌頌文學作品永恆的生命力,但這又何嘗不是對古羅馬文化的讚美呢。正如弗拉古斯吟誦的那樣,古羅馬其實並沒有完全消亡,羅馬人的文化遺產直到今天仍然滋養著西方社會的人們。羅馬人的拉丁文系統,在羅馬共和國成立之前就已經形成了,公元前600年羅馬人的檔案,現代歐美人都能夠認得,基本上就是英文的大寫字母。唯一的差別是羅馬時期的拉丁文沒有J、U、W 三個字母,這三個字母是中世紀時期從I和V兩個字母發展出來的,因此在古羅馬時代Julius就寫作IVLIVS。拉丁文小寫字母則是由羅馬印刷業者在公元四世紀創制。在羅馬共和國和帝國時期的領土擴張中,羅馬軍團也將拉丁文帶到歐洲各地,成為今天歐洲大多數語言的書寫方式。雖然現在的拉丁文類似中國古文,已經不在日常生活中使用,但歐洲各主要語言大部分詞彙都來自拉丁文。以英文為例,雖然英文屬於日爾曼語系,但英文單詞一半以上源於拉丁文,而法律檔案中,斜體的拉丁文詞彙更是比比皆是。拉丁文是世界上最嚴謹縝密的語言之一,充分體現了羅馬人理智、務實的風格。直到現在,世界上重要的法律檔案通常都有一個法語文字,就是因為法語很好地繼承了拉丁文的嚴謹特徵。羅馬帝國時期的人們熱衷於語言文學,留下來的古典作品浩如煙海,可以說西方史學界對古羅馬的瞭解,遠遠超出了對任何一個消滅了的其他古代文明。羅馬人留給現代西方社會最貴重的遺產,莫過於法律和法制觀念。制定法律保護個人的權益不受別人和國家的侵害,其實是古羅馬借鑑古希臘的一個理念,但羅馬人將這個理念發展到前所未有的高度。羅馬人最早制定的法律是公元前450年的《十二石板法》(The Twelve Tables),而此後一千多年間羅馬人不斷制定各種法律。東羅馬皇帝查士丁尼安於公元534年彙編的《修訂羅馬法典》,被譽為西方法律的基石,而“羅馬法”直到現在還是西方法學的一個獨立學科。現代民法的奠基之作《拿破崙法典》裡的很多內容 - 如婚姻、繼承、債權等等 - 都和羅馬法有直接的承繼關係。雖然羅馬帝國時期,皇帝擁有生殺予奪的權力,的確也出了尼祿和卡里古拉這樣踐踏法律的暴君,但大多數羅馬皇帝對法律的權威還是相當維護的。羅馬政府官員和各省總督則必須嚴格遵守法律條文和程式,否則將會遭到彈劾 - 這個概念仍然盛行於現代西方法治社會。早在古羅馬時代就有保護疑犯權利的法律,相當於現代西方法學“預定無罪”(Presumed Innocence)的概念。如果說羅馬人的文獻有自賣自誇的嫌疑,那麼讓我們看看《聖經》裡有關羅馬法制的記述。《聖經 - 使徒行傳》裡記載,保羅在耶路撒冷被一個羅馬千夫長以聚眾作亂罪名逮捕,準備送交羅馬總督菲斯都(Festus)處理。在軍營裡,羅馬士卒將保羅捆綁,打算用皮鞭拷打他,保羅喊道:“我是羅馬人,還沒有定罪,你們鞭打我,是何道理?” 千夫長得知保羅生來就是羅馬公民,非常震驚,趕忙斥退士兵,將保羅鬆綁。保羅因此重獲自由,等候總督審理。(Acts 22:24-30)後來耶路撒冷的猶太大祭司向羅馬總督菲斯都抱怨,沒有將保羅定罪處死,菲斯都的回答闡述了羅馬人的法制觀念:“無論什麼人,被告還沒有和原告對質,未得機會對控訴進行申辯,就先將他定罪處死,這不是羅馬人的慣例 。你們諸位,和這裡的很多猶太人,都向我懇求呼籲,不容這個人活著,但我並沒有發現他有可致死罪的行徑,而他表示原意到羅馬去向皇帝陛下申訴,我就打算送他去(羅馬)。我讓他來和你們對質,是因為我缺乏事實向皇帝彙報,現在經過對質以後,我就可以完成報告了。對我來說,將一個囚犯送走而不闡明針對他的控罪,是不合道理的。” (Acts 25:16-27)菲斯都對維護保羅的公民權利如此謹小慎微是有原因的。羅馬帝國各省的執政官如果違反法律,就會被皇帝召回羅馬,投入牢籠。菲斯都的前任菲力克斯(Felix)就是這個下場,因為猶太地的人民抗議他濫用權力。現在西方社會的司法制度,比如美國電視劇“法律與秩序”(Law and Order)裡面表現的庭審,控、辯雙方面向陪審團的交鋒等情景,都是古羅馬時代形成的定製。羅馬共和國晚期的著名政治家、文學家和演說家西塞羅(Marcus Tullius Cicero),也是當時一位著名的辯護律師,他首創的一些辯護技巧直到今天還在使用。西塞羅向陪審團的陳述中通常有一節稱作“宣告放棄”(Praeteritio),即惡毒攻擊了控方,又宣告並無此意,類似的例子可以是這樣的:“我今天只專注於我的當事人的無罪辯護,因此我將放棄討論此案的控訴人是一個毆打妻子、偷竊長輩錢財的花花公子這個事實。” 西塞羅的另一個辯護技巧是“博取同情”(ad misericordiam),他會讓被告可憐兮兮的妻子領著一群衣衫襤褸的孩子坐在陪審團對面哭泣。即使有時被告沒有孩子,西塞羅也會從街上找幾個流浪兒來表演一番。嚴格來說,美國的1787年憲法標誌著現代西方民主制度的開端。美國的開國元老們在建立國會制度時,無疑參照了古羅馬共和國時期的議會制度。羅馬共和國時期實行兩院立法,一個議案先在公民大會(comitia)得以透過,然後送交上層社會的代表 - 元老院 - 討論批准,最後由元老院代表羅馬人民正式簽署法案。美國的國會兩院,最初眾議院相當於羅馬公民大會,而參議院相當於羅馬元老院。美國參議院建國以後一直是社會精英階層的代表,直到1913年才允許普通公民選舉他們的參議員。美國政府官員如果違法將受到“彈劾”(Impeachment),這仍然是一個古羅馬的概念,連詞彙本身也源自拉丁文的“in pedica”,意思就是投入牢籠。美國建國初期民眾經常將開國元勳和羅馬時代的政治家相提並論。這個時期出現的很多雕塑作品的主題都是華盛頓、漢密爾頓、傑克遜等人身著古羅馬服裝的形像,美國國家歷史博物館現在還存有一尊華盛頓身穿羅馬長袍和拖鞋的大理石雕像。美國古典學者格拉斯(Francis Glass)1824年用拉丁文創作了《喬治-華盛頓的一生》,稱讚華盛頓是一位“羅馬英雄”,此書居然銷路上佳,再版了三次。當華盛頓拒絕出任美國第三屆總統時,美國大眾媒介就將他譽為“美國的辛辛那提”,而辛辛那提是公元前5世紀古羅馬政治家,在危急時刻被任命成為獨裁者力挽狂瀾,然後功成身退歸耕田園。現代西方社會隨處可見的古羅馬文化遺產還包括羅馬式的建築,又稱為“新古典主義風格”(Neoclassicism)。古羅馬的建築風格繼承古希臘,但達到了後者難以企及的高度,主要原因就是羅馬人發明了水泥,這種火山灰,石灰和水的混合物相當於現代的混凝土。古希臘的建築出於承重目的內部都是石柱林立,而羅馬人利用水泥建造了高大簡潔的拱廊和穹頂,這是希臘人望塵莫及的。現存羅馬建築的代表當屬萬神殿(Pantheon),這是羅馬皇帝哈德里安(Hadrian)在公元125年設計建造的,經過一千八百多年的風雨依然屹立不倒。萬神殿是一個圓柱形建築加一個穹頂,前面是一個16根石柱支撐的門廊。萬神殿直徑和高度都是43米,其穹頂是中世紀的世界之最,這個記錄直到1436年佛羅倫薩杜莫教堂建成以後方才打破。新古典主義藝術風格發端於1750年,這是大批學者藝術家到羅馬遺址取經的結果。新古典主義風格在法國路易十六時期開始嶄露頭角,在拿破崙時期則成為歐洲文化主流。從十八世紀末到二十世紀初的一百多年間,歐美各國建造的王宮、政府大廈、博物館、大學等等幾乎全部是羅馬風格的建築,比如美國的國會大廈、英國大英博物館、德國柏林國家博物館等等。古羅馬的另外一項文化遺產雖然看不見、摸不著,卻浸透西方社會的每一個細胞,成為其繁榮昌盛的內在基礎,這就是羅馬人嚴謹、務實的精神。羅馬帝國囊括地中海,橫跨歐亞非三大陸,統治著無數的城市和億萬子民。西方學者公認羅馬帝國的行政管理水平堪比現代社會,其原因在於一個羅馬人奉行的信條:“邏輯是生命的嚮導。”(Dux vitae ratio) 羅馬人的城市規劃嚴謹精確,採用棋盤式格局,每五條街道必有一條寬闊的主幹道,每一個主要路口都會安排一個街心花園或噴泉。這種城市規劃的思路直到現在還主導著西方社會。羅馬通向帝國各省的道路,都是經過統一的規劃設計,路面下有三層鋪墊,道路中間略微隆起以利排水,下坡處會有一道道橫槽防止行人失足滑倒。羅馬共和國時期建造的阿庇安大道(Appian Way)在兩千三百年後的今天仍然在使用。羅馬人的務實精神的一個體現是遍佈羅馬城市的噴泉。噴泉的主要作用並不是美觀,而是為城市降溫的古代空調機。另外羅馬主要城市都是由綿延百里的空中引水渠供應生活用水,這些引水渠自山中高地而來,進入城市時由於落差造成水壓巨大,於是羅馬人往往在引水渠連線城市供水系統的地方修建大型噴泉以降低水壓。現代西方社會如同一架龐大複雜的機器,能夠有條不紊地高速運轉,應當歸功於這種嚴謹、務實的精神。以中國為代表的東方文明在一百多年前和西方文明發生碰撞時,最明顯的比較差距就是西方人的條理分明、細緻入微、一絲不苟的精神。這種精神可以說是羅馬文化遺產中影響最為深遠的一部分。羅馬人的另一句名言是“Carpe diem”,意思是“時不我待”(Seize the day)。羅馬帝國的盛世輝煌體現了羅馬人的生命張力和人生苦短的緊迫感,似乎唯有不斷創造、不斷進取才能不枉此生,這種不甘落後、不甘寂寞的創造激情難道不是現代西方社會達到如此輝煌的原動力嗎?從文化角度來說,古羅馬並沒有消亡,因為現代西方社會的每一個人都是羅馬人的苗裔。正因為這些優秀的文化遺產,羅馬人丟失了一個帝國,最終卻贏得了一個世界。
西方史學界所謂的“羅馬盛世”(Pax Romana)從公元前29年奧古斯塔大帝登基開始,到公元180年羅馬皇帝奧雷留斯(Marcus Aurelius)去世為止,綿延二百餘年。英國曆史學家吉本(Edward Gibbon)認為,這個時期羅馬帝國統治的人口大約有一億兩千萬人。即使古羅馬這樣貌似堅不可摧的帝國,也逃脫不了土崩瓦解的命運。今天的遊客到南歐、小亞細亞和北非必不可少的觀光專案就是各種各樣的羅馬廢墟,在一片殘垣斷壁之間感受著千百年前的盛世輝煌。古羅馬詩人弗拉古斯(Quintus Horatius Flaccus)晚年總結他一生的成就,寫下這樣幾句:“我建起了一個紀念碑比青銅更加耐久,比金字塔更加高大,我將永遠不會完全消亡。” 這句詩兩千年來被無數後人引用,以歌頌文學作品永恆的生命力,但這又何嘗不是對古羅馬文化的讚美呢。正如弗拉古斯吟誦的那樣,古羅馬其實並沒有完全消亡,羅馬人的文化遺產直到今天仍然滋養著西方社會的人們。羅馬人的拉丁文系統,在羅馬共和國成立之前就已經形成了,公元前600年羅馬人的檔案,現代歐美人都能夠認得,基本上就是英文的大寫字母。唯一的差別是羅馬時期的拉丁文沒有J、U、W 三個字母,這三個字母是中世紀時期從I和V兩個字母發展出來的,因此在古羅馬時代Julius就寫作IVLIVS。拉丁文小寫字母則是由羅馬印刷業者在公元四世紀創制。在羅馬共和國和帝國時期的領土擴張中,羅馬軍團也將拉丁文帶到歐洲各地,成為今天歐洲大多數語言的書寫方式。雖然現在的拉丁文類似中國古文,已經不在日常生活中使用,但歐洲各主要語言大部分詞彙都來自拉丁文。以英文為例,雖然英文屬於日爾曼語系,但英文單詞一半以上源於拉丁文,而法律檔案中,斜體的拉丁文詞彙更是比比皆是。拉丁文是世界上最嚴謹縝密的語言之一,充分體現了羅馬人理智、務實的風格。直到現在,世界上重要的法律檔案通常都有一個法語文字,就是因為法語很好地繼承了拉丁文的嚴謹特徵。羅馬帝國時期的人們熱衷於語言文學,留下來的古典作品浩如煙海,可以說西方史學界對古羅馬的瞭解,遠遠超出了對任何一個消滅了的其他古代文明。羅馬人留給現代西方社會最貴重的遺產,莫過於法律和法制觀念。制定法律保護個人的權益不受別人和國家的侵害,其實是古羅馬借鑑古希臘的一個理念,但羅馬人將這個理念發展到前所未有的高度。羅馬人最早制定的法律是公元前450年的《十二石板法》(The Twelve Tables),而此後一千多年間羅馬人不斷制定各種法律。東羅馬皇帝查士丁尼安於公元534年彙編的《修訂羅馬法典》,被譽為西方法律的基石,而“羅馬法”直到現在還是西方法學的一個獨立學科。現代民法的奠基之作《拿破崙法典》裡的很多內容 - 如婚姻、繼承、債權等等 - 都和羅馬法有直接的承繼關係。雖然羅馬帝國時期,皇帝擁有生殺予奪的權力,的確也出了尼祿和卡里古拉這樣踐踏法律的暴君,但大多數羅馬皇帝對法律的權威還是相當維護的。羅馬政府官員和各省總督則必須嚴格遵守法律條文和程式,否則將會遭到彈劾 - 這個概念仍然盛行於現代西方法治社會。早在古羅馬時代就有保護疑犯權利的法律,相當於現代西方法學“預定無罪”(Presumed Innocence)的概念。如果說羅馬人的文獻有自賣自誇的嫌疑,那麼讓我們看看《聖經》裡有關羅馬法制的記述。《聖經 - 使徒行傳》裡記載,保羅在耶路撒冷被一個羅馬千夫長以聚眾作亂罪名逮捕,準備送交羅馬總督菲斯都(Festus)處理。在軍營裡,羅馬士卒將保羅捆綁,打算用皮鞭拷打他,保羅喊道:“我是羅馬人,還沒有定罪,你們鞭打我,是何道理?” 千夫長得知保羅生來就是羅馬公民,非常震驚,趕忙斥退士兵,將保羅鬆綁。保羅因此重獲自由,等候總督審理。(Acts 22:24-30)後來耶路撒冷的猶太大祭司向羅馬總督菲斯都抱怨,沒有將保羅定罪處死,菲斯都的回答闡述了羅馬人的法制觀念:“無論什麼人,被告還沒有和原告對質,未得機會對控訴進行申辯,就先將他定罪處死,這不是羅馬人的慣例 。你們諸位,和這裡的很多猶太人,都向我懇求呼籲,不容這個人活著,但我並沒有發現他有可致死罪的行徑,而他表示原意到羅馬去向皇帝陛下申訴,我就打算送他去(羅馬)。我讓他來和你們對質,是因為我缺乏事實向皇帝彙報,現在經過對質以後,我就可以完成報告了。對我來說,將一個囚犯送走而不闡明針對他的控罪,是不合道理的。” (Acts 25:16-27)菲斯都對維護保羅的公民權利如此謹小慎微是有原因的。羅馬帝國各省的執政官如果違反法律,就會被皇帝召回羅馬,投入牢籠。菲斯都的前任菲力克斯(Felix)就是這個下場,因為猶太地的人民抗議他濫用權力。現在西方社會的司法制度,比如美國電視劇“法律與秩序”(Law and Order)裡面表現的庭審,控、辯雙方面向陪審團的交鋒等情景,都是古羅馬時代形成的定製。羅馬共和國晚期的著名政治家、文學家和演說家西塞羅(Marcus Tullius Cicero),也是當時一位著名的辯護律師,他首創的一些辯護技巧直到今天還在使用。西塞羅向陪審團的陳述中通常有一節稱作“宣告放棄”(Praeteritio),即惡毒攻擊了控方,又宣告並無此意,類似的例子可以是這樣的:“我今天只專注於我的當事人的無罪辯護,因此我將放棄討論此案的控訴人是一個毆打妻子、偷竊長輩錢財的花花公子這個事實。” 西塞羅的另一個辯護技巧是“博取同情”(ad misericordiam),他會讓被告可憐兮兮的妻子領著一群衣衫襤褸的孩子坐在陪審團對面哭泣。即使有時被告沒有孩子,西塞羅也會從街上找幾個流浪兒來表演一番。嚴格來說,美國的1787年憲法標誌著現代西方民主制度的開端。美國的開國元老們在建立國會制度時,無疑參照了古羅馬共和國時期的議會制度。羅馬共和國時期實行兩院立法,一個議案先在公民大會(comitia)得以透過,然後送交上層社會的代表 - 元老院 - 討論批准,最後由元老院代表羅馬人民正式簽署法案。美國的國會兩院,最初眾議院相當於羅馬公民大會,而參議院相當於羅馬元老院。美國參議院建國以後一直是社會精英階層的代表,直到1913年才允許普通公民選舉他們的參議員。美國政府官員如果違法將受到“彈劾”(Impeachment),這仍然是一個古羅馬的概念,連詞彙本身也源自拉丁文的“in pedica”,意思就是投入牢籠。美國建國初期民眾經常將開國元勳和羅馬時代的政治家相提並論。這個時期出現的很多雕塑作品的主題都是華盛頓、漢密爾頓、傑克遜等人身著古羅馬服裝的形像,美國國家歷史博物館現在還存有一尊華盛頓身穿羅馬長袍和拖鞋的大理石雕像。美國古典學者格拉斯(Francis Glass)1824年用拉丁文創作了《喬治-華盛頓的一生》,稱讚華盛頓是一位“羅馬英雄”,此書居然銷路上佳,再版了三次。當華盛頓拒絕出任美國第三屆總統時,美國大眾媒介就將他譽為“美國的辛辛那提”,而辛辛那提是公元前5世紀古羅馬政治家,在危急時刻被任命成為獨裁者力挽狂瀾,然後功成身退歸耕田園。現代西方社會隨處可見的古羅馬文化遺產還包括羅馬式的建築,又稱為“新古典主義風格”(Neoclassicism)。古羅馬的建築風格繼承古希臘,但達到了後者難以企及的高度,主要原因就是羅馬人發明了水泥,這種火山灰,石灰和水的混合物相當於現代的混凝土。古希臘的建築出於承重目的內部都是石柱林立,而羅馬人利用水泥建造了高大簡潔的拱廊和穹頂,這是希臘人望塵莫及的。現存羅馬建築的代表當屬萬神殿(Pantheon),這是羅馬皇帝哈德里安(Hadrian)在公元125年設計建造的,經過一千八百多年的風雨依然屹立不倒。萬神殿是一個圓柱形建築加一個穹頂,前面是一個16根石柱支撐的門廊。萬神殿直徑和高度都是43米,其穹頂是中世紀的世界之最,這個記錄直到1436年佛羅倫薩杜莫教堂建成以後方才打破。新古典主義藝術風格發端於1750年,這是大批學者藝術家到羅馬遺址取經的結果。新古典主義風格在法國路易十六時期開始嶄露頭角,在拿破崙時期則成為歐洲文化主流。從十八世紀末到二十世紀初的一百多年間,歐美各國建造的王宮、政府大廈、博物館、大學等等幾乎全部是羅馬風格的建築,比如美國的國會大廈、英國大英博物館、德國柏林國家博物館等等。古羅馬的另外一項文化遺產雖然看不見、摸不著,卻浸透西方社會的每一個細胞,成為其繁榮昌盛的內在基礎,這就是羅馬人嚴謹、務實的精神。羅馬帝國囊括地中海,橫跨歐亞非三大陸,統治著無數的城市和億萬子民。西方學者公認羅馬帝國的行政管理水平堪比現代社會,其原因在於一個羅馬人奉行的信條:“邏輯是生命的嚮導。”(Dux vitae ratio) 羅馬人的城市規劃嚴謹精確,採用棋盤式格局,每五條街道必有一條寬闊的主幹道,每一個主要路口都會安排一個街心花園或噴泉。這種城市規劃的思路直到現在還主導著西方社會。羅馬通向帝國各省的道路,都是經過統一的規劃設計,路面下有三層鋪墊,道路中間略微隆起以利排水,下坡處會有一道道橫槽防止行人失足滑倒。羅馬共和國時期建造的阿庇安大道(Appian Way)在兩千三百年後的今天仍然在使用。羅馬人的務實精神的一個體現是遍佈羅馬城市的噴泉。噴泉的主要作用並不是美觀,而是為城市降溫的古代空調機。另外羅馬主要城市都是由綿延百里的空中引水渠供應生活用水,這些引水渠自山中高地而來,進入城市時由於落差造成水壓巨大,於是羅馬人往往在引水渠連線城市供水系統的地方修建大型噴泉以降低水壓。現代西方社會如同一架龐大複雜的機器,能夠有條不紊地高速運轉,應當歸功於這種嚴謹、務實的精神。以中國為代表的東方文明在一百多年前和西方文明發生碰撞時,最明顯的比較差距就是西方人的條理分明、細緻入微、一絲不苟的精神。這種精神可以說是羅馬文化遺產中影響最為深遠的一部分。羅馬人的另一句名言是“Carpe diem”,意思是“時不我待”(Seize the day)。羅馬帝國的盛世輝煌體現了羅馬人的生命張力和人生苦短的緊迫感,似乎唯有不斷創造、不斷進取才能不枉此生,這種不甘落後、不甘寂寞的創造激情難道不是現代西方社會達到如此輝煌的原動力嗎?從文化角度來說,古羅馬並沒有消亡,因為現代西方社會的每一個人都是羅馬人的苗裔。正因為這些優秀的文化遺產,羅馬人丟失了一個帝國,最終卻贏得了一個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