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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固原播報

    限速50,說明此段路線比較困難,通行不暢;如果是在高速那就是接近隧道。我們正常的車輛行駛速度如果是控制在50㎞/ h的話,那麼雷達測速是不會超過50的,因為,在傳導過程中有一定的誤差,實際速度都會比雷達測速高,所以,如果雷達測速達到60的話,那麼您駕駛的車輛經過此段限行50的路段肯定是超過60的。根據道路安全規定:① 駕駛車 輛時速超過道路規定時速的10%以上不足20%的,處以50元的罰款,駕駛證扣3分;②超過20%以上不足50%的道路規定時速,罰款100元,駕駛證扣6分;這裡並沒有做出超過20%或者20%以上不足50%的具體說明,應該是按照上限處罰。祝大家行車注意安全,旅途愉快!

  • 2 # 動物情感說

    這個問題首先看看國家的交通法規怎麼規定的。

    限速低於60公里/小時的路段超速50%以下不處罰、駕駛小汽車超過任意路段規定車速10%以下的不處罰……2013年12月25日,公安部交管局下發《關於規範查處機動車違反限速規定交通違法行為的指導意見》的規定,其中提到對4類機動車超速違法行為的處罰由原有的記分、罰款調整為警告。指導意見要求:駕駛機動車違反限速規定,屬於以下情形之一,未造成後果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予以警告:1、在限速低於60公里/小時的公路上超過規定車速50%以下的;2、駕駛中型以上客貨車、校車、危化品運輸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超過規定車速10%以下的;3、駕駛中型以上客貨車、校車、危化品運輸車以外的機動車超過規定車速10%以下的;4、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低於規定時速20%以下的。

    題主的問題是限速50公里,超速到75公里才是百分之50。你的速度是60公里,這要看你開的是什麼車了,自己對照國家規定車型。我想一般你開的是轎車可能性大,顯然不在處理範圍內。

    敲黑板問題:

    兩個臨界速度要處罰

    民警提醒,新規中的兩個臨界速度:限速低於60公里/小時中的60、超速50%以下中的50%都不包含在不被處罰的範圍內,即在一條限速剛好為60公里/小時的道路上超速行駛,是將面臨正常罰款和記分處罰的。而在一條限速為50公里/小時的道路上行駛,如果行駛速度為74公里/小時,就不會被處罰,而如果為75公里/小時或更高,就將被罰款、記分。

    我的朋友前兩年在海林市入城道路開時速90公里,剛好該道路限速60公里。被罰6分500元,那個道路那個寬啊,修的很好,但就是限速60,確實有很顯眼的告示,但監控是警車放在人行道上測速裝置在車上。公安部這個意見出臺後一兩年了還有網友在限速60公里以下的道路超速百分之20被扣分罰款的,這就是地方貫徹國家法規不得力,換句話說就是為了罰款的利益。

    儘管新規中對超速車輛實施人性化管理,但民警表示,只要是超速行駛都屬於違法行為,並且具有危險性。而如果因為超速發生事故和人員、財產損失,駕駛員同樣將被追究相應責任。為了駕駛員自身和其他交通參與者的安全,駕車上路仍應注意不要超速行駛。

  • 3 # 書曰曉風

    根據交通法規規定 新交通法規定:10%以下,予以警告。超過規定時速10%以上未達到20%的,需要扣3分罰款150元。 超速20%以上未達到50% 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達到50%的,扣6分罰款150元。超速50%以上,扣12分。 你的屬於第一檔,扣3分罰款150。

    以上規定以上包括本數,以下不包括本數。

    所以超速20%正好構成第二檔,扣6分

  • 4 # KKKyu

    那還要說,限速50達到60肯定超速20%.200塊6分,我就罰過限速60,我的車速72就這樣200塊6分沒了

  • 5 # 辣椒槍

    是的。公安部139號令104條、公安部105號令69條均有規定,“以上”、“以下”均包含本數。

    按公安部139號令附件4“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分值”,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超過規定時速未達20%的,記3分;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達50%的,記6分。注意兩個用詞:以上、未達,以上含本數,未達不含本數。

    根據公安部公交管[2013]455號文《關於規範查處機動車違反限速規定交通違法行為的指導意見》“五、規範違法行為處理”的要求,駕駛機動車在限速低於60公里/小時的公路上超過規定車速50%以下、未造成後果的,由公安交管部門予以警告。

  • 6 # 夏鋼

    交警執法真嚴,有一年齊市梅里斯交警在新江橋東測速,我沒發現當我行駛到大橋收費站被交警處罰100元超速44公里,後來發現交警立了一快時速4O公里的標牌!

  • 7 # 道阻且長人生路

    為避免浪費你的時間,我先給出最簡單的解答。限速50公里每小時的公路被抓拍,車速是60公里每小時是不會被罰款扣分的。

    從測速的角度來講的話,一般超數50%以上才是法律所要重點打擊的物件。一般的超速行為罰款都是扣分,都是挺輕的。公安部門一些指導性意見,在限速60公里以下的路段的話,超速不足50是不罰款不扣分的,所以你所說的情況屬於這種。

    超速20%,嚴格意義上來說,不是一個法定意義上的臨界值。

    要不然你想,我們在一個施工路段,上面掛了一個限速20公里每小時的牌子。又沒有其他任何的危險,稍稍一跑就過30公里每小時了,豈不是要罰很多。大多數會測速的情況只存在於高速公路和城市快車道。城市裡面,導航所報的前方路口有測速什麼的,很多都是車道探頭。

  • 8 # 花生好車

    如果測速那個節點來看,一般情況下,拍下的速度會比實際速度慢!第一,攝像頭拍攝測速的問題,畢竟是拍攝運動中的車輛,為了圖片質量考慮,肯定會犧牲一下秒拍速度!第二,車輛自身車速因為安全的考慮,都會有2-3%的小誤差,表顯速度回略低於實際速度,不過即便如此,在限速路段還是要控制一下車速為好!

    另外,根據道路安全規定:

    駕駛車輛時速超過道路規定時速的10%以上不足20%的,處以50元的罰款,駕駛證扣3分;②超過20%以上不足50%的道路規定時速,罰款100元,駕駛證扣6分;

  • 9 # 沒事要嘚瑟

    我們這限速40的地段,正常都五六十地開。從沒收到罰單。看來是打擊那些飆車的。但是習慣了,說不定哪天收到罰單那也不冤枉哈

  • 10 # 一碼中藍

    2013年12月25日,公安部交管局下發《關於規範查處機動車違反限速規定交通違法行為的指導意見》的規定,其中提到對4類機動車超速違法行為的處罰由原有的記分、罰款調整為警告。指導意見要求:駕駛機動車違反限速規定,屬於以下情形之一,未造成後果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予以警告:1、在限速低於60公里/小時的公路上超過規定車速50%以下的;。。。。。。劃重點,公路不等於城市道路,在市區超了1%罰你,你也得受著。。。。大愛山東交警的調整

  • 11 # 如果再回到從前

    城市上怎麼限速40碼的路段而多數人跑到50碼到60碼也沒什麼事,特別是上下二環三環四環的閘道口,閘道口一般都是限速40碼,我經常在閘道口跑40就會被後面的車不停的閃光,有兩條車道的閘道口我跑40碼,只見挨著的另外一條車道的車一輛接一輛超過我,限速40的閘道口我也經常跑到50多碼,也沒見超速罰到,其實我也不想超速,後面的車不停的閃光加喇叭,我也就跟著超速了!!!!

  • 12 # 愛喝咖啡的行者

    我來說說這個問題:

    公安部139號令確實規定了:駕駛機動車違反限速規定,屬於以下情形之一,未造成後果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予以警告:在限速低於60公里/小時的公路上超過規定車速50%以下的,這句話裡有兩個意思,一是警告,交管部門對於超速行為,不構成罰款、扣分處罰條件,給予警告處理,若是這條警告出現在你的記分週期內,雖然不罰款、不扣分,但,也必須去交管違法部門接受警告處罰的,否則,被處罰的機動車無法透過年檢。二是公路上,如果是在國道、省道、縣道上違反了上述的限速規定,只是得到警告處罰,這條中的公路上是不包括城市、鄉鎮道路的,例如:我們駕駛機動車在限速40公里/小時的城市或者鄉鎮道路上超速了,是要按超速處罰規定接受罰款、扣分處罰的,所以,正確的理解139號令的內容,按照規定安全駕駛機動車,避免超速違法

  • 13 # 怖滿族

    混帳的交警,只要抓了你就沒你說的份。本人在限速60公里的道路上,被交警抓拍,我當時的實速67公里。這條公路也有規定可以上浮10公里的規定,也就是說實速66公里不算超速,可交警說我實速67公里,就算超速,罰款200元不扣分。當時我很氣憤也感到很無奈,沒有話語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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