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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莫思特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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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知恩感恩
出嫁時婆家分到田地的,孃家地被收回的!那麼按照法律法規,出嫁女是沒有再爭取權利的。如果在婆家沒有分到土地!而孃家的土地還依以前孃家戶口本上分土地人員沒有收回!出嫁女回孃家爭取自己的利益完全是合理合法的。問答題內所講的引起全村人不滿!居體情況不是很清楚,我分析的可能性就是孃家的親人出自私心!去散佈謠言哄騙村民起鬨與出嫁女找麻煩作對!如果真是這樣的話:出嫁女應該拿起法律的幹武器!強勢一點去捍衛爭取自己應得的利益!等爭取到手後,趕緊宣告從今以後與孃家人員不再來往!就因為它們的歪私邪念心裡!坑害了出嫁女與孃家人的親情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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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一遍綠海
我認為各個地方風俗習慣不同,父母親跟誰在一起過日子就應該給誰的土地補償款。繼然出嫁的女兒就不應該有土地權利補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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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F瀾芯
我也是出嫁的,家裡也有土地分,我想都沒想過要,因為我知道這不屬於我了。而且我婆婆家的屬於我哈哈,都就給父母這樣心理安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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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溫馨215632
還是我們防城港人的父母親厚道,不管女兒嫁不嫁,政府分給女兒的東西孃家人都原封不動的全給女兒,家家戶戶都如此,從沒有什麼不愉快的糾紛發生,所以這邊的新區裡有很多房子都是女兒女婿建的房子,父母親的東西一般都是留給兒子,女兒她只是得到政府分給她自己名下的那一部分而已,這樣都不給女兒的話也太不配為人父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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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大話文字
這是一個逃避不了的話題,在現實生活中出嫁女的利益一直都是受到威脅的,國家意識到這個問題,有相應的法律保護,可是在村子裡的人和家人的觀念裡是不太承認的,他們認為嫁出去了土地老房子等都是兒子的了,就不要來爭了,背後是重男輕女的封建思想。
更有一些村委會的村規民約裡還有此類問題的規定,出嫁女回來爭取利益就用村規民約來打發。大部分農民受教育程度低,法律意識淡泊,不懂得利用法律來維權,被村長、村民和家人恐嚇後就放棄了。這是一個普片現象,尤其是偏遠農村,這個現象更是重中之重。
親情、人情等在利益面前顯得淡薄,那麼不堪一擊,親兄弟鬧翻的多的是。生活條件好了反而人情味淡薄了,是什麼導致的?值得思考。
說到這我想說說村規民約,有些凌駕於法律之上了,出嫁女小孩落戶老家,分錢等村長就用村規民約來制止,從中想謀取好處。到底村規民約怎麼寫的見都沒見過,還有很多村長打著村規民約的口號有些說法是和法律衝突的,村長更說法律都管不著。
關注出嫁女利益,讓公平公正彙集底層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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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菜鳥維修站
有幾個問題。一、出嫁有多久?二、戶口是否有遷移?三、政府部門對此事是否有標準?原則上講:只要戶口遷走便不可分;戶口在即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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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浙江小主人
其實出嫁女和出嫁男有兩頭分的可能,全國要一樣,對誰沒關係,每人都有出嫁女,如果全國不統一,公平,公正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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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東友律師團
“出嫁女爭奪土地賠償款,卻惹怒孃家全村人”這件事就屬於典型的舊派思想與現代社會的衝擊。
“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這是很多老人的思想,女兒嫁出去後就不再是孃家的人,以後老人去世了財產都是兒子的。
可是現在的《繼承法》規定了,父母、配偶、子女都屬於第一順序繼承人,也就是說不管是兒子還是女兒都是繼承人,有相同的繼承權,在父母沒有留下遺產進行法定繼承的情況下,平均分配遺產。
再來說說女兒該不該分土地賠償款,農村土地賠償款當中分為: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費、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如果女兒嫁出去但是戶口還在孃家,那麼土地補償費以及安置補助費女兒都是可以分到的。因為這兩項補償是村集體分給集體成員的,也就是該村村民,女兒戶口沒有遷走就應該屬於本村村民,應該參與分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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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Power泡兒
根據題目分析,有一個比較微妙的地方,即出嫁女戶口是否還在原戶籍上,土地管理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農民的土地權益僅限於具備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並且僅限於本村,也就是說,如果出嫁女戶口遷出了,說明她是無理取鬧。如果戶口還在原戶籍上,那麼出嫁女是有權利參與對賠償款的分配的,畢竟土地是以戶為單位確立的。
按照農村普遍的習俗,女兒出嫁後,是不能參與孃家的土地權益分配的,不管戶口是否遷出,這在農民眼裡是心照不宣的。不過是否能夠享有土地權益,還得法律說了算。按照農村通常的習慣,女兒出嫁後,其戶口基本都是遷到丈夫家中的,當然也有個別例外。
如果出嫁女戶口遷出,那麼只有一種情況,你可以享受孃家的部分權益,即父母去世,並且沒有訂立遺囑的情況下,出嫁女可以作為繼承人繼承宅基地上面的房屋和土地上面的附著物或收益。如果遇到拆遷,土地賠償款肯定是拿不到的,不過土地上產生的收益、附著物、宅基地上面房產的權益是可以主張的。
回覆列表
我村子就是這樣華為和政府來徵地建資料中心分了幾千萬下來,村子3分之一是當年遷出去戶口的人(包括我家人),村裡不分錢給這些遷了戶口的人。本來按照法律來說這個你不給我們我們也不願去和它們爭,但是有很多戶口還是村裡的但是外嫁出去的女村民也不分給這部分人,導致現在這些女的就來告我村子的村委。
你按照法律來不分遷戶口的人那些戶口還在的外嫁女為什麼就不分?另一種說法你說外嫁女已經嫁出去了按照風俗不應該分錢,但是遷戶口的男丁你按風俗是不是就應該分錢?歸根到底還是人的貪念問題,尋找各種藉口來達到自己的私慾。
原本每年清明都很多人回去給村裡最大的祖宗掃墓的,但是這幾年外地回來的都不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