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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倔強科技

    不久前,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聯合釋出了最新修訂的《電動腳踏車安全技術規範》,該《規範》從1月起到現在已徵求將近4個月的意見。

    《技術規範》稱,目前很多的電動車整體重量都超過了70kg,最高車速超過40km/h,已經非常接近或者已經達到了摩托車的效能,存在著很多的安全隱患。

    為了滿足電動腳踏車使用者基本的出行需要,減少電動車對車輛和行人交通秩序的干擾,明確了電動腳踏車的非機動車屬性,要求電動腳踏車的最高設計車速不得超過25km/h,含電池在內的整車重量不超過55kg,電機功率不得超過400W,蓄電池標稱電壓不超過48V。而且必須擁有腳踏騎行的能力。

    此外,《技術規範》完善了電動腳踏車在阻燃、防火等方面的要求,以此降低電動腳踏車發生火災時的風險,能為逃生或者外部施救取得更多的時間,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目前,《技術規範》將設有11個月的過渡期,新規將於2019年4月15日起正式實施。新規實施後,不符合標準的產品,將不得生產、銷售和進口。

    至於為什麼要將時速限制在25公里,這是因為電動車出於“皮包鐵”,時速20公里時,產生的撞擊力人體已經無法全部承受,會有造成造成骨折的危險;

    當時速30公里,行人的死亡率大大升高達到生死分界點;

    當時速40公里,行人或被撞飛,死亡率達到40%左右;

    當時速50公里,死亡率上升到60%;

    當時速70公里或以上,行人的死亡率將大於90%;

    當時速超100公里,行人死亡率100%....

    所以說,無論你開的是什麼車,都不要超速行駛!

  • 2 # 真世48306390

    電動車裝踏腳這種思想也只有坐在辦公室裡的人才能想出來。試問,真的沒電了騎得動嗎?算你騎得動能騎多少路?現在講究的是漂亮與實用。裝二個踏腳算那悶子事?

  • 3 # 天狼199974343

    被電瓶車撞成骨折了,骨科醫生說來治療的百分之六十都是電瓶車事故,這電瓶車在機動車道上、在人行道上橫衝直撞,出了事要錢沒有要命一條,早就該管了。

  • 4 # 簡単點1

    汽車的規定還不多嗎?電動車普遍速度超40,如果發生意外傷害很大,再說了開電動車的很少有不走機動車道的,好好的非機不走

  • 5 # 中富

    老是說電動車事故多,現保有量超過2億。可有沒有想過,汽車保有量大了,所有道路資源都劃給了汽車。有沒有想過因電動車保有量大將道路資源劃給電動車行駛?

  • 6 # 天道酬勤老陳139091262

    關鍵是電動車收不到燃油稅,那些專家叫售又都是從三桶油調上來的,不限制電動車速度,所有人都買電動車的話,那三桶油吃什麼,去那收燃油稅。

  • 7 # 深水靜流66

    電動車也可以不限制,納入機動車管理與機動車一視同仁。執照、上牌、年檢、上稅、買保險。違規按機動車處理、負責任。

  • 8 # 沒有翅膀的小鳥

    大家明眼一看都知道汽車和電動車相比都知道汽車最高車速120公里電動車最高車速幾十公里沒人去比較,都沒想過汽車在人流繁華的大街上以這個車速來的話估計要有多少人遭殃了,有時候我們晚上經常能聽到一些高階的跑車和經過改裝的汽車。在大街上拉風似的跑。所謂的專家你們做過統計沒汽車每年造成交通事故多還是電動車多。你們隨意一個規定有多少家庭要沒飯吃了

  • 9 # LogicalControlUnit

    提這個問題的時候想必提問著是看了最新修訂的《電動腳踏車安全技術規範》吧?

    如果是這樣首先就得補補知識:

    我們常說的電動車(題主圖1中樣子的車)具體來說是稱電動輕便摩托車,一般為

    ----最高設計車速大於20km/h且不大於50km/h;

    ----整車整備質量大於40kg且最高設計車速不大於50km/h。

    而“規範”中規定的電動腳踏車則具體指的是帶有腳踏板能人力踩踏或者電動騎行的“電動腳踏車”,這類車在舊國標中規定的條件其實更苛刻,下圖為規定中指的電動腳踏車一般造型

    我個人認為電動腳踏車速度高了確實危險性很大,我也騎過半年時間的電動腳踏車上下班代步,速度能達28KM/h,在這種速度下如果出現突發情況,根本難剎住,如果出事的話後果不堪設想。為了安全,上月換成了臺玲電動車,剎車帶ABS,時速40都可以在很短距離內剎住車,而且車比人重,安全係數提高了不少

  • 10 # BABYve

    管理電動車從一開始就搞錯了方向!是速度的問題嗎?絕對不是!是機動靈活,容易上手,不用上戶,不懂交規隨便上路才是禍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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